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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狱迫害 重庆七旬董道群再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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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巴南区法轮功学员董道群老太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二四年一月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获悉:董道群已被中共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董道群(董道全)老太,70多岁,重庆巴南大江厂(原庆江机械厂)退休职工。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董道群曾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以下是董道群被中共邪党迫害的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道群在外炼功,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强迫她写“保证书”。

二零零零年三月,董道群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劫回当地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董道群走出劳教所后,她写真相信又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董道群被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分局莲石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圣灯山洗脑班关押迫害,一月后直接被劫持到重庆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董道群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董道群在重庆市綦江区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后,劫入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在狱中,董道群不放弃信仰,长期被罚站,除了让她喝一点水(甚至一整天不让喝水)更不准接触水,她还长期被剥夺睡眠。

董道群诉述:二零一七至二零一九年我被关押在女子监狱迫害。为逼迫我“转化”和写“五书”,对我长期罚站,脚上穿的凉鞋毒性大,皮肤接触部分颜色都发黑发痒,鞋(内底)面上有许多小刺尖,脚穿上去踩在上面很痛,脚底形成了一层很厚的硬皮。长时间不准洗漱,夏天38、39度的高温,最长有三个星期没洗澡,平时不准洗脸、刷牙,连上厕所都不准用纸,用手擦也不准洗手,吃的饭碗不准用水洗,用手擦还不准洗手。也就是除了能喝一点水(甚至一整天不让喝水),其余都不准我接触水,身上臭气熏人。长期剥夺睡眠(平均一天只能睡两、三小时,甚至通宵不准睡),叫我站着反复抄监规。我的精神和身体承受到极限,精神都有些恍惚了。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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