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清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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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据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中国大陆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原中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清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清伟,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任固原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期间,李清伟怂恿检察官非法起诉善良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下面是李清伟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遭冤狱的部分事实:

◎宁夏银川市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丁乾(丁发栋),本是银南一所中学的优秀教师,他的音乐作品曾在全国首届中音杯获奖,累遭中共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他又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丁乾已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被劫持到宁夏石嘴山监狱继续迫害。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轮功学员李芝湘二零二二年五月,在银川市被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当时因疫情封控原因,看守所不收,改为“取保候审”回家。此后没有任何她的消息。二零二四年三月获悉李芝湘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被劫持入狱。

◎宁夏中卫市9名法轮功学员杨洁、郑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王顺芹、温静、温玉秀、张玉莲,二零二一年四月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沙坡头区法院,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被非法庭审,庭审后,沙坡头区法院法庭人员罔顾事实、践踏法律,在宁夏邪党政法委的操控下,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强行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两年多至六年,且均勒索罚款。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冤判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二三年七月上诉被非法驳回。

◎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高兵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在盐池县长城公园被花马池派出所警察盯梢、绑架、抄家。警察以高兵有一份真相资料、手机里有两条短信记录“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祝你平安!”将他构陷到法院,高兵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再次被劫持到宁夏石嘴山监狱迫害。高兵因坚持真、善、忍信仰,从二零零五年起至二零二三年,四次被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劳教,陷冤狱累计十一年半。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六工程公司法轮功学员褚继东二零二一年三月份,随单位同事在甘肃省庆阳市某工程项目工作。一天,他值夜班,夜间有窃贼到工地偷窃。在阻止窃贼时,褚继东被一个窃贼用砖头打伤头部倒地。受伤后,褚继东的单位同意他回天津家中修养。褚继东到达银川机场后,机场安检警察在检查他的手机时,发现他的手机里有法轮大法的电子书,于是非法扣留他。随即警察在公安内部网络查到他曾经有过被非法劳教的经历,认定他“有前科”,并将他非法关押。褚继东的单位领导知道情况后,到银川办案单位询问,并提出要见褚继东,被警察拒绝。无奈单位人员找到褚继东在天津市户口辖区的警察来银川,提出把他带回天津,移交到当地办案,也被银川公安拒绝。当单位有人提出褚继东是因为保护集体财产而被人打伤,才到银川坐飞机回家时,银川警方说:那是两回事,是因为他炼法轮功,才抓他。二零二二年五月获悉,褚继东在宁夏银川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银川市七旬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被一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公安人员带了四、五个公安人员强行搜查了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也带了一个人来到辛林原家。非法搜查后的清单既没让辛林原和家人签字,也没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辛林原被绑架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非法改为“取保候审”。国保大队的人多次威胁,和辛林原的家人说要判辛林原四至七年,甚至更长。在此种情形下,辛林原不得不离家出走,躲避迫害。辛林原离家一年多后,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已七十一岁的她再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三月辛林原被构陷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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