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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遭劳教、被迫流离失所 山东孙洪柱被绑架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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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寿光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洪柱被迫流离失所七年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再被绑架,他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寿光市看守所。近日,孙洪柱已被非法批捕。

孙洪柱家住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北后三里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孙洪柱屡遭寿光市不法人员的迫害,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合计三年半。七、八年前,孙洪柱为了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两遭非法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寿光市寿光镇不法官员,原镇委书记马金涛、副书记刘希忠、城建大队长付令国幕后策划、指挥下,三十余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东关村委和镇政府,强制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片进行洗脑,多者近二十天,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法轮大法。其中,孙洪伟也被绑架入洗脑班,并被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元旦,以马金涛、崔建军为首的不法人员再一次大面积非法抓捕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多者三十多天。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强制“转化”洗脑,把不配合、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关进一间黑屋,十几个不法人员用皮棍子、电棍电击、拳打脚踢毒打他们,有的被铐在外面受冻。其中,孙洪柱被打得休克。镇政府怕承担责任,给他打了一针强心针,并挂着吊瓶,抬到二楼会议室。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零二年,时年四十九岁的孙洪柱遭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到潍坊昌乐劳教所。在昌乐劳教所,孙洪柱遭受酷刑折磨与洗脑迫害。二零零四年,孙洪柱才走出黑狱。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三、四点左右,孙洪柱再被寿光市城区派出所警察王云明带领一帮警察开着一辆警车、一辆面包车,强行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孙洪柱家的影碟机、录音机等物品。第二天上午,孙洪柱的家人到城区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威胁家人要一万元钱,拿钱就放人。下午,孙洪柱的家属再次去要人,才让见到孙洪柱。到那天天黑,家人质问派出所已非法关押孙洪柱二十六小时,然而派出所不能关押超过二十四小时时,派出所的警察却说:“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到哪也告不着。”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傍晚,派出所说,(时任寿光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说了,要刑事拘留。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孙洪柱在寿光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躲避绑架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寿光市成立了“山东省寿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即“六一零办公室”),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治强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建东任副组长。副组长还有公安局副局长、六一零头目宋立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零一七年五、六、七月份,寿光市公安局配合全国“敲门行动”,对全市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地毯式敲门骚扰。警察胸前佩挂微型摄像机,大白天擅闯民宅,骚扰甚至绑架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并录像将犯罪实施过程合法化。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孙汝文、甄明凤、王春景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孙汝文、王春景被非法刑拘。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凌晨五时许,数辆警车围捕法轮功学员孙洪柱。孙洪柱为避免绑架走脱,他的家被抄。寿光公安局以“重刑犯”名义悬赏六万元,非法通缉孙洪柱。当时,通缉令贴到了潍坊火车站、汽车站等处。

同时,孙洪柱的住处被安了监控。寿光国保警察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混入法轮功学员内部,四处走动,利用学员的善良诚实,刺探搜集“情报”。公安国保日常时不时的到大法学员家中抄家、绑架。

在这种情况下,孙洪柱为了避免进一步被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流离失所中再被绑架 遭司法陷害

七年多过去了,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已七旬的孙洪柱再被寿光警察跟踪绑架,他的住所处被抄,现被非法关押在寿光市看守所。

近日得知,他已被非法批捕。寿光市公、检、法企图司法加害孙洪柱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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