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有些大陆学员个人想给神韵、给大法项目捐款,这是好心,但不知如何做,结果出现一些原则问题。比如,在日本,有人在神韵剧场里搞“捐款箱”,征集捐款。在四川,有个化名“锦绣”的人,说能把钱带到海外,一些学员就把钱给了那个人。这些事,之后如何了呢?收了多少?交给谁了?交了多少?这种事很容易被钻空子,造成严重后果。不知大陆其它地区是否也有类似情况?海外学员捐款如果由第三方经手,是否也有这样的问题?三言两语,善意提醒大家注意。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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