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伯现年72岁。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陈星伯在家门口被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关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他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陈星伯被劫持到冀东监狱,期间被迫害几近失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陈星伯结束冤狱。回家后他才知道自己的养老金、医保待遇早已被非法剥夺,原单位也非法开除了他的公职。
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权,陈星伯拿着《社保法》、《立法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法》、《宪法》等文件,到原单位和社保中心找说法,并给他们讲法律。邢台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江旗公然说:“你说的都对,但我就不给你,你能怎么着。你去法院告我吧,法院说让给你,我就给你!”
陈星伯于是向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该法院法官张国正不仅百般刁难他,并公然说:“杀人放火倒好说,法轮功的事不好说,这是重大敏感问题。”甚至还威胁他说:“你还是早点回头吧!告也没用。”
陈星伯递交诉讼状已一年有余,法院既不给立案,又不给不予立案的裁定,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同时,法院、社保中心、原单位、派出所、信访等部门人员不断地对陈星伯进行骚扰、威胁。在这样骚扰、威胁下,陈星伯被迫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讯。
(陈星伯遭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优秀新闻工作者陈星伯被非法囚禁近两年 身体堪忧》《被枉判三年 退休编辑陈星伯被劫入唐山监狱》《为构陷退休编辑 河北邢台警察胁迫其亲友》)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