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大法 做好人
李福斌,一九五一年出生,兰州市东岗食品厂退休职工;他妻子郑恕,一九五七年出生,今年六十七岁,兰州市土地资源管理局退休职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李福斌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三个月后,曾患的多种疾病,如:胃溃疡、颈椎炎、椎间盘突出、风湿性多处关节炎、结肠炎、头痛病等全部不翼而飞。他修大法以后,不但身体结实、轻快,走路生风,而且改掉了暴躁的脾气,人变的开朗、善良,整天乐呵呵的。
当时他的岳母瘫痪在家无人照顾,他的妻子郑恕整天上班很忙顾不上,李福斌自觉地承担了照顾岳母的责任。他照顾岳母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穿衣、穿鞋、做饭、喂饭、扶着上厕所,而且还教岳母学法炼功。用妻子的话说,他把一个老太太侍候的精神焕发,拄着的拐棍也扔了。后来,郑恕也走入法轮大法修炼。
被非法判刑八年 遭牢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为了说真话,李福斌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冤判、被施以酷刑、被虐待、被剥夺公民应有的一切合法权利,被剥夺做人的一切尊严和生存的权利,家人也没有幸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以所谓的“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李福斌八年。李福斌提起上诉,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八年牢狱,李福斌在看守所、监狱遭受了狱警与杀人犯、抢劫犯等服刑人员的种种迫害,包括殴打、谩骂、侮辱、刁难、精神摧残、二十四小时坐小板凳、不让睡觉、关黑房子、关禁闭、戴刑具、不允许与其他人说话、罚站、不给吃饱、不让家人接见等,被摧残得伤痕累累,经常出现身体不适,血压升高。在监狱里,不管在炎热的夏日,还是严寒的冬天,都得出工干活,监狱不顾人的死活。
再被非法判刑六年 遭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李福斌和郑恕夫妇又一次被警察撬门入室抄家、绑架。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李福斌被城关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郑恕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郑恕被劫入甘肃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郑恕每天被要求写一篇“思想汇报”,写好后,让主管队长看,还让郑恕背监规。郑恕因背不会,经常被包夹犯人辱骂,骂一顿、踢两脚是家常便饭。郑恕被迫害的血压高达180。郑恕每次打饭的时候只给打一点点,她吃不饱。吃饭的时候还轮流让背监规,郑恕背不出来,包夹就骂郑恕。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郑恕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李福斌再次被劫入兰州监狱九监区。遭受殴打、坐小板凳十几个小时等虐待、侮辱等,身体遭受严重创伤,长期血压高至200以上、高血糖,视物不清。
李福斌被绑架到九大队之后,狱警给他安排了六个包夹罪犯。当李福斌作了一个结印姿势后,他们六个膀大腰圆者把李福斌强行穿上紧束衣,六个人同时拉紧衣绳,使李福斌喘不上气来,身体动不了,并且越勒越紧,一直到他动不了,他们才达到目的。
但这手段都没使李福斌屈服。教导员杜建国又下令拖李福斌到卫生队,说是“检查身体”。在李福斌无法反抗的情况下,被强行量血压、又抽血。狱警发现李福斌的血压很高,达200以上,又按住李福斌的头,撬开他的嘴,强行给他灌药,之后将李福斌扔到地上,没人管了。
李福斌已近七旬的人,在地上躺了五、六个小时之后,他们拿来一床破旧褥子和一床肮脏不堪的被子,将李福斌扔到上铺高床上。就这样,李福斌在昏昏沉沉中迷糊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狱警还要李福斌和其他犯人一起报数点名,然后就到车间出工。狱警找了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间,把李福斌关在里面,六个人换班监督他,上厕所还得打报告。中午在车间用饭。从早上七点一直到晚上的八、九点,李福斌被迫坐在小板凳上十几个小时。每天如此,不让说话,不让活动,还要逼迫背监规,李福斌不背,他们不是骂,就是打,这样整整关了李福斌半年。
半年以后,由于监区转产调换,一名监狱的得力整人的恶警王国臣到九监区升任大队长,其人提出了留五十五岁以下的人重组车间监区,改造人员队伍,李福斌被新任的大队长王国臣推到一监区去受迫害。
狱警还安排监室长及其协助马志刚的包夹监视人员,以流氓、特务的方式,对李福斌采取二十四小时管控包夹。二十四小时不允许李福斌与任何人说话,限制李福斌的一切行为,无论在号室或生产区域,都把李福斌限制在小板凳上,吃饭、喝水都受限制,一天只能喝三小杯水,总量也就是一百五十克,做什么事情,都得给包夹人打报告。监狱法有明文规定,可他们不断违法、打人、骂人、虐待人、侮辱人。
在二零一九年七月的一天,李福斌从号室出门倒暖瓶里剩下的水,恶人马志刚从李福斌身后用装满东西的塑料箱猛撞李福斌的后背,结果将李福斌连人带壶重重的撞倒在水房,趴在地上,好长时间起不来。马志刚却悄悄地躲在后面看热闹,还不准别人扶李福斌起来。
李福斌不仅被马志刚打的不能搬箱子,也不能提水壶,甚至连饭碗也端不动,长时间因胳膊受伤,不能洗衣服,身上都脏了,也不能换洗,每天被包夹人员侮辱、欺负,关在号室里不能出门,也不许活动,只能端正的坐在小板凳上,直到收号时,才上床休息。由于打人的事情被大家所议论,才引起监区狱警的注意,才把包夹李福斌的犯人马志刚调换。
虽然包夹被换掉,但迫害是依然在继续,邪党支部书记张小伟决定从新安排一个做事比较隐藏一点的人,是一个贩毒被判死缓的外国人(原苏联人),名叫维塔利。他是一个一米九的高个子,长着一幅凶相。他自称是心理专家,做李福斌的包夹人员。
李福斌被非人折磨得精神恍惚,记忆力急剧下降,做什么事情颠三倒四的神志不清。为了加重对李福斌的迫害,一监区主要负责人张小伟、王伟、马啸咏、陈亮及蔺惕恒,分别跟李福斌谈话,施加压力,谈话时,每个人都恶狠狠的,像要吃人一样,经过长时间的谈话和威胁之后,见没有多大的效果,他们群起而攻之,四、五个人一齐上阵,说的说、打的打、骂的骂,象一群疯狗似的扑向李福斌,有的还扬言,将李福斌吊起来打个皮开肉绽。
经过几年的谩骂、虐待、殴打、体罚,李福斌的身体越来越差,血压一直在280左右,血糖高的也无法测量,心肺也疼痛,又是咳嗽,又是眩晕,两腿也肿的无法走路。在这种情况下,李福斌艰难的苦熬着,狱警还挑拨监舍的犯人一起折磨李福斌。在这种折磨下,李福斌整整熬过了四年多,直到李福斌出狱的前一天,狱警替李福斌办手续,不让家里人见人。四年多里,李福斌没有见过家人一面,只是中间打过二、三次简短的电话,并且他们也不让家里人给李福斌送衣服。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日,伤痕累累的李福斌结束冤狱,回到家中。
被非法剥夺养老金
李福斌自二零零二年遭绑架,被八年冤狱中,不但受着精神及肉体的残害,人社局还非法剥夺他的养老金。自从二零零二年二月,人社局就将李福斌的养老金完全停发,而且截止了每年应该递增的部份,致使李福斌退休近三十年,退休金才发放一千多元。
八年冤狱出来后,人社局才给李福斌四百多元,致使李福斌生活极度困难,连地区最低标准也不予发放。而且单位及街道每逢他们认为的“敏感日”就进行骚扰,不让李福斌及家人过安稳的日子。
二零一六年,李福斌又被冤判六年时,社保局仍然对李福斌实行了经济上残酷迫害六年,不但不给发放养老金,同样截止李福斌应该递增的部份养老金。六年冤狱后,李福斌去找社保局要养老金。他们不但不给李福斌发放养老金,反而要李福斌退还“多领”的养老金,因为当时李福斌也不知道国家法律的规定,所以,李福斌为了生活,只好在他们的要求下,在李福斌现有的一点点养老金中每个月扣去一千元,只留给李福斌四百多元作为生活费。
与此同时,人社局还将郑恕被冤狱三年的工资136800多元一次性扣去,致使李福斌夫妇多年来在生活上极度穷困。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扣发李福斌夫妇冤判期间养老金是完全违法的。
对于一般服刑人员而言,扣发其服刑期间养老金都是非法的,《检察日报》曾刊文论述此违法现象,指出从民事、行政、刑事三大领域的立法情况看,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扣发监狱老年服刑人员的退休金,皆师出无名、无法律依据。
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中,善良人被陷冤狱,表明中共刑事司法紊乱、法律沦为“惩善扬恶”的工具,社保管理部门滥权剥夺法轮功学员冤狱期间的养老金,更是公权力以“保管服务”之名、行抢劫掠夺之实,是相关人员执行“经济上截断”这一灭绝政策的一部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双重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中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修订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文件引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1、2003年向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两份《函》作为剥夺养老金的依据,其实,这两份函件在2010年《社会保险法》中找不到依据,应予废止的。上述〔2019〕84号违法文件是针对一般城乡居民的。涉及针对医生、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服刑期间养老金的剥夺,人社部及中共机构中组部另有《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这两份文件中涉及剥夺养老金的规定,由于在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全国人大法律这一层面找不到法律依据,都属于违反上位法应归于无效的。
甘肃省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劳发〔1998〕30号)的文件均违反《宪法》、《行政处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文件,应该及时予以废止。
李福斌和郑恕夫妇按真善忍做好人,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期间颠倒是非善恶,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邮政编码:730000. 0931 - 8960196
厅长:周丽宁
副厅长:马有信 李 帆 兰 霖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旭中
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向 东
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李 维 陈志平 田继刚 程孝利
省养老保险处:滕兴庆 0931 - 4895265
省信访办公室:第培新 0931 - 8960191
省督察处:李军岐 0931 – 896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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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公示如下:0931-848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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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张英莉 李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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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王洪涛 0931-8488428
养老保险科:王 斌 0931-8487096 18609409198
肖学军 :0931-848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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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恩奎 13919103114
周建忠 1391927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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