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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善良妇女景翠珍遭三年劳教、九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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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腰汤村法轮功学员景翠珍,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曾被非法劳教、判刑,共七年,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三年,在沈阳女子监狱被迫害四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景翠珍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

景翠珍的家更是被经常骚扰,可谓家无宁日。二零零九年八月,景翠珍的丈夫盛福吉被迫害含冤离世,当时景翠珍还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景翠珍不论在家族中还是在村民的心目中都是百里挑一,口碑很好。她修炼前身体一直不太好,视力也很差,甚至有时哭笑无常。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总是乐呵呵的,经常助人为乐,只要她知道谁家有困难了,就主动去帮助。她的丈夫盛福吉,曾任村长二十多年,清正廉洁。

一、上访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景翠珍去北京参加和平请愿,回来后锦州女河派出所教导员刘臣就到景翠珍家来记录她家的基本状况,说是整材料,给景翠珍和她丈夫施加压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景翠珍又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到丰台体育场关押,当天傍晚被劫持到北京火车站上了一辆专列(该列车上都是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车上几步一个全副武装端着枪的警察)。

到锦州下车后,又被直接劫持到公安局,并把她的身份证收走,再劫持到女儿河派出所。景翠珍回家时家早已被抄,屋里屋外一片狼藉,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坐垫等都被抄走。从那以后的日子里,片警徐青等人经常来景翠珍家骚扰。警察刘臣更是胁迫景翠珍丈夫喝酒,说这是他的工作。

大概是七月二十五日,景翠珍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象往日一样在汤河子大集集体炼功,女儿河派出所警察赶来肆意骚扰,强行将录音机收走。在派出所,一警察恶狠狠的对着景翠珍的胸部就是一拳,同时一脚踹在她的腹部,景翠珍被打的当时无法站立,向后踉跄着坐在地上。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景翠珍又到北京,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十月二十五日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到一个大院子里,晚上又被绑架到密云看守所。景翠珍被绑在死人床上,人成大字形状四肢固定在木板上,不让大小便,就这样一天一夜。第二天还把木板靠墙立起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景翠珍昏死过去了。后来听和景翠珍一起被迫害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说,恶警还把景翠珍倒过来,头朝下立着木板。五天后的十月三十日,景翠珍被劫持到北京龙凤宾馆,在那里女儿河乡乡长刘左勒索景翠珍一千五百元钱。

十月三十一日,景翠珍被锦州太和分局警察劫持回锦州,身上仅剩的二百元钱又被他们抢走。景翠珍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遭受迫害十五天。结束十五天的拘留迫害刚回到家的第三天,女河派出所恶警又把景翠珍绑架到锦州焊条厂院里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大约十天,勒索她的家人一千元钱。

二、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景翠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家炼功,女儿河派出所恶警闯入景翠珍家,强盗一样抢走了她家的电视机、录音机、录放机。把景翠珍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锦州市公安“610办”伙同太和公安局及女儿河派出所共同行恶,将景翠珍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所,非法劳教迫害三年。

三年里,经常不让景翠珍睡觉,不让说话,不让家人接见。不停的灌输污蔑大法、侮辱大法师父的污言秽语。恶警代玉红骂人极尽低级下流、不堪入耳。一次恶警代玉红在别人洗澡时,不让景翠珍洗,还把她弄到一个空屋里,薅着景翠珍的头发抡脑袋转圈,景翠珍的头发被代玉红薅的一撮一撮往下掉,景翠珍去拣,代玉红不让,还用拳头猛打景翠珍的胸部、腹部。还有一次,一帮犹大一齐对景翠珍暴打,致使景翠珍好长时间胸疼,吃不下饭,全身瘫软。

大约在二零零一年的三月,又一轮强行转化开始了。七天不让睡觉,让撅着、蹲着、站着、还让头叩在地上跪着;同时不停的灌输歪理邪说。还专往脑袋上打,手打疼了,就用鞋底打,双手握住鞋底专打脑袋。

有一天,大约五、六个犹大受恶警的指使,将景翠珍的两胳膊反扭背后,再向上拽到肩上,脸扣在地上,然后这些人坐在景翠珍的身上。她们离去后,景翠珍躺在地上起不来,感觉全身的肉剧烈跳动很长时间,别人都看得见她躺在地上蹦。眼睛肿的睁不开,满脸全肿的呈黑紫色。

长期精神上、肉体上的迫害,景翠珍被迫害的皮包骨,肋骨一根一根的清晰可见,已不成人样。一次家人来看景翠珍,劳教所不让见,怕被发现曝光。

三、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十点多,景翠珍与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派出所不法警察及联防人员(“盯梢”的)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晚上十一点半至凌晨三点半,恶警们到景翠珍家进行了三次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彩喷机、刻录机、录音机、VCD、纸、光盘等物品三车,并绑架了景翠珍的丈夫盛福吉。

景翠珍和盛福吉受到锦州市610、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恶警的刑讯逼供,迫害人主要是张久义、戴勇等。景翠珍被毒打致双目充血青紫、嘴唇肿的变形。他们对景翠珍实施的酷刑包括:双手背铐,用一木棒穿过,木棒两头各搭在一个椅子上,面朝下,双腿用铁丝捆一起再用一绳子吊起。手铐勒进肉内、双手肿的象馒头,膝盖青紫。景翠珍的鼻子滴嗒滴嗒不停的流血。这种酷刑一天给景翠珍用了三次。景翠珍要求上厕所,警察不让,造成尿湿裤子。上刑时一人说买辣椒去,过一会儿就给景翠珍灌辣椒水,把牙都别活动了,胳膊、手麻木很长时间。当家人质问为什么把景翠珍打成这样时,派出所恶警王定科说:“她自己撞的,没人打。”分局刑警队姓柴的恶警还扬言:“爱哪告哪告去。”太和区区长扬言:“(对景等)往死里整。”

第二天,把景翠珍和丈绑架到锦州第一看守所。在第一看守所给景翠珍灌盐水,盐水上面飘浮着一层白色粉末状的东西,不知是什么。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锦州太和区法院对景翠珍和她丈夫(还有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景翠珍被锦州太和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随后,就把景翠珍送到沈阳女子监狱。景翠珍的家人被恶警勒索二万元钱后,景翠珍的丈夫才得以被非法判刑两年,缓期三年。

刚到沈阳女子监狱,恶警沈旭阳、张磊就开始逼景翠珍“转化”,让她写什么“五书”,被景翠珍拒绝后,他们用三名犯人看着景翠珍,以赵立绵(音)(经济犯)为首,时素盛(经济犯)、范旭(贩毒犯)三名犯人昼夜轮流用酷刑折磨景翠珍。白天是时素盛,夜间是范旭,赵立绵随时参与对景翠珍用刑。

景翠珍被强迫坐小板凳(长:约十五厘米、宽:七厘米、高二点五厘米),不让景翠珍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景翠珍一打瞌睡,范旭、赵立绵就用铁链子抽景翠珍,开始抽时,景翠珍还能睁开眼睛,后来铁链子抽,景翠珍只知道疼痛,眼睛却睁不开,这时范旭就把景翠珍拖到水房,用凉水给景翠珍冲头。沈阳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凉水浇到头上、身上。就这样持续的抽打、浇凉水、片刻不停的非人折磨景翠珍。三天后,景翠珍已无法站立,到了第四、五天,已精神恍惚、神志不清、全身瘫软。即使这样,她们丝毫没有减轻迫害。范旭、赵立绵仍然重复几天来不变的迫害手段,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上下眼皮碰到一起,就是铁链子抽、凉水浇、坐小板凳。说是坐小板凳,其实就是瘫在小板凳上,因为景翠珍已无法坐着。这样的迫害大概持续了六天。

逼迫景翠珍上车间奴役劳动。常常是早晨六点出工,干到晚上九点多。每天要干上十五个小时。有时监狱为了多挣钱,赶任务,还要多延时。四年的时间里,每天如此。

大约在一个多月以后,恶人又让景翠珍填写一个什么“表”, 景翠珍不写,恶人就又重复一个月前的迫害手段,强迫景翠珍坐在小板凳上,不让她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一打瞌睡就用铁链抽打,还不清醒,就拖到水房浇冷水。第一天,赵立绵恶狠狠地打景翠珍嘴巴,不知打了多少下,一直打到她的手打累了,打不动了。一天早晨,大约四点多钟,范旭、赵立绵突然用手狠掐景翠珍的大腿内侧、打胳膊,全都掐成黑紫色(这种黑紫色留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景翠珍还是不写。范旭让景翠珍脱衣服(冻她),景翠珍不脱,她就把景翠珍按倒在地,双脚踩景翠珍的肋骨、前胸,强行将景翠珍的衣服扒掉,冻景翠珍。这种迫害又持续大概五、六天。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景翠珍胸痛、胸闷、气短。不能干一点重活,只要稍微用劲,就觉胸闷、喘不上气来,立刻觉得全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

四、丈夫被迫害含冤离世

景翠珍的丈夫盛福吉被非法判刑两年缓期三年回家后,女儿河派出所要求盛福吉定期到派出所报到,还要经常写汇报。恶警们为达到控制盛福吉不让他修炼的目的,经常纠缠他,让盛福吉违心的吸烟、喝酒、打麻将……长期的神经高度紧张、郁闷,盛福吉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份含冤离世。那时景翠珍还在女子监狱。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景翠珍从监狱回到家中。到家没几天,乡里的、市里的不知是什么人先后两次来景翠珍家,要她的照片。

二零一三年11月17日,景翠珍正在家打玉米,突然闯进三个恶警,抢走大法师父法像、二本大法书。强行绑架景翠珍到女儿河派出所,在景翠珍全身没有任何知觉的情况下,把她拉到公安定点医院例行体检,欲将景翠珍送去拘留所迫害。因体检不合格拒收,十个小时后景翠珍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大约十月,当地一名姓杜的片警又到景翠珍家骚扰。

五、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晚九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长杰等几个警察伙同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太和区腰汤村法轮功学员景翠珍家,将景翠珍绑架,同时绑架了在其家的河西村法轮功学员刘静。当晚景翠珍家被翻个底朝天,家中的许多私人财物被强行拿走,包括二千七百多元钱及法轮大法书籍。随后警察翻墙入室进入刘静家,抢走生活费一千元等私人物品。过程中警察没出示警察证、搜查证。

当晚,景翠珍和刘静被劫持到女儿河派出所,并被关入铁笼子中。次日即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五月二十五日,刘静和景翠珍被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份两人被构陷到太和区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四十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景翠珍、刘静被构陷一案。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公诉人是太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晓军,审判长是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审判员是法官李立辉。

九月末,律师通知家属,景翠珍和刘静分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同年十二月末,景翠珍、刘静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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