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七月云南女二监为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践踏《宪法》和《监狱法》,在九监区针对法轮功学员成立了专门的严管监舍,对严管进行分级,分成一级严管、二级严管和考察级,其邪恶程度远超之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严管期间,何莉春女士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早上五点四十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到半夜十二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饭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女士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由于何莉春女士不按狱警要求写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她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
此外,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又不得购买食品,致使何莉春女士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监狱还剥夺了家人接见、打亲情电话和通信的权利。
何莉春女士是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带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币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区协警绑架到廖廊派出所。何莉春女士在派出所,被警察强迫脱光衣服侮辱搜身,随后警察粗鲁地将她推进审讯室,直到晚上也不给吃饭、喝水。警察无理的要何莉春摘下800度的眼镜,遭到拒绝后,两个年轻协警,野蛮地将何莉春双手从身后铐上,强行摘下她的眼镜,把她背铐着锁在审讯椅上,何莉春动弹不得,要求上卫生间也不允许,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解开手铐。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
第二日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个警察(三男二女)审讯何莉春,因何莉春不配合,七、八个警察按住何莉春采DNA血样、拍照,其中有个警号059532的警察野蛮的掰何莉春的右手腕,将她按倒在地上,她的整个身子、左脸和头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个名叫白开宇的警察(059532)叫其他警察不断给何莉春挠痒、折磨她,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何莉春女士随后被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何莉春女士的姐姐何莲春曾经由于信仰“真、善、忍”两次被红河州蒙自市610、国保警察绑架,判刑达十七年,关押在女二监期间遭到坐“小小凳子”、不让上厕所、上百次被强行灌食、灌药等酷刑折磨,导致胃肠出血、牙齿松动,两次出现生命危险送医院抢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刚出狱不久到昆明打工的何莲春去探望朋友回住地时,又遭跟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警察绑架,最近被开远市法院非法庭审,所谓的罪证是:手机里有法轮功的资料。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
在此呼吁善良、正义的人士对于何莉春女士的状况以及被关押在女二监还在遭受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能给予关注和援助;呼吁国际社会对于那些还在侵犯人权,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进行追责!我们善劝那些还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行恶者:“人在做,天在看”,“天灭中共”已在彰显,停止作恶是你们唯一的选择!可不要当中共的殉葬品!
云南女二监九监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负责警察:
一组:李芳
二组:张婧
三组:刘婷(是专管迫害何莉春的警察)
其他责任警察
九监区监区长:司晓燕
九监区副监区长:何昕楠
九监区队长(教导员):贺敏
九监区队长:李春艳
九监区队长(专管法轮功):冉涛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监区长:张鹤芸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何奕霖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王艳茸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王爱军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路西
九监区专管(法轮功)警察:陈达瑞
九监区警察:夏昆丽
九监区警察:张连芬
九监区警察:马英
九监区警察:耿存兰
九监区警察:杨忆曼
九监区警察:杨雪娇
九监区警察:魏正天
九监区警察: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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