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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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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周口市川汇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被警察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最近传出她已于今年元月被非法判刑八年,家属却未被告知。

刘艳华,女,五十七岁,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零年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二年,之后多次被骚扰。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刘艳华被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四、五个警察绑架,并在抄家时被抢走两台电脑。艳华的丈夫刘冲及到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杜子良也一并被绑架。参与绑架的其中一个警察是李涛。

一周后,警察将构陷艳华的案件转到川汇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五月二十二日被检察院驳回。其后不知警察如何罗织所谓的证据构陷于她。

二零二零年元月,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艳华被川汇区法院第三刑事庭非法判刑八年,直到今天才有人将这一消息传出。艳华现在仍被劫持在周口市看守所。

参与迫害艳华的警察李涛,因不明白真相,多次参与骚扰、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但至今仍不明白真相,仍在为虎作伥。请有条件的同修给他讲清真相。


李涛的电话:18638095117

周口市川汇区法院第三刑事庭厅长姓鲁,名字不详。电话:0394—817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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