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女子监狱高压强制洗脑 何正琼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更新: 2019年09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家住西昌市海南乡的何正琼被西昌市法院冤判七年重刑,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曾被迫害双腿不能行走,出现精神病状态。二零一六年初回家后,曾一度恢复,近期又出现精神失常状态。

何正琼,女,五十六岁,四川会东县大崇人,后嫁到西昌市海南乡,是一位贤淑的妇女。以前她满身疾病,四处求医无效,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疾病不翼而飞,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

因为告诉民众法轮功好的真相,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正在电脑城上班的何正琼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西昌市国安绑架。之后,被西昌市检察院文廷全等非法批捕,公诉科杨军、袁泉等非法起诉。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何正琼的姑姑何先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

为了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把案子搞大,公诉人竟然把抄出的书和小册子等资料一页算一份材料,这样罗织出上万份传单。律师在法庭上要求展示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全部被法官回绝。在构陷法轮功学员何先珍的所谓证据上,根本没有本人签字,只有办案人员的签字,律师依法指出:证据不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高德玉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十二岁的高德玉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律师说:“(这样非法判刑)全国都罕见。”程冬兰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十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七年。

高德玉、何正琼,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何先珍被劫持到四川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

何正琼在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被强制“转化”(即洗脑),高压下,原本善良贤惠的她被迫害致精神恍惚,出现精神病状态,在出狱前几个月,何正琼已经没法正常的出工劳动,被留在监舍里,由包夹犯人杨开芳看管她。

二零一六年初,何正琼出狱回家后,身体状态一度恢复,近期,又出现精神失常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被非法判刑十年的何正琼的姑姑何先珍女士,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四川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三监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凌晨五点过,在四川省金堂警察医院(监狱医院)被迫害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七岁。

直接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信息:

成都女子监狱三监区主管警察:杨泳洪、主管监区长:钟茂利、副监区长,监狱教育科主管洗脑迫害:廖群芳 副科长
监狱主管“教育改造”的监狱长:宁晓英副监狱长
监狱长:骆利丽

西昌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西昌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副大队长:太刚毅,警察:刘国强、王永荣等。
西昌市检察院: 西检刑诉[二零一零]八八号起诉书 文廷全、杨勇、袁泉、杨军等
西昌市法院:(二零一零)西昌刑初字第一一一号判决书 刑一庭 审判长:刘勇 ,审判员:杨波、李玉,书记员:张兴虎
凉山州中级法院:
二审案号:(二零一一)川凉中刑终字第二十二号裁定书
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李珺、吉晓红、唐建,书记员:帅南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