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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遭八年冤狱迫害 四川谭兴兰信仰不改

更新: 2020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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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宜宾市谭兴兰,修炼法轮功前全身都是病,每天全是用药来保,不能晒太阳,又不能沾凉水,有百分之六七十的食物不能吃。从一九九六年九月修炼大法的当天,她开始就感觉全身相当轻松,食物都能吃了。从那时到现在,二十多年来没有看过一次医生,而且身体相当健康。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在恶首江泽民的疯狂迫害下,谭兴兰多次遭受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的恶警以及川西监狱、四川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下面是谭兴兰诉述她的部份经历。

上访被绑架勒索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去北京上访,心想将自己修炼大法以后身体和精神上受益的亲身体会和经历向国家领导人讲法轮功是好的,而且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一群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的人,从社会层面上来说,法轮功对国家与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正常的炼功环境。

结果还未到上访处就被抓了,直接送到四川省驻京办事处,随后由钱兴明(已故)到北京接回到宜宾,当时我身上所有的钱全部收光。到宜宾后由宜宾县公安局姓张的警察接到宜宾县拘留所。

在拘留所被非法关了十五天,并且被罚款三千元,罚款是由县警察吴明金操办,并扬言如果没钱就抬冰箱,抬电视机。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翠屏区公安分局警察杨华(已故)与三江厂保卫处王夫利、黄志华等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家里的所有大法书和大法资料全部抢走,并且把我绑架到戒毒所。当时由于我炼功,就被所长骆永衡和恶警朱昌军吊在窗台上,一吊就是三天,随后又转到市看守所,刚进去就叫全身脱光来检查,甚至连内裤都要脱下来,具体由警察谭雨执行。

酷刑图:吊铐
酷刑图:吊铐

在戒毒所和看守所共被关了十八个月,随后被非法判了三年,开庭也不通知家人。在川西监狱整整关了二年,其中被关监视一年。由于我没有转化,儿子来探视有四次都未能见面。在出狱的当天还被百般刁难。

二零零五年宜宾市“610”和厂派出所强行将我绑架到龙湾金沙江宾馆洗脑班,强行看邪教片,污蔑大法的电视,俩人针对一位大法弟子进行所谓的帮教。主要人物有李林森、徐志坚、王夫利。当时是陆莉萍(南岸某律师事务所的科长)给我写的不炼,没有经本人同意,我也不同意(陆莉萍的丈夫:钱建华,儿子:钱正虎),被关了二十二天才放回家。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我在月波至文星的路上向世人讲真相,发大法资料,由于当天是赶集沿途赶集的人比较多,所以听讲的人也多,资料也发的不少。到七星村的时候,来了五~六个不明真相的人,把我带的资料全部抢了,并一起到我家,此时我家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已经被抄了,把师父的像和所有的真相资料全部没收了当地不明真相的人彭桂兰(18784119441)全程跟踪告密。自从我回到家乡,此人就一直跟踪我。当天经泥溪派出所,晚上就送到了县看守所。整个事情是由宜宾县公安局警察吴明金操控。

在看守所被关了八个月后,县法院非法开庭,开庭的头天我要求通知我家人,当即被告知不行。由法官邓华智任审判长还有当时的副院长(未知姓名),结果被冤判五年,并被告知可以上诉,我立即就上诉。上诉后一个月通知下来不准,维持原判,第二天就把我送四川省女子监狱。

到监狱被送到一监区,监区长是王亚飞,干事李新泽,此二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还有何清蓉、赵宏,还有协助恶警的犯人吴怀晏、熊明。以上这些人都是极邪恶的人。在监狱里,我不写所谓“三书”、不背监规,他们就不准我睡觉,不准买卫生纸,不准买日用品,每顿只给很少的饭菜,还要长时间晒太阳,并且被罚十二天十二夜不准睡觉,随后就是每天只睡一个小时,而且还是每天早上五、六点。由犯人监视我,稍有不留意就可能被告状。随后面临更邪恶的迫害。除了每天只睡一小时,其余时间全是站,脚上汗毛孔都已出血。持续了将近四个月,还被反手吊了一个下午。由于我没有文化,不会写字,恶警赵宏就叫每天练,能写就要写“三书”,还要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不写不看就罚站。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开始到我摔了一跤后才没有站。有一次,由于我不听他们的话,不写“三书”,干事李新泽就把我叫到他们办公室,打我耳光,还用电棍电我全身。当时有五个警察在场。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进了监狱后,由负责转化的主任余治芬,张凯组织每天下午的洗脑班,看污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和邪恶的录像,每天都要写心得体会。我说我没读过书,从来不会写字,我不写他们就罚我蹲马步,不准上厕所,一搞就是一个下午,还不定时的灌不明药物。由邪恶犯人山树蓉动手,但我每次都吐了。监狱里的巩固点是由邪恶的犯人梁英,杨小明,陈琪负责。在巩固点还是叫写“三书”,我还是不写。

在出监狱的当天,门岗上的警察问我是什么罪,我说我没有罪,警察说关了这么久还是没变。

回来后的几年,每年都有市公安局、县公安局、泥溪派出所和安阜派出所的陈警察到我家来,我就给他们讲我们是做好人,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我们从来不干坏事。你们说世上哪一件坏事是炼法轮功的人干的。这些你们都可以上网查看,泥溪派出所的王警察就说现在封网,看不到。我说网是你们封的你们要看绝对能看,他们就不发言了。

在监狱里的后期,从发银行卡以后,我家人和泥溪派出所打来的钱就一直没有收到:其中泥溪派出所300元,我儿子300元,我女婿300元,共计900元。

参与迫害者名单:

三江机械厂保卫科科长 王夫利
干事 钱兴明(已故) 黄志华
市国保 李林森 徐志坚
市看守所警察 谭雨
戒毒所所长 骆永衡
恶警 朱昌军
翠屏区公安局警察 杨华(已故)
宜宾县公安局警察 吴明金
参与迫害的南岸某律师事务处科长 陆莉萍,她丈夫钱建华,她儿子钱正虎
宜宾县跟踪告密者 彭桂兰 18784119441

县法院法官宣判长 邓华智

四川女子监狱一监区长 王亚飞
干事 李新泽 何清蓉 赵宏
负责转化的主任 余治芬 张凯
参与迫害的犯人 吴怀晏 熊明 山树蓉 梁英 杨小明 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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