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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志伟应负的罪责

更新: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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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陈志伟(Chen,Zhiwei),男,出生日期:一九六二年十月,中共邪党党员,现任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潮南区公安分局局长。电话号码:手机:13902730121;办公室:0754-87775001;住宅:0754-88836629。

陈志伟近二十二年履历简述:1997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汕头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任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调研员(分管预审监管支队、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挂钩潮南公安分局;2008年10月至今,任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潮南区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党组副书记、督察长、潮南区社工委副主任。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后,陈志伟积极参与其中,从一个小科员一步一步爬到现在的位置。他在正式任职业指挥中心主任之前的大部份时间里,是当时汕头市公安系统内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第一把手,特别是在其任政保科长、国保支队长期间,更是疯狂的对汕头地区(含澄海、潮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的迫害。他不择手段,绑架、抄家、抢劫、酷刑、拘留、判刑、敲诈、骚扰等等,其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心狠手辣,狡猾又伪善。

作为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潮南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志伟对辖下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径都负绝对罪责,并对法轮功学员陈多、谢楚华、王树彬的被迫害致死负有重大责任。

陈志伟参与迫害事实:

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多

法轮功学员陈多,男,汕头市金平区人,时年五十四岁,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仅仅因为他是一位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汕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东明伙同金砂派出所蔡永亮等人对陈多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同时劫持到汕头市鮀浦拘留所拘留,在汕头市鮀浦拘留所和许道明关在同室,许道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陈多被带去检查身体。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将陈多劫持到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关押。在鮀浦看守所仅十天的时间,鮀浦看守所所长李惜强下令并亲自动手,伙同多名狱警对陈多往死里毒打。陈多绝食抗议,被酷刑折磨至三次休克,后被送往汕头市鮀浦医院抢救。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警察见陈多危在旦夕,怕担责任,就叫陈多的家人把他接回家。

因伤势过重,陈多于回家后的第四天后带着满身的伤痛永远闭上了双眼,年仅五十四岁。

迫害法轮功学员谢楚华

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志伟及李东明、林为民、肖光雄直接操控外砂派出所,令警察对外砂镇法轮功学员谢楚华进行盯梢,发现他在家,马上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随后把谢楚华关押在鮀浦看守所。

谢楚华在鮀浦看守所,遭到外砂镇派出所、龙湖区公安分局、汕头市国保大队警察的酷刑折磨,以国保警察李东明为首的恶警对谢楚华进行刑讯逼供,先用一根棍子把谢楚华双手捆梆成十字架,然后长时间悬空吊起,残暴而无人性,极尽凌辱,一彪形大汉对他施以暴力逼供,凶残狠命地扇他耳光,导致他颈部严重受伤,很长时间整个头都扭不过来。有几个恶人甚至强扭着谢楚华坐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

二零零五年,谢楚华被汕头市金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刑期。在梅州监狱,谢楚华身心饱受长时间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致使他身体不时排血,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梅州监狱为了推卸责任,企图让他死在自己家中,才把他送回家中,最终谢楚华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含冤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多岁。

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树彬

汕头外砂镇法轮功学员王树彬,男,二十八岁,二零零零年六月进京上访途中被绑架回外砂派出所,随即连夜被提审,十几个警察一起围着暴打,一个警察更是用牙签扎王树彬的脖子,他的喉咙及胸部被踩得内外肿胀,鲜血遍地,伤口历时两年未能痊愈,身体的摧残及精神上的恐吓使其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酷刑演示:多根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多根电棍电击

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王树彬被劫持到劳教所,他拒绝穿劳教所的衣服,被三水劳教所外号叫“杀人张”的恶警“吊飞机”(双手反铐在篮球架板上,双脚基本离地),夏天中午晒太阳,冬天夜里没棉被,三水劳教所狱警连夜将他关入禁闭室进行酷刑折磨,四个狱警四支电棍一齐电,逼迫王树彬“转化”。从禁闭室出来后,王树彬找到狱警陈瑞雄要求拿回被迫签了字的材料。结果陈瑞雄又将王树彬关入禁闭室实施更加惨烈的酷刑。三次被关进禁闭室,王树彬挺过了连续十五天的电击等酷刑折磨,狱警把他打得内伤并吐血,口不能言,又送到佛山某某医院所谓治疗,他在医院里被强迫和隶奴一样干活。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树彬又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狱警对王树彬强迫注射摧毁中枢神经的药物,雨天把他拉去淋雨,将他折磨得体重减少七十多斤,恶徒还以王树彬的人身安全威胁其家属,勒索很多钱财;最后延期四个多月才把生命垂危的王树彬放回家。当地“六一零”伙同其他邪恶之徒还对王树彬监视跟踪。

王树彬从一个健康小伙子被迫害得身心极度虚弱,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含冤去世,年仅二十八岁。

迫害法轮功学员赖礼芳

赖礼芳,女,汕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当时警察公然向其亲属勒索敲诈一万多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赖礼芳因发放真相资料,再次被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升平拘留所,四月二十九日被转至金园拘留所遭受残酷的迫害。后被劫持到汕头市鮀浦看守所非法拘禁,并被强迫做奴工。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金园区检察院对赖礼芳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赖礼芳被金园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重刑,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被劫持到韶关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其时年已五十二岁。

在监狱期间,赖礼芳曾被非法关禁闭折磨长达一个星期之久。警察指使监犯夹控、折磨她,每天强迫她无休止的看诬陷法轮功的材料,对她高强度精神折磨,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赖礼芳被转至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至同年九月底,赖礼芳已经被迫害得出现脑梗塞症状。监狱为了推卸责任,叫其亲属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赖礼芳被释放回家后,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右手一直没力气拿东西,右脚根本不能站直,走路一拐一拐的。

迫害法轮功学员庄泽鹏

庄泽鹏,原是汕头市农垦实业总公司员工,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汕头市金平区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鮀浦看守所非法拘留,被金园区法院诬判八年。

在梅州监狱,庄泽鹏遭受到种种令人发指的酷刑与惨无人道的折磨,被强迫超长时间奴役劳动(超过十五个小时)、经常被狱警用电棍电击、经常被狱警饶伟强、叶某指使监犯辱骂毒打、经常被狱警毒打(被打致脸部受重伤、全身伤痕累累)。由于庄泽鹏患有先天残疾(脚有小儿麻痹症),恶徒们经常以各种恶行来对他进行人身侮辱,时常逼迫他不停地下蹲跳,跳不动了就施以暴打。在冬天的深夜,经常对他实施“冲凉”酷刑(整夜冲冷水直冻到筋疲力尽浑身发抖)。狱警曾唆使监犯在硬纸板上写着诽谤法轮功、辱骂法轮功创始人的恶毒文字,硬要挂在庄泽鹏脖子上,见庄泽鹏坚决不肯配合,就狠命的围着他拳打脚踢,直打的他浑身青紫痛苦的瘫倒在地,还灭绝人性的在一旁以他的痛苦和残疾来取乐狞笑。狱警经常在毒打庄泽鹏的时候,逼其他法轮功学员去旁观庄泽鹏的惨状,听惨叫声。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下午,庄泽鹏结束八年冤刑出狱。但才过几个月。他又被金平区国保警察绑架至汕头洗脑班迫害。期间,庄泽鹏多次被洗脑班主任陈春生打耳光、拳打脚踢,被强迫听诬蔑法轮功的材料。因庄泽鹏坚持不配合邪恶,他两次被陈春生从楼梯四楼拖到三楼,并施以暴打暴踢。曾被两名所谓的保安用铁条、藤条毒打,致两手臂和背部大面积红肿发黑,庄泽鹏的伤口还出现糜烂。此种行径,禽兽不如。期间,庄泽鹏遭受了令人发指的残暴折磨。

迫害罗丽君等法轮功学员

罗丽君,女,汕头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在自家开的食杂店中被汕头市金砂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吴菲珍也被金砂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在汕头市鮀浦看守所。

鮀浦看守所每天强迫在押人员超负荷的做奴工,完不成任务就遭毒打,有时一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五十六岁的罗丽君被监霸吴玉琴打耳光,被狱警谭琳玲毒打。吸毒犯陈剑霞不让罗丽君喝水、洗澡,罗丽君一度被迫割脉抗议,手腕处留下了很深的伤痕。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汕头市金平区法院非法庭审罗丽君,之后对她诬判三年,罗丽君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同时金平区法院还诬判法轮功学员许垂亮(五年)、吴菲珍(五年)、郑明辉(四年)、黄美云(三年)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对许婉兰、彭佩珊非法劳教两年。

陈志伟参与迫害更多事实请看明慧明慧网《2013年以来广东汕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广东汕头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广东谢纯泽一家遭受的迫害》、《十二年来广东汕头洗脑班罪恶》、《广东汕头市国保警察99-04年间的暴行》、《广东汕头王洽一家的遭遇》、《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吴两发事实》。

'陈志伟'
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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