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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4名法轮功学员今年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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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武汉市至少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610”、公检法司系统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判罚金,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审(含非法判刑、非法罚金),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十场。中共法庭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罚金三万七千元。至少三十人仍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面临非法庭审。律师在法庭上明确指出:法轮功合法,应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一、被非法判刑案例

二零一八年一至八月,武汉市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一人被非法判罚金,二十六人被非法庭审(含非法判刑、非法罚金),其中,黄陂区祝亚和新洲区六十六岁的王齐花被诬判八年。法庭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罚金三万七千元,其中黄陂区祝亚被非法罚款两万元。被非法判刑案例如下:

1、祝亚 ,五十四岁,家住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修炼前残疾左腿要靠左手撑着才能往前迈,修炼后通过学法炼功,萎缩的腿长粗了,明显的好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半左右,祝亚去买菜,被楼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拦截、抄家绑架,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 七月十七日被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院秘密诬判八年,被非法罚款两万元。

2、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王齐花,六十六岁,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新洲区国保大队和当地警察绑架到蔡甸区玉笋山洗脑班,几天后关到第一女子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被非法庭审,新洲区法院周杰冤判王齐花八年。

3、武汉大学法轮功学员周锡坤,二零一七年被洪山法院诬判三年,周锡坤当庭上诉。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徐中泉法官通知周锡坤到庭,后周锡坤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4、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史映霞、王继军和浠水籍法轮功学员钟长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史映霞、王继军被非法判五年,钟长奎被非法判四年。

5、武汉市陈欢、王旖旎、周红艳、黄海英、李达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连续遭绑架,于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陆续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无视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作的无罪辩护,非法宣判几人被分别五年、三年六个月等。家属继续聘请律师为她们上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元月间,竟然不开庭,直接给律师一纸四字告知:维持原判。

6、武汉市东西湖区老年法轮功学员郭淑军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因向世人讲真相时遭东西湖区警察绑架,后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九点,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郭淑军。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东西湖法院下达判决书:处罚金三千元。

7、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蔡如芬,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被绑架,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十一月中旬才被告知宣判结果,非法判三年冤狱,还要被罚款三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8、武昌区法轮功学员朱吉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到某小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人员协同积玉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开庭。法官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和朱吉曼的无罪申诉(自辩),在休庭后仍给朱吉曼冤判三年并罚款三千。

9、武昌区法轮功学员戴顺喜。二零一七年五月,因挂法轮功真相条幅戴顺喜被电子眼照后被绑架、构陷, 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中旬被武昌区法院非法庭审,遭冤判两年罚款两千。

10、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贤兰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被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刑期一年半,罚款两千元,已送到武汉市宝丰路武汉女子监狱。

11、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法轮功学员洪桂梅、窦堰生都已被诬判两年,刑期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武汉学员在外地被迫害

12、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八个月,武汉法轮功学员付国启、夏玉兰、陈焱明、黄立武、习国秀被鄂州市华容区法院非法判刑:付国启四年,夏玉兰两年十个月,陈焱明两年六个月,黄立武两年二个月,习国秀两年。

13、陈喜是湖北省武汉人,女,四十八岁左右。二零一七年六月中旬,在出差的宾馆中,被常州警察非法抓捕,关在西林看守所。恶人以陈喜帮常州法轮功学员从海外代买法轮功书籍为由,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将她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竹箦女子分监狱。

外地学员在武汉被迫害

14、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梦香非法判刑两年。李梦香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李梦香还被罚款四千元。

李梦香是麻城市夫子河镇付兴村人,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因在新洲徐古街挂真相条幅被绑架、关押。

二、被绑架在看守所 面临非法庭审案例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底,武汉市至少有三十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面临非法庭审。其中包括江岸区王立新、陈善菊等十人、吴碧林,汉阳区冯蕴青,新洲区王贵霞、童菊兰、刘淑华, 武昌区郭金丹、王权,青山区段守珍,东西湖区黄洪运、毛慧兰,江汉区鲍裕农、蔡满意夫妇,洪山区侯爱拉、侯米拉、饶晓平、洪维生,硚口区黄玉凤、危有秀,蔡甸区梅树清,汉阳区欧玉荣在江苏盐城被非法庭审。案例如下:

1、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欲于九月份开庭非法庭审邾城法轮功学员王贵霞、童菊兰、刘淑华。

2、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郭金丹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面临在武昌区法院非法开庭。

3、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分局拟构陷十名法轮功学员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西马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伙同“六一零”、国安、国保以及街办事处人员闯到李婆婆家,绑架了王立新、陈善菊等十名法轮功学员。现王立新、陈善菊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现西马街派出所与武汉市江岸公安分局拟构陷材料,准备上报汉阳区检察院对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

4、武汉法轮功学员冯蕴青,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被绑架,目前仍然被关押在武汉第一看守所。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受中共“610”的指示,目前采取非法关押、不受理,不上法庭的办法拖延庭审时间,变相延长非法关押迫害的时间。

5、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夏换珍面临非法开庭

黄陂检察院负责法轮功案件胡世文说案件移转到新洲检察院,经律师联系,律师说案件七月二十二日开庭。检察院这周推脱说还要查找其他和她一起的人,延迟半个月才能开庭。夏换珍本人现在还在安康医院。

6、武汉市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吴碧林,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家被武汉市江岸分局二七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并被非法抄家。六月五日吴碧林被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初吴碧林所谓的案子转到武汉市汉阳区。

7、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段守珍面临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庭审

8、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黄洪运,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左右,从武汉安康医院被转回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已被非法起诉到东西湖区检察院,六月二十七日律师向东西湖区检察院递交了无条件释放的律师函。

9、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毛慧兰遭构陷的案子现转到汉阳区检察院。负责办案的检察官是高检察官,电话027-84883937。

10、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轮功学员蔡满意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被转送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二支沟女子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蔡满意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武汉市国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转入江汉区法教所(玉笋山洗脑班)迫害两个多月。丈夫鲍裕农同日被抓,目前非法关押在江汉区看守所。

11、武汉法轮功学员侯爱拉、侯米拉、饶晓平、洪维生等人已于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目前,侯爱拉、侯米拉、饶晓平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洪维生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洪山区看守所。

12、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黄玉凤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在汉阳区古琴台附近讲真相,被汉阳区公安分局月湖派出所绑架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案件通过月湖派出所再次构陷到汉阳区检察院。

13、武汉市硚口区法轮功学员危有秀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在中山公园被绑架,八月一日家属去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要求放人,看守所不让见面,理由家里抄出东西不让见。

14、武汉市欧玉荣在江苏盐城被非法庭审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欧玉荣,在江苏盐城女儿家居住时被绑架,女婿曾被当地恶警逼迫到武汉家中非法抄家,具体情况不详。据悉,在盐城大丰区法院非法开庭,律师姓郭。

15、王权,湖北荆门钟祥市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在武汉市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武汉市青菱看守所至今。警察已将构陷他的案卷递交到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

16、梅树清,湖北省赤壁市人,长期生活在武汉市。四月六日,梅树清在武汉市蔡甸区奓山某社区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当时参与抄家的有蔡甸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智军。梅树清被并非法拘留十五天。家人在非法拘留第十四天时给蔡甸拘留所打电话说明天去接人时,拘留所说已转刑拘,转到看守所了。

三、结语

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也是人类最值得崇尚和弘扬的正道。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中共利用法律打击法轮功本身就是错的。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持续十九年残酷迫害法轮功,不仅给中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而且将整个中华民族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特别是各级公检法部门的人员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充当这场迫害的打手。善恶有报是宇宙永恒不变的天理。那些凭借迫害法轮功升官发财的急先锋已纷纷落马、锒铛入狱,对这些人来说,这只是对他们的恶报的开始。

然而,有一群慧眼识真相的人选择利用自己的法律武器或工作之便,向法轮功学员伸出援助之手。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有些警察听明白了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之后,选择放法轮功学员回家。有一地公安局长在内部会议上说:“法轮功的事,我们别管了,再管,以后会有麻烦,因为法轮功定罪跟现行法律都对不上号,我们没必要再去惹这个麻烦。”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八上半年已经至少有83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其中,二零一七年七十六名,二零一八上半年七名。

这样的善事谁都能做,就看自己如何选择了,是选择遵循自己的良知与善良为友,还是选择眼前名利、抛弃自己的善良本性、与邪恶为虎作伥。善恶一念之间,结局却迥然不同。

在此真诚告诫武汉地区公检法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所谓公务、所谓上级命令时要理智清醒,守住良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说白了是给自己留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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