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在两个月内,市政府附近街道两边出现了三十多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条幅。绥化市公安局孟局长要求一个月之内破案,于是调出街道上的监控排查,接着就蹲坑、布控。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对刘秀莲、曾凡英等实施了绑架。
李剑飞等人对刘秀莲、曾凡英非法审讯、威胁、恫吓。之后他们从刘秀莲的包里搜出钥匙,非法闯入刘秀莲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法像、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当天下午又把刘秀莲、曾凡英带到绥化市儿童医院检查身体,测血压、血型等,后又把她俩关到绥化市看守所。看守所所长看到刘秀莲的血压是一百八十,对李剑飞说,你把这个老太太的血压改成了一百六十,我不收。李剑飞不承认他改了血压。因看守所拒收,北林区“610”也不放人,他们又把刘秀莲、曾凡英拉回北林区公安局。晚上十二点多,他们给刘秀莲女儿打电话,让她女儿到公安局签字,给其母刘秀莲办保外就医,刘秀莲回到家中。
之后刘秀莲家经历了不断的骚扰,一直没得到安宁。
五月二日下午,北林区“610”李剑飞到刘秀莲家,告诉她哪也不能去,要随叫随到。
在“610”的操纵下,七月份,刘秀莲的所谓卷宗被送到绥化北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连生让刘秀莲签字,刘秀莲说,让我签我就签“法轮大法好”,他说:你弘扬大法都弘到这里来了,你走吧。
接着(七月份),案宗又转到绥化北林区法院,法院打电话让刘秀莲和她丈夫去法院审讯科。
之后刘秀莲的卷宗又转到海伦市。八月十四日,刘秀莲接到海伦检察院的电话,让她在诉讼状签字,说不服可上诉。
八月二十一日,海伦市法院二庭一个叫裴彤雪(音)的给刘秀莲打电话,让她按时去海伦市法院,不去不行。刘秀莲去了之后一进门,法院的人就说她犯错了,刘秀莲说我没犯错。这时一个彪形大汉走过来,威逼、恐吓让她签字,样子很凶。一个叫李大明的让她找几个保人,给她保外就医签字,还得其中有一个保人是有工作的,后天让她再去海伦法院,说没有找保人的话,就弄里面去(指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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