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海内外大法弟子:
1、 不得在大法学员、大法弟子中研发、推广、经营数字币(Digital Currency);2、 大法弟子不得参与;3、 更不得打着师父的名义搞。
违者即是乱法。
请各位同修在乱世中坚持学好法、向内修。
在法中保持理智清醒,才能不被旧势力干扰和卷下去。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6/9/171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