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七年半冤狱 四川攀枝花陈鹤琼被诬判后上诉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攀枝花市六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陈鹤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遭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判决书下来,法院通知律师时没有给判决书。三月二十九日才知道,陈鹤琼遭诬判一年零两个月。

目前陈鹤琼正在上诉中。

陈鹤琼女士是攀枝花仁和区丝绸公司蚕茧站职工。她丈夫早年病逝,一直与儿子相依为命。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可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与中国许多法轮功修炼人一样遭受着不公正待遇和迫害。二零零四年陈鹤琼被非法判刑七年零六个月,后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四川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出狱回家后,陈鹤琼多次遭到社区书记刘光明骚扰,陈鹤琼就多次到社区找到刘光明给他讲真相,可是刘光明被中共谎言蒙蔽的很深,一意孤行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为了让人们了解关于法轮大法好以及中共迫害好人的真相,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陈鹤琼在第一农贸市场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时,被农贸市场执勤巡逻的仁和镇土城社区书记刘光明看到,刘光明就跟踪、用手机录像。

刘光明向社区人员打电话,叫社区人员在陈鹤琼的家楼下等着她,当陈鹤琼刚走到仁和区丝绸公司住宅大院楼前,刘光明就从背后一把死死抱住她。陈鹤琼说:“你在大街上耍流氓!”

刘光明给社区人员说:“抓到法轮功(学员)了,赶快照相,发在网上。”刘光明将陈鹤琼控制住,就向派出所报警。之后,仁和区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土城居委会、仁和区丝绸公司配合将陈鹤琼绑架、抄家,关押到看守所。

七月十四日,陈鹤琼被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八日被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攀仁检公诉刑诉(2017)254号”)非法起诉。九月十九日,被移送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陈鹤琼遭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从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法轮功修炼使个人和社会受益以及抓捕、审讯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性进行了论述,并当庭指出,公诉人利用“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定罪依据是毫无根据的。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以法律为依据,不要以“解释”、“内部文件”、“报告”等作为量刑依据。律师说:我们今天是在法庭里,就要以法律为依据,做出正确的选择,无罪释放陈鹤琼。

辩护律师指出:即使陈鹤琼实施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而是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陈鹤琼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没有危害社会、破坏法律实施的意图与行为,更没有产生危害社会、迫害法律实施的结果。

陈鹤琼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法轮功是一种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炼。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让更多父老乡亲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在这个灾难频发的环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们所做的一切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与犯罪无关。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法轮功学员发的真相资料是让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泽,与政治无关。

庭长张云林屡屡打断陈鹤琼的辩护,不准讲与法轮功有关的事。陈鹤琼女士就是炼法轮功讲真相被诬告迫害到这里来的,不讲法轮功讲什么。自始至终,陈鹤琼的说话声都很平和、善、慈悲,当陈鹤琼说:法轮功是按“真、善、忍”标准指导我们修炼,教人修心向善,做一个更好的人。但被庭长张云林不理智的打断,吼叫着:休庭。

三月二十九日才知道,陈鹤琼遭诬判一年零两个月。目前正在上诉中。希望正义人士关注。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土城社区书记刘光明,男,1973年9月28日出生,大专,身份证50411197309288114,户籍: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德街14街14号4栋1单元12号。现在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正德街14号4栋1单元12号(没有14街)。


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院长:许朝晖13982346866
副院长:向兴国13508226339
副院长:杨杰2901283办公室2902972住宅13518413017
副院长:李勤2906643办公室2910310住宅13882311718
刑庭庭长:张云林18982383640
法官:仲明境2906527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
检察长:周树明,3887233
副检察长:肖军13508224029、0812-3887233 张洪梧、杨春平
公诉科科长:李光怀13684286528、3887233
公诉科副科长:汪钰劼13882342427、3887233
批捕科科长颜忆平
检察官:陈洪波、朱加丽、蔡洪明、陈跃、李江林、卢晓华、周平
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公诉人:郭筱宏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国保队:
队长:王军13540513998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座机电话区号:0812)
国保大队 王 军 大队长 2902180 670501 13540513998
国保大队 涂晓刚 教导员 2902180 670502 13982369905
国保大队 杨 凯 警察 2902180 670503 13908149028
国保大队 起学运 警察 2902180 670504 13982322988
国保大队 洪尔昌 警察 2902180 670506 13982335595
国保大队 崔福利 警察 2902180 670507 13678202118
国保大队 袁荣春 警察 2902180 670508 13508232779
国保大队 陈 浩 警察 2902180 670708 13550941777
国保大队 王 柯 警察 2902180 670908 13908146996
警察:王涛13908140798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国保:张菡、黄兰英。
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安分局:起学运、王建川。
攀枝花市仁和区派出所:何林、吴俊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5/曾遭七年半冤狱-四川攀枝花陈鹤琼被诬判后上诉-36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