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营口市高秀华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更新: 2018年03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高秀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伙同营口市西市区国保大队及站前区建设派出所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对她进行一次非法开庭,高秀华认定自己没有罪。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又在营口市看守所对高秀华进行二次非法开庭,她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高秀华被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已有一年零九个月。在那里她被逼做奴工,一直无偿干着打磨锡纸的有毒的活,二十几个人吃喝拉撒睡在同一室进行,可想而知那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一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竟被混同于吸毒、贩毒,打砸抢骗等人群之中。

经了解,她从被迫害时起就被营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扣发了工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