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浙江台州市玉环县林以华被秘密劫持入冤狱

更新: 2018年03月2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法轮功学员林以华被非法判二年六个月,他提出上诉。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台州中级法院开庭但未有结论,之后林以华母亲去玉环看守所看林以华时才得知,林以华已被他人秘密送进了监狱。

相关司法单位及监狱没有任何一方通知过家属。林以华母亲经过多次打听,才得知儿子在杭州石里平第二监狱。

二零一六年八月,林以华再次被当地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玉环看守所,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玉环检察院不调查警察执法犯法的行径,却非法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林以华起诉至玉环法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法院、检察院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对林以华开庭审理,诬判他二年零六个月。林以华提出上诉,遭到检察院的阻止,并说只要林以华撤诉,就给其减轻刑罚,林以华拒绝撤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台州市椒江中级法院对林以华二次审理,庭审期间,林以华心态纯正,律师有理有据地为林以华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审判长无奈宣布休庭,有事书面交流。

林以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判刑八年,时也是被非法关押在杭州石里平第二监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