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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张春献被二审维持冤判三年半

更新: 2018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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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初,乌鲁木齐市法轮功学员张春献女士被二审维持原审三年半冤判。这是张春献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张春献,现年四十八岁,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挂法轮大法真相横幅,半夜被沙区公安局警察绑架,后移交新市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批捕。

在公安侦查期间,国保大队办案警察张建军用逼供、诱供的方式采集所谓的证据,同年八月底新市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张春献的案子在新市区法院非法开庭,家人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时公诉人拿出一份虚假证据被张春献当场驳斥,法官宣布休庭。

该案拖了近三个月,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第二次开庭,六月中旬一审冤判三年半,张春献向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上诉。

张春献于一九九六年生孩子时得了产后风,浑身疼痛,关节变形,治疗不见好转,无奈之时,朋友介绍法轮功,当年十一月份开始修炼,半年之后各种病消失。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年初四)张春献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冤判四年。

张春献的主审法官:
黄勇琦 手机:18999901350 0991—3666482(办)
张建军 610办公室主任 13809912399
李树军 610办公室副主任 13659903110
马俊山 国保大队大队长 13579273702
塔力哈提。阿不力孜 国保大队教导员 13999247671
肖克来提。那苏肉拉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13999844440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公安分局 新市区河北东路339号
新市区政法委
康建军 书记 13609995868
李秀峰 副书记 18999861001
李行 副书记 13009699206
张天虎 副书记、综合办主任 13899992053
戴干勇 处理邪教办主任 13199838998
胡赛买 房办主任 13999875413
维利。 提玉杰 副主任 18999885177
安翔 政法委综合办主任 13109912486
周斌 政法委综合办副主任、联防队队长 13109960158
周礼节 政法委综合办副主任、联防大队教导员 0991-3838220
吴斌 综合办副主任 13709918509
李宝疆 科员 18999876985

新市区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393号87栋 邮编:830011
刑庭:
张雍 18999906737 0991-3664360(办)
王雪山 18999906729 0991-3841782(办)
黄勇琦 18999901350 0991-3666482(办)
任柏宇 18999243301 0991-3841782(办)
陈丽媛 18195859335 0991-3850187(办)
刘涛 18129461285 0991-3850187(办)
张晶 13325539213 0991-3850187(办)

立案庭:民庭:
李峰 18999906731 邓红娟 18999906728
石水英 18999902719 阿依加玛丽 18999906726
田林 18999902730 曹江宁 18999901367
吴良军 18999916669 张莉 17709919383
杨云 18999902721 范琥 18999241397
马卫国 18999909970 孙建新 18999902097
加依娜 18999902275 李建忠 18999901753
克拉木 18999902773 娜依 18999901359
艾比拜 18999243305 美丽班 18999901761
苏晓初 18999902732 夏依旦木 18999901359
比力克孜 18999909971 赵金贵 18999243298 0991-3950073(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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