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被非法判刑九年 天津刘家玲又被判五年半

更新: 2018年10月2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静海县四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家玲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或二十一日失踪,后得知被非法关押在静海看守所,目前刘嘉玲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受迫害

天津法轮功学员翟国兴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早晨在天津河东区万新村菜市场讲法轮功真相,被警察绑架到东新派出所。当天中午抄家。目前翟国兴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九月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刘家玲(刘嘉玲)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二零零七年五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刘家玲女士,原静海县市容环卫局干部,静海县静海镇高庄子村人。她曾于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前后五年遭受强制奴役劳动、不让睡觉等迫害,她坚持信仰,不向邪恶妥协。她丈夫在中共的强大压力下与她离婚。

二零零七年三月刘家玲走出劳教所后,原单位和610,国保支队、政法委、西城派出所、城关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到她居住的哥哥家,单位副局长罗家成对她进行“文革式”的批斗谩骂,扬言单位本想开除她,因为有人说情,允许她上班,但必须派两个人监视她,而且不发工资,只给400元的生活费,还要写出保证书,才能上班。刘家玲为了坚定自己的信仰,不向恶人妥协。

“610”、国安、派出所不断进行骚扰威胁,对刘家玲的老母亲和哥哥一家人的心理压力很大,无奈刘家玲搬出哥哥家,在县城周边花园村租了一处民房住了下来,生活非常困难。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网刊载了《天津市静海县恶人恶警对刘家玲的迫害》一文后,静海县“610”、政法委、国保支队、县环卫局非常恐慌。迫害事实曝光后,中共静海县“610”为了消除影响,指示国保支队、公安、各派出所对刘家玲更疯狂地进行搜查抓捕活动。

由于静海镇花园村书记刘顺起、村主任李凯等人举报到片警曹连升那里,于是曹将情况汇报了所长张奎清。指导员沈志淇伙同县“610”、国保支队刘同元、主管局长刘凤鸣,并在静海县委政法委书记倪福江;县“610”办主任沈志明;县公安局长李宝成、政委孟凡兴,县环卫局书记黄淑芳;静海镇党委书记陈颜忠、镇长沈德军协同下,静海国保支队和城关派出所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将刘家玲从花园村的住所绑架到县公安局看守所进行迫害。

非法抓捕中,警察对刘家玲实行了极其下流的流氓手段。暴力绑架中将刘家玲的上衣撕破,裸露出前胸,野蛮地将她拖上警车,在场的百姓无不骇然。

恶警抄家中将她的电脑等贵重物品抄走,并抄走现金三万余元。刘家玲被非法关押在静海看守所九个多月,遭受非人的虐待和奴役,为了抵制对她的非法关押,刘家玲几次在看守进行了绝食抗议。

刘家玲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残忍迫害。二零一一年十月,第六监区开会要求加紧迫害法轮功,“转化率”要达到百分之百,矛头直指法轮功学员贾文广、刘家玲等人,并对她们的身心非人的摧残与迫害,妄图迫使她们放弃信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