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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刘凤兰一家人的遭遇

更新: 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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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顺城区葛布街今年六十五岁的刘凤兰老太太,与老伴奚立国,修炼法轮大法至今已有二十年。二位老人都遭受过中共绑架关押、劳教迫害;刘凤兰被冤判四年,去年工资又被截断。原本经济条件很好、幸福美满的家庭,被迫害得母子失联,老伴病衰,家境困扰,每月只有八百元的余额维持日常生活费用。

刘凤兰老人修炼法轮大法前,严重的颈椎骨质增生,导致身体右侧麻木,有时出现神经性右手、右腿不听使唤,上班骑自行车有时都坚持不了,曾因腿失去知觉倒在地上,有时手写不了字;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导致胃消化功能减退,吃不下饭;心脏也不好,时常过缓过慢的乱跳,浑身无力。老人说:“要不是炼法轮功我早已瘫痪在床上了。我们抚顺化工塑料厂每年都给退休职工免费检查身体,(修炼法轮大法后)我一次没有参加,一分钱医药费没报销过,至今二十年了给国家省了多少医药费?”

刘老太叹息:“这个世道怎么了?我只是炼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就被抓、被抢劫、被关押…… 在单位里我照样遵循师父的教诲,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修掉不好的心。对待工作任劳任怨,领导与同事都知道我身体健康、心性好,可我不明白就这样的我怎么还坐大牢呢……?”

“六月飞雪窦娥冤”再现中国大陆,而且遍及各个角落,涉及到无数法轮功学员身上。今天要讲的刘凤兰一家人的遭遇,仅是冰山一角——

刘凤兰有二个儿子,一家四口人。一九九六年开了个出售烟酒糖茶的小卖店,小日子过得挺知足的,一家人的心里美美的、甜甜的。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出迫害法轮功的密令后,一家人开始频频遭受迫害。九九年十月,葛布新村派出所副所长陈茂军等人到刘凤兰家的小卖店,陈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回答:炼!就把刘凤兰和奚立国夫妇俩抓走了,非法拘押在葛布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付俊秋叫嚣:“我告诉你,我们共产党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

第二天,刘凤兰的妹妹去了街道办事处,被街道勒索二千元,才将二人放回家。

老两口遭绑架 小卖店被抢劫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刘凤兰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葛布新村派出所陈茂军劫回本地将军拘留所,关押半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历经武家堡、马三家劳教所的折磨。

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不“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一天连续十几个小时被强迫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整日被体罚、洗脑、逼迫写转化书等等折磨;劳役迫害无休止的干奴工,从早到晚手工拈花。刘凤兰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被折磨着,直到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走出马三家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五点钟,葛布街道办事处人员与葛布新村派出所警察共七、八人,以买烟酒为名砸开刘凤兰家的小卖店,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卖店主人老伴奚立国(当年57岁)强行绑架。第二天又来抄家、抢劫,将卖店的烟酒糖茶及临时用的二、三千元现金全部抢走,东西装了半车。奚立国被劫持到吴家堡子劳教所折磨八个月才放回家。

刘凤兰再被绑架 秘密判刑 狱中煎熬千日之余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刘凤兰与老伴奚立国在刘山502路公交车站,被抚顺公安局国保魏振兴等人非法监视、跟踪,国保大队指导员耿聃抓住刘凤兰的胳膊自称是公安局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未出示任何法律证件、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正常乘车的老两口强行绑架,二老口袋里的零钱和手机都被抢走。然后又非法闯入家中,抄家、抢劫,翻箱倒柜,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家中仅有的二千二、三百元现金被搜刮得一分不剩,同时还搜走了家中的笔记本电脑、六部手机、三个读卡器、大法师父法像、大法经书等,及钳子、螺丝刀等工具。屋里一片狼藉,好端端的一个家,瞬间就变得凄惨一片。东西搜走不给收条,扬长而去。

当晚,耿聃即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把刘凤兰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后罪名又改为“破坏法律实施罪”。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以抚公东刑逮通字2011312号令,正式将刘凤兰逮捕并羁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老伴奚立国以“取保候审”四天后回到家中。

十二月二十六日,当家属用电话问刘凤兰的情况时,耿聃态度非常蛮横给推到东洲区检察院,二十七日家人到抚顺东洲区检察院打听情况,公诉科王志在电话里告诉家人:“早就判了。”“何时判的?几年?什么罪?”“你去法院问去。”

当日家人到东洲区法院,法院刑事审判庭官员在电话里答复:“十月判的,四年。”问他们:“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人?判决也不通知家人?”对方答:“不需要。”

二十八日家人到看守所去看望刘凤兰,以为已经判刑,可以去会见了吧,到看守所一打听:“投牢了”。问:“什么时候送的?”答:“二十七日。”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答:“那是法院的事,归法院通知,我们不管通知。”可是家人二十七日到法院去了,法院也未通知家人呀。

就这样刘凤兰被秘密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监狱里,由两个犯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称“三人组”。在那里同样利用体罚逼迫“转化”,不让洗漱,不转化就吃住在小屋里,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多坐到晚上九点多,刘凤兰连坐了三、四天。东北的年底正是寒冬时节,薄薄的鞋底踏在凉凉的水泥地面,又不让随便去厕所,促使患了尿道炎,而且越加厉害,垫个破旧的衣服(经济困难)一宿就湿透了。痛苦的肉身折磨令人难以承受,精神上的痛苦也不亚于肉身的痛苦,还被逼迫写五书,什么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等之类的,都是让你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再加上劳役迫害,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帮助做服装,修剪衣服毛。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中煎熬的刘老太,终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被释放回家。

刘凤兰家属的遭遇

警察的职责应是为民排忧解难的,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忠厚善良的老人刘凤兰一生清清白白,她修炼法轮功,信奉“真善忍”,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却无端蒙受不白之冤。警察的抄家、抢劫、敲诈勒索行为,令刘凤兰的孩子与亲人们不明白生在中国为何这样难以自立?多年来每个亲人无时不在担心与挂念中煎熬,致使精神上的压力很大。

老伴因没有退休证,六年没有工资,经济来源只靠刘凤兰每月的一千多元的工资维持生活。刘凤兰家属控告不法警察,被警察威胁要抓大儿子。家人每天伴随着恐惧,迫使单身的大儿子于二零一三年带着恐惧与悲愤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二儿子的未婚妻也因家人坐牢而离开了。(目前二儿子独自流离在外)。

刘凤兰在狱中期间,老伴思念着大儿子,挂念着狱中的妻子,每月去一次监狱探望妻子,给存上二、三百元零花钱。长时间的精神压力与折磨,致使老伴在二零一三年突发脑血栓病,至今不能恢复正常生活。

存款被勒索 工资被截断

抚顺市国保耿聃在绑架老两口的同时,利用家属不懂法律、怕吃官司的心理,敲诈其家属十万元巨款。其中,七万元是刘凤兰二儿子与未婚妻积攒准备结婚用的钱,一家四口人仅靠刘凤兰一人一千余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另三万是刘凤兰妹妹为二个双胞胎女儿准备上高中的学费,妹妹单身抚养二个孩子,依靠吃低保艰难度日。

即使在这样的困境中,迫害却还在加剧。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刘凤兰被停发工资,找到单位退管办,被领导告知是社保通知扣发的,理由是扣发服刑期间的所得退休金(此决定来自抚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做出的迫害决定)。

在经济困难时期,两个儿子与亲属借了三万多元,想做买卖,结果未成都赔了,再加上刘凤兰被绑架时,亲属被勒索的三万元钱,总额最低有七万多元的外债。现在老伴虽然有了月工资二千五百元,但每月要偿还二千元外债。这样每月只剩八百元(刘补助费300元)的生活费了,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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