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原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郴州市分行行长张健龙遭恶报

更新: 2017年08月2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张健龙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公款、收取客户钱财;而且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配合当地六一零和当地警察,对本单位五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刘桂女进行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张健龙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张健龙,男,四十多岁,系湖南双峰人,正处级干部,自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分行行长。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农行湖南省分行培训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

法轮功学员刘桂女在广东粘贴了几张“默念法轮大法好 洪福常伴百病消”的真相粘贴, 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公安绑架、拘留,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于十二月底,被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

可张健龙却一意孤行,决定将刘桂女无理开除公职,她家属多次上门要求保留她的公职, 但张健龙却扬言:要想保留她的公职,就必须得去坐牢。

二零零五年二月在新年前夕,他们不按法律程序,直接把文件下发后再找刘桂女签字, 刘桂女不服,去给张健龙送申诉书时,他却打电话指使人事、保卫科,直接把刘桂女从自己办公室拖出去,然后公安、社区、单位有关人员一行五、六人到家里来施压、恐吓,并要求家人写保证。给本人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

古人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零零九年,张健龙被人举报因涉嫌受贿。二零一零年六月,张健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依法追缴、没收犯罪及违法所得二百六十余万元。

其罪名表面上看是受贿罪,实际上是因为他在郴州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本单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了报应。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