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共迫害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没能及时报道出来,所以以上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图1: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类型统计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迫害集中发生在三、四两月,共计69人次,占比半年迫害总数的46%。
图2: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按月统计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较为严重发生在武清、大港、西青三个区,共计六十二人次,占比全市迫害总数的41%。
图3:2017年1~6月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按地区统计 |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天津中级法院、区县法院非法庭审,有八人次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非法庭审法院 | 人数 | 名单 |
北辰区法院 | 2 | 王辉 李源勇 |
红桥区法院 | 4 | 李立新 律淑英 李少臣 刘金城 |
南开区法院 | 3 | 王思荣 邢伟 赵树霞 |
塘沽审判区 | 3 | 黄惠香 赵月琴 刘淑珍 |
武清区法院 | 2 | 房克山 张树兰 |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数 | 名单 | 非法判刑刑期 |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 | 2 | 张子文 | 二审维持冤判4年 |
刘爱萍 | 二审冤判3年罚款1万元 | ||
天津第一中级法院 | 1 | 李红玉 | 二审维持冤判3.5年 |
武清区法院 | 2 | 李红玉 | 非法判刑3.5年 |
王淑敏 | 非法判刑4.5年 | ||
塘沽审判区 | 2 | 黄慧香 | 非法判刑7年 |
刘淑珍 | 非法判刑3年 | ||
安徽旌德法院 | 1 | 聂秀英 | 非法判刑1.5年 |
一、迫害中离世案例
法轮功学员陈学惠,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天津女子监狱里身心遭受了极大摧残,出现严重的乳腺癌、胃癌症状,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陈学惠女士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心受益,多种疾病不药而愈。她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并把法轮大法洪传给世人,希望人们受益。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陈学惠与刘慧江等人在西青区大寺镇张道口村学法时被绑架,后被河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在河东区看守所被秘密宣判四年半。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
天津女子监狱三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邪恶的监区。陈学惠在此非法关押期间,肉体上精神上都遭受了严重的迫害。她每天被逼迫坐小板凳,保持“三挺一瞪”的坐姿,不许伸腿、目光直视。吃、喝、大小便全部在监室内,不允许出去一步。在冬季寒冷的屋子里,这样坐了几个月。陈学惠被冻的胃部疼痛难忍,吃不下饭。狱警们就逼迫她吃各种各样的不明药物,越吃药胃越痛,疼起来整夜不能入睡。
就这样陈学惠还被强制在车间里劳动十二个小时,有时还把活儿带到监室继续干。超负荷的劳动和各种体罚折磨,使得陈学惠女士身体越来越虚弱。
二零一三年陈学惠从监狱回家后,家人做的面条她只吃了两口,当家人问她怎么吃的这么少时,她说:“这是我吃的最多的了。”
从监狱回家后几年里,国保、派出所及社区人员经常到家里来骚扰。陈学惠总是以慈悲、祥和的心态给他们讲真相,劝善。
就在陈学惠女士去世前几天,他们还来到家里进行骚扰、拍照等。
二、非法庭审、冤判案例
1、李红玉遭武清法官秘密非法审判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武清区梅厂乡法轮功学员李红玉因讲真相被绑架后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李红玉家属聘请的律师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会见了李红玉,律师根据李红玉的情况认为“证据”不足,估计警方应该很快就会放人。二十天过去了,李红玉并没有被释放。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律师再次去武清区看守所会见李红玉时,被告知人已经去法院开庭了。
律师和家属惊愕之余,立即赶到武清区法院。李红玉开庭刚开始,律师推开门要求法警转告审判长,法警请示后没有给律师任何答复,却转身把门锁上了,把律师挡在门外不让进,律师站在门外一直到庭审结束。
因为一审开庭严重违法,所以家属委托律师,要求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或退回重审。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李红玉家属去武清区看守所给她存钱,看守所告知李红玉已于五月三十一日被送到天津女子监狱了。家属大惊,赶紧打电话问律师,律师立刻打电话到天津一中院询问:“李红玉五月三十一日被送到监狱了,为什么没收到你们的裁定书呀?” 一中院答复:“还没寄呢,明天就寄。”
五月三十一日李红玉被送进监狱,六月八日律师才收到天津一中院下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落款所示,该案早在五月十六日就下达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日前,李红玉家属向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高级法院、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控告信,请求追究武清区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四位法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2、张子文被非法判刑四年 律师控告法官侵权
张子文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被警察绑架,东丽区公检法部门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他非法批捕、庭审。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家属到检察院询问,才被告知张子文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消息。
一月十二日张子文提出上诉,一月十三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到东丽区看守所会见张子文,看守所以律师没有提前预约为由(非法规定),不准会见。
律师只好先去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委托辩护手续。一月十八日律师接到二中院法官张帆电话说该案已宣判,律师当即提出异议要求履行辩护权,张帆法官说就是告诉你一声。
一月二十日天津二中院向张子文送达了二审裁定,这时候张子文才知道二审结果。张子文拒绝签字。
二月三日律师在东丽区看守所会见张子文了解到,二审没有开庭审理,两个自称二中院的人简单问了三个问题,没有听取张子文意见,待了五、六分钟就匆忙离开。
在张子文明确提出说说案件,要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回应说:有什么意见你到法庭上给法官说吧。就离开了。
二月十六日,张子文已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迫害。
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张子文的律师到天津第二中级法院,控告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刑庭法官张帆侵犯了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权。
张子文与妻子刘玉红,小儿子张希明一起修炼法轮功,十几年来一家人多次被绑架、抄家、劳教、判刑。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军粮城派出所所长石某带十几名警察、国保便衣到张子文家敲门,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一伙人就出手把张子文、张希明父子双臂反扭过来。
所长石某与两名警察非法抄家后,把一家三口绑架到东丽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刘玉红、张希明被取保候审回家,张子文遭非法批捕。
之后的九个多月里,刘玉红母子没有收到检察院对张子文的捕票,也没有收到东丽法院的开庭通知,甚至法院将张子文非法冤判,也不告知家属。
直到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家属到检察院询问,才被告知张子文已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三、发生在监狱、看守所里的迫害
1、郭宝花在天津女子监狱中遭毒打凌辱
郭宝花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后,因拒穿囚服遭到狱警和包夹的毒打、羞辱等残酷迫害。
狱警许丽颖用剪刀从郭宝花背后将她衣服剪开,并强行撕下郭宝花的所有衣服,致使郭宝花在五监区里上身用一条毛巾围上,下身只穿一条内裤。白天犯人都去干活时,大队长于珍不让郭宝花去厕所,以此逼郭宝花穿囚服。可每天早上和晚上就让郭宝花和犯人一起上厕所、洗漱,目的是让全监区的犯人看到郭宝花不穿囚服的样子,羞辱她。
郭宝花来例假,狱警们毫无人性的不准同组犯人借给郭宝花任何东西包括卫生纸,致使例假血顺着腿往下流。
狱警还用连坐的方式不让郭宝花同牢房的犯人休息,以激起其他犯人对她的仇恨。犯人们每天十二小时的强制劳动,有时会延长至夜间十一、二点,第二天还要照常出工,她们休息不了身体承受不住,就把一切怨恨都施加到郭宝花身上,包夹崔红玉非常狠毒打骂郭宝花。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在一个周日上午,在刑事犯郭莉莹(因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而获减刑)的带头下,全组犯人对郭宝花大打出手,将郭宝花打倒在地,韩琪月抓起郭宝花的头发抽嘴巴子,宁小花脚踩在郭宝花脸上用力踹,吕珊连踢带踹将囚服强行给郭宝花穿上。
郭宝花拒绝“转化”,还遭到罚站、不让睡觉等体罚折磨,稍一闭眼包夹就用手指弹嘴唇,或用报纸卷成棍棒打脑袋,每天只给她一个馒头,一块咸菜,不长时间郭宝花的面色变得灰白没有一点血色。这些恶行都是在摄像头监控下发生着,狱警于珍就在监控室看着。刑事犯们在狱警的默许下为减刑、为获得一点小恩惠,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郭宝花。
因坚守信仰真、善、忍,郭宝花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进洗脑班,后非法劳教一年半,并被加期一年。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里,郭宝花曾遭受吊铐、电棍电击、关小号、关木笼等酷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郭宝花在北京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被秘密判刑三年 。
2、陈瑞芹在天津女子监狱长期被凌辱虐待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天津蓟县法轮功学员陈瑞芹发真相资料,被蓟县国保大队、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天津女子监狱狱警和刑事犯包夹对法轮功学员变着法的迫害,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早已超过了人的道德底线,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
在五监区,因不放弃信仰,陈瑞芹长期遭受凌辱虐待,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限制大小便、开水泼脸、掐乳头、猥亵等。
陈瑞芹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身体被殴打得伤痕累累,刑事犯包夹往她脸上泼热水,更下作地掐乳头、猥亵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包夹随手抓起尿桶、凳子就打,还说:“杜大队当班可以随便打”。
杜艳,三十多岁,专门经过“610”培训,主管迫害法轮功。她培训包夹,命令包夹背长篇的洗脑材料,并利用她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徐莉颖鼓励包夹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打吧,打破了我亲自给她缝去。”
陈瑞芹被长期限制大小便,她只能便在裤子里,还不让她清理,让她带着屎尿呆在十二个人居住的监室。刑事犯们白天超负荷劳动,夜晚被散发出的恶臭熏得休息不好,寒冷的冬天也只能整夜开着窗户通风。她们怨气冲天、纷纷指责谩骂陈瑞芹。狱警怂恿刑事犯:谁让她不“转化”的,没办法,你们也帮帮她呗。
中共酷刑示意图:冰冻与人格侮辱 |
一月份正值寒冷的冬季,五监区的供暖设备坏了,整个监区被寒冷笼罩着。一天晚上,因长时间不让大小便,陈瑞芹忍受不住把大便拉到裤子里。在值班狱警的指使下,包夹、刑事犯七、八个人,把陈瑞芹所有的衣服都给扒下来扔掉,身上只留下单薄的囚服。刑事犯李明把囚服拿到厕所,在冲厕所的大水桶里浸湿,然后给陈瑞芹穿上,再把陈瑞芹推到监区外的院子里,由当天值班狱警看着。那天气温是摄氏零下18.3度,这样冻了将近一个小时,陈瑞芹四肢被冻僵动弹不得,后来被刑事犯们拖着回到监室。
陈瑞芹被折磨的不成人样,抽风、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在精神恍惚、意识不清时被所谓“转化”了。她清醒后马上声明坚持信仰“真、善、忍”。有人劝她隐忍、别吃眼前亏,她认真地说“师父点化了,‘转化’不对。”就在这种难以忍受痛苦中坚守着自己的信仰。
3. 杨玉永在看守所里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杨玉永夫妇被天津国保、武清国保、黄花店派出所警察绑架,杨玉永被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遭受坐小板凳体罚、戴手铐脚镣、殴打等酷刑折磨。
鉴于杨玉永遭受的酷刑虐待,杨玉永的律师分别向天津市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邮寄了《关于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所长吴春明等人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犯罪的刑事控告书》,控告看守所所长以及负责监管的刘姓狱警。
《控告书》中列举了杨玉永因不愿在看守所提供的认罪书上签字,不愿配合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因而被看守所刘姓狱警体罚、虐待、殴打、强逼认罪、强迫干活的事实。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
因杨玉永抵制奴役,刘姓狱警罚他每日从早晨六点开始坐在小板凳上直至夜里十点,一天只给十分钟时间解决三餐、如厕及休息。坐小板凳期间要坐直身体,保持一个姿势,身体不得晃动。还有人盯着你,在你姿势改变时随时提醒你保持姿势。杨玉永说坐小板凳一天下来非常痛苦。
戴手铐脚镣
对杨玉永施加坐小板凳的体罚后,杨玉永仍不愿意屈服。看守所刘姓狱警对其惩罚措施升级,违法使用手铐脚镣。据杨玉永陈述,刘姓狱警给其戴上手铐、脚镣,且脚镣上各连接了一个几公斤重的铁球,脚镣手铐还有设施连接在一起,且连续多天均不解开。即使在杨玉永聘请的律师来会见他时也没有给他解除脚镣,后经该律师向有关部门反映,才停止上述惩戒。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
暴力殴打
因杨玉永拒绝按照刘狱警的违法要求在认罪笔录上签字,刘狱警持一苍蝇拍,指使两个被羁押的被监管人将杨玉永带到一小屋内,脱去杨玉永的裤子,两被监管人按住杨玉永,刘狱警用苍蝇拍杆子疯狂抽打杨玉永的臀部,直至将苍蝇拍杆打断为止。具体打了多少次,打了多久时间,杨玉永不记得了。打完后,杨玉永左侧臀部皮肤皮开肉绽,鲜血直流。据杨玉永反映,他左侧臀部上仍然留有被殴打后结痂的疤痕。
殴打杨玉永之后,刘狱警还恐吓杨玉永称:如果你再敢和律师提这些不好的事情,不该讲的事情,下次就不用苍蝇拍杆子打,改用“痒痒挠”打。
四、非法骚扰案例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份以来,中国大陆很多省份和地区,江泽民残余势力打着所谓“维稳”的幌子,开始针对法轮功学员大范围的骚扰迫害,公安内部称之为“敲门行动”。 天津市各区县的公安警察和社区干部公开违法,强闯民宅并抢走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强行拍照录像,撕毁对联年画,威胁恐吓搞株连,胁迫法轮功学员签字表态等。
武清区
二零一七年三月底,武清区大良镇派出所警察分别到法轮功学员李淑敏、朱凤恩、宋宝英、张振松、王作祥、高香稳等家里进行骚扰,强行拍照,并威胁不许修炼法轮功,还说一些污蔑、诽谤大法的话,并且将墙上的年画撕毁,抄走部分学员的大法书籍。
武清区东马圈镇派出所两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秦春艳、宋志合家骚扰。
二零一七年四月,武清区杨村镇各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普遍进行骚扰,说凡是以前“挂号”的都进行骚扰。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上午,武清区徐官屯派出所警察范士旺带一个年轻警察到段庄村大队找法轮功学员李玉莲录像、问话,村治保人员转告李玉莲说,如果她当天不到大队去,就把她送到天津市里(公安部门)。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下午,武清区大良镇派出所李姓的片警给法轮功学员肖晓文打电话,说上边有要求要给每个法轮功学员录制一段视频,让肖回家时打电话给他配合他录制。肖晓文正告他要认清当前形势,给自己留条后路。
大港区
二零一七年四月期间,大港区胜利、板厂、官港等多个派出所及社区人员,登门或电话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影响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招致家属及世人的反感。
有的片警电话约谈辖区内法轮功学员,有的片警最多五次上门骚扰。警察询问,还炼不炼法轮功?答:炼。炼法轮功强身健体,教人做好人,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炼?国家镇压法轮功是错的。警察说,炼就在家炼,别出去贴什么粘贴、发什么真相啊。
有的居委会人员受警察指使询问法轮功学员家属其他人情况,遭到家属反感和抵制,他们只好推辞说是“上面”的安排,“四二五”,“五一三”是(邪党所谓的)敏感日,我们也不想管这事。有的家属说,他们都是好人,你们非要把他们转化成坏人吗?
被非法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王洪东、王树杰、杨金锁、王艳芳、王玉明、白淑琴、张国恩、高庆建、屈登鹏、刘秀珍、关运祥、李树华等。
东丽区
自六月中旬以来,东丽区军粮城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多次骚扰。他们每天必到,严重的影响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给法轮功学员的身心造成影响与心理压力。
军粮城派出所警察张成功、于德水等人与社区人员李洪旗、李如起,到法轮功学员潘玉敏、罗玉英、张子文等家中多次骚扰。他们扬言对法轮功学员潘玉敏、罗玉英等人实施所谓的转化,被拒绝。法轮功学员与来人讲真相,他们听不进去,还继续施加压力骚扰。
西青区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西青区中北镇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手续,不出示任何证件,入户后在未经允许情况下,四处张望,强行拍照,说是上级安排的。
二零一七年四月期间,西青区大寺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居住在西青区大寺镇青凝侯村的法轮功学员孙维娟、王兰荣、郭玉英、刘玉章、张效文。他们闯到王村多名法轮功学员家,进行照相,警察说上级安排要每个炼过法轮功的人近期照片。
宝坻区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宝坻区牛家排镇派出所几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赵宝艳家进行骚扰,在本人不在家的情况下,他们到处查看拍照,然后问赵宝艳的外甥女,问她的姨(赵宝艳)去哪了,还问她的电话号码。外甥由于惊吓,躲到院子里去了。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宝坻区牛家镇片警以调查户口为名,约见法轮功学员郭会利,被郭会利儿子拒绝后,又欺骗他说,将郭会利近期照片发给他们也可以,郭会利儿子只好将一张照片发给了片警。
南开区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夜间将近十一点钟,南开区王顶堤派出所片警和鹤园北里居委会主任于某到法轮功学员王慧家骚扰。
片警问:现在还炼不炼法轮功?王慧回答:“还炼。去年一月份,我被你们绑架导致心脏病发作,南开看守所所长送我到医院抢救,医生在病历本上写了病危,这才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是因为我炼法轮功才使得身体恢复了。”片警问:明天你去哪?最近都和谁联系?明天不能出去等等 ……持续了十分钟左右,同时片警胸前带的微型录像机始终在录像。这时早已经躺在床上休息且身患半身不遂的王慧丈夫急了,说:“你们还有完没完,赶紧走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离开王慧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傍晚六点多,王顶堤派出所片警再次闯到王慧家骚扰。警察及社区人员的频繁骚扰,使得身患重病的丈夫无法静养身体,时时处于紧张压力之中。
五、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案例
原天津市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张付川,在宁河区官场上,可谓是能呼风唤雨无人不知的“人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因涉嫌违规、违纪、贪腐等问题被停职调查。他终日惶恐不安,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在家上吊死亡。
张付川,男,五十五岁。二零一六年二月份,担任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同时还任区宣传部部长、区工会主席等职务。张付川在任政法委书记期间,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操控公检法绑架、冤判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抹黑法轮功毒害民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五人:马玉敏(三年零三个月)莫伟秋(四年半)、陈元华(四年)、杨福静(三年半)、王春兰(四年)。
暴力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晚七点左右,宁河区法轮功学员王淑敏、陈玉玲、于文秀、贺静、许贵太在尹连华家串门,突然从外边闯进十来个警察、协警,企图将六位法轮功学员带到芦台镇派出所,于文秀等人不配合,不去派出所,一警察说:“两个人抬也要抬走。”最后生生地被警察强行带走。
与此同时,警察开始非法抄家,把尹连华家的大法经书、法像、手机等私人物品抢走。
此时尹连华的丈夫仇成富正躺在床上,他因上吐下泻,身体虚弱正在休息,警察非要将仇成富一并带走。因仇成富身体虚弱起不来炕,警察使劲的拖他起来,一协警往仇成富的脸上、身上浇凉水,还嚣张地问:“起的来不?”
然后,警察又拽仇成富的被子,又拿硬物顶仇成富的双膝,逼迫仇成富跟他们走。从晚上七点左右,一直僵持到夜间十二点,这帮警察才走。法轮功学员贺静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
非法骚扰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以来,宁河区部份乡镇的片警、居委会和村干部入户,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事先打印好的“保证书”上签名。所谓的“保证书”就是在恶意诋毁、污蔑法轮功。
这些派出所人员带着执法记录仪到法轮功学员家询问是否还炼法轮功,并恐吓:“你说什么都给你录着呢,你再说炼就有炼的说法,就有人找你。”有的法轮功学员家的《明慧周刊》和明慧年画被搜走,并且还照了相。在俵口镇、兴坨等地发生了片警和村干部入户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保证书”上签名事件。
利用宣传工具毒害百姓
张付川利用区宣传部部长的职权,通过现场会、展板、公开信、强制签名等活动,毒害和欺骗社区民众和中小学生,裹挟了众多不明真相的百姓对真正救人的佛法犯罪,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张付川被停职调查的表面原因是因为贪腐等问题,实际是因迫害法轮佛法所遭致的恶报。人在做天在看,自古以来,迫害正信者,从来都没有好的下场。希望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能理智地看一看这个形势,不要再往绝路上走。
六、二零一六年迫害案例补充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报道中,有53起发生在二零一六年的迫害,使得二零一六年的迫害总数增至452人次。其中增加:非法判刑16人次,非法庭审9人次,非法批捕8人,非法拘留16人次,绑架抄家3人,非法骚扰1人。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由二十万二千元增至五十二万二千元(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天津市耿冬仍被非法关押》报道中提及“掠夺家中电脑、平板、手机、汽车等价值30多万元物品,且没有提供扣押物品清单。”)。
非法庭审法院 | 人次 | 名单 |
东丽区法院 | 2 | 杨春燕 张子文 |
河西区法院 | 2 | 高凤兰 宫文玉 |
南开区法院 | 1 | 蔡丽丽 |
塘沽审判区 | 3 | 赵月琴(2次) 刘淑珍 |
宁河县法院 | 1 | 王春兰 |
非法判刑法院 | 人数 | 名单 | 非法判刑刑期 |
东丽区法院 | 4 | 杨春燕 | 非法判刑3.5年 |
孙云香 | 非法判刑3年 | ||
杨国春 | 刑期不详 | ||
张子文 | 非法判刑4年 | ||
河东区法院 | 3 | 曲玲云 | 非法判刑3.5年 |
唐月华 | 非法判刑3年 | ||
郑庆兰 | 非法判刑3年 | ||
塘沽审判区 | 1 | 刘爱萍 | 非法判刑3.5年 |
河西区法院 | 3 | 李文 | 非法判刑3年 |
高凤兰 | 非法判刑2年 | ||
宫文玉 | 非法判刑4.5年 | ||
宁河县法院 | 2 | 王春兰 | 非法判刑4年 |
陈元华 | 非法判刑4年 | ||
天津二中院 | 2 | 杨福静 | 二审维持原判3.5年 |
陈元华 | 二审维持原判4年 | ||
天津一中院 | 1 | 李文刚 | 二审维持原判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