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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市朱忠富遭受的迫害

更新: 2017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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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从云南第一监狱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朱忠富开车到楚雄州大姚县七街赶集,一年轻人向他要了一张神韵光碟,那人看看光碟就要他到派出所。没想到警察在楚雄他家门外蹲坑,又绑架了去他家的那两名同修。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朱忠富被绑架到了七街派出所,被强行照相、体检等,他的手脚都被铐在铁椅上,被审问到晚上十一点。因他不配合,又被送到大姚金碧派出所,手脚铐在铁椅上审讯,直到第二天早上。又因不配合就强行到医院体检送看守所。看守所早已做好了准备,凶恶的五名武警给他换上囚服,又被剃了光头,进了二监室。

那天天气很冷,几名犯人事先准备好了,要强制朱忠富洗冷水澡,其中一名一盆冷水猛力泼向他的脸,他用手去抹水的时候,其他人就用脚猛力踢他,他疼痛难忍蹲了下去,气都喘不过来,右肋骨被踢断了,晚上睡觉疼痛难忍,一直到了五个月后才缓解了疼痛。几个月来,一直被他们辱骂,还骂大法、骂师父等。监视器、窃听器都有,警察能看到、听到,但无人管。九月份,又被绑架到南华县看守所,因第一次体检时他尽力抗争没抽到血样,体检表上这一栏是空白,不收。只好又返回大姚。国保警察和看守警察直接送大姚平安医院,戴着脚镣和手铐,五名特警把他按在床上强行抽血,导致过后左手抬不起来,二年以后才恢复正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早,朱忠富戴着脚镣手铐到楚雄州中级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庭上他强调自己的律师和亲人没到不配合开庭,并几次指出法庭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应立即停止庭审,并释放非法扣押的法轮功学员。可审判长等根本不理睬,继续开庭。庭审结束时,审判长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说:你们这是在开黑庭!并要求重新庭审。

他们是在无法律依据、无律师到庭、无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开庭,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判三年、二年和一年。三人不服后上诉,家属们联名写了控告信,律师也作了控告并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书。理由是:因一审审判违法,应撤销重审;一审借用二审法庭使中院接触了案件、干预了庭审程序,影响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独立审判,违反了独立审判原则;一审剥夺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权;中院强行对律师安检,违反了最高法院《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六条第一款,不得对律师安检的规定,使得律师未能进入法庭参与庭审;不给家属到庭旁听,违反公开审判原则;开庭后审判长与公诉人一起提审当事人,违反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原则等。律师要求慎重对待一审问题,能驳回重审。

律师到二审法院交了相关手续,还未来得及交辩护材料,法院就不顾一切,对一审的一切违法现象熟视无睹,竟然也不顾法律程规,在律师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在家属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匆忙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把朱忠富送云南第一监狱,车子没收后被拍卖。

在监狱,恶警潘林高等对他的迫害明里暗里都很邪恶,每天有六个包夹,简直就是牢中之牢,五个月才准出来放风。


下面是参与迫害人名单:

大姚七街派出所所长:邢尔文
副所长:李春旺
警 员:杨光泽 还有协警
大姚县国保:朱华 陆文辉
六一零:王斌
检察院:吴志荣 王跃红
审判长:余平
审判员:王子康 邬吉胜
书记员:冉佶玉
楚雄州中级法院审判长:夏绍兴
审判员:王中强 李发连
书记员:马康坦
还有楚雄市国保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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