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冤狱14年 上海柏根娣被迫害致死(图)

更新: 2017年06月2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法轮功学员柏根娣女士,原北京石油部人事干部、东海石油的中层领导,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八年的迫害中被非法抓捕六次,遭冤狱迫害近十四年,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在柏根娣生命垂危之时,她的住所外,甚至医院里,都有“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监视。

上海法轮功学员柏根娣女士
上海法轮功学员柏根娣女士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司法局五人至柏根娣所在的上海一康康复医院,先与医生交谈约三十分钟,随后来到柏根娣床前。其中一男性,一米七左右的个子,手中斜拿手机,机身背面摄像头对着柏根娣,他的一个动作引人注目,导致在场人惊呼:“他在拍照”(或许不是拍照而是……?),家人请他们离开。此“手机”摄像头比普通手机摄像头大一圈,机身也属大尺寸。

此后,柏根娣的状态又一次反复,肢体又一次强直性肌紧张。这次之后,柏根娣基本不再认识人、不再说话,语言交流有时有反应,比如立掌,流泪,六月以来渐渐肢体呈凹陷状水肿,呼吸越加困难……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柏根娣女士被上海女子监狱送至松江人民医院“抢救”。监狱长对家人说:下午三点多,柏根娣从椅上滑下,昏迷,送医。并称:监控录像显示柏根娣滑下时,身体转了个角度倒地。家属要求看录像,未得允许。但见其右侧头部有约两厘米长的整齐创面,似刀切,并非狱方所说,身体“撞击”地角造成的破损——那应该是不整齐的头皮绽裂。

九月上旬,保外回家静养,柏根娣在九月三十日以前意识始终清醒,多次明确表示:此前大约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里,狱方在她食物中下毒,致她进食后呕吐。鉴于上次四年半冤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二零一零年)中,她在上海女子监狱被菜中下药,致头晕、心悸,痛苦之极。有包夹不忍,私下告知食物中下了无名药物,她便不食,逃过一劫。这次她又一次拒绝了每人一盒的盒菜,只吃众人通吃的白饭与菜汤,呕吐即止。她的多次试验使她确认自己的推测是可靠的。

柏根娣女士还说:出事(八月二十四日)的前几天,有一男性住入她所在的监房二天;其中一天全体同监均被调外吃饭,仅剩她一人单独进餐。她说那天早饭后头昏,随后就不知道了。等她恢复意识,已是傍晚,在松江医院里了。更奇怪的是:她出事的前一天,同监人员除她而外全体调离,说是全监大调整(因此她“昏倒”时周围没有一个知情人),能说是巧合?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点钟,柏根娣再次头痛剧烈,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一夜。十一月三十日又一次头痛发作,面部有小抽搐,住六院二周左右出院。十二月二十八日这次未能立即缓解,持续昏迷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在自六院转至一康康复医院的过程中,她曾睁眼数次,此后又昏睡,直到一月十日,才醒来,口齿不清,也会认错人。最明确的一句话:“他们想我死,怕我去救人。”

柏根娣女士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出生,未婚,生活俭朴,对人和善体贴,家住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她是上海市第一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当时的上海市长徐匡迪亲批非法劳教两年。回家仅仅三个多月,她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刑期为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六国峰会”前,柏根娣再次被抓,遭非法判刑四年半,囚于上海市松江女子监狱。出狱仅仅在家待了一年又十个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徐汇公安分局又一次在大街上非法抓捕了柏根娣,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徐汇区法院非法判决柏根娣刑期六年半。

二次非法劳教共五年

柏根娣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劳教二年,据内部消息:这是由上海交大保卫处的李处长、纪凯风处长、教导处主任要求的;徐汇区610崔玉(音)、朱国军、上海公安局文教保卫分局(局长:周邦俊、警察:高蓓红、陈炜、胡军、张喻等)实施;由徐匡迪亲自圈阅的上海市第一起法轮功修炼者被劳教的案例,借口是怀疑她动员上海交大学生去北京上访,认为一些交大学生如此坚持信仰法轮大法是受了周围炼功人的影响,因此策划了对柏根娣的从重处罚。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她再次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次均被非法关押于上海青松女子劳教所。第一次劳教的两年内一直被上海劳教所三大队“强劳”,日劳作十八、九个小时,少有睡眠的时间,有时甚至站着都能酣睡。炎炎夏日,空调下人们尚且不愿动,她却在室内四十度以上的高温下,用电热器加工小彩灯。就在那样的情况下,曾有九天不许她洗澡、换衣,整个人都臭了,破旧的衣衫湿了干,干了湿,成了硬壳,她坚持不穿囚服。

在两次劳教中,都长时间吃“囚餐”,一餐一两饭,几片菜叶为汤,强劳下的饥饿使她骨瘦如柴。警察不许她接见家人、不许家人送物、不许邮信、没收来信。每月七十五元的生活费,而一盘菜卖给被“劳教者”,售价三元。物质的匮乏使之生活必需的草纸,牙膏、肥皂对她而言,都是奢侈品。

在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柏根娣与姚玉花被徐汇区恶警在地铁站绑架,被非法关在徐汇区看守所二十九天,其间柏根娣绝食、绝水十二天:手足被二十四小时绑在光板床上,赤裸着下身,大小便都不松开,排泄物直接从板上的洞中流入筒内,持续酷刑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酷刑演示:铐在床上

奇怪的是,自始至终医生并没有采取灌食的方法,七天后护士就在嘀咕:这样下去真要死人了;第九天,又给这濒死的人抽了几大管血化验,依然不是为了治疗;但医生详尽询问了她自己及家人过去的健康情况。第十二天,她的心跳呼吸都已很微弱,恍惚中,一个声音说:一了百了。她强睁双目,心里说:我的救人使命我还没有完成,我不能走。再次恢复意识时,她仿佛看到手足紧勒的绳子被剪断了,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就象从未绝食过的感觉。她知道该结束绝食,开始进食。谁知医生赶来大发雷霆:谁给她吃的饭!她自己当时也不明白医生的反应,直到活摘器官被揭露,她才明白,原来医生守株待兔,正等着她的器官赚回扣呢。

第一次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柏根娣再次被非法判四年半。中共邪党人员的“理由”是将近上海六国峰会,整肃需要,柏根娣与许多修炼者无辜先后被捕,而后抄家找证据。被非法关押在徐汇区看守所十个月,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柏根娣在被非法关押上海市松江女子监狱其间,坚决抵制迫害,不穿囚服,不戴号牌,遭监狱警察残酷迫害,被关禁闭间(小号)四年。四年半中柏根娣没洗过澡。关小号不准在洗漱间洗漱、洗衣服、不准去厕所如厕,甚至不供饮水。此后,为反迫害,柏根娣曾有七个月未饮水。在迫害中打骂、酷刑、上械具是家常便饭。为反迫害,柏根娣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恶警与包夹常用布条勒其嘴,或在嘴里塞上短棍再用封箱带绕头几圈、每次都连续迫害多日。口中有物,不能闭合,致口水日夜流淌不息。反复上束缚铐,一上就是三至七天。

什么叫束缚铐?就是束上精神病人用的紧身衣,束紧后不能深呼吸,再把双腕分别铐在紧身衣的胸前、背后,一铐就是三到七天。零下六度冷水浇身,在湿被中睡,第二天睡过的地上整一个水湿的人形。为迫其放弃信仰,恶警将其囚于狭小密闭的囚匣中,怕其撞墙,派犯人同囚,缺氧引发犯人呼吸窘迫揪发、大量落发、气喘吁吁。她说:这情形看明白了吧,不许我修佛亦会祸及于你,还要助恶为虐?为争取狱中禁闭室全体被囚修炼者取得“自己走出监房”倾倒、清洗排泄物的权利,她曾多次喝过自己的尿,甚至直接排泄于身,正当天热,远近臭不可闻。当这份权利终于被争取回来时,大队长说,不要以为你赢了。柏根娣回答:“不要亵渎我的慈悲,不想让你们犯罪而已。你知道对修炼人做这样的事会有怎样的因果?走向地狱、层层灭尽啊!”警察利用包夹对未婚的她性虐,她慈悲告诫:“你们也是女人,怎能如此作践自己?真正被迫害的是你们,不忍看你们将来受地狱之苦。”

再次非法判刑六年半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徐汇公安分局在大街上非法抓捕了柏根娣。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非法判决柏根娣刑期六年半。上诉于六月十八日被驳回,二零一三年六月劫持到上海女监。

柏根娣入狱后,一直被关在小号迫害。有包夹透露,直到十冬腊月,仍看到小号中的柏根娣穿着夏天的短衣、短裤。而那时,人穿着羽绒服还嫌冷。家人送去的衣物,被多次提出提进,据称“上面”有话,不能给她穿,因为她不屈服。直至二零一四年春天,家人找到驻监检察官,她才被从五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小号调入三监区。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已经六十五岁的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送至松江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神志时断时续。后从重症监护室治疗转入家中静养,柏根娣就越来越呈现出记忆力衰退和时而清醒时而封闭的状态,由于监狱迫害的创伤使她时不时把身边的亲人和所住的地方当作监狱,并且无目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

当她有所记忆恢复,并能与人交流时,突然在九月三十日再次昏厥,被送入附近的医院,之后,她就越来越呈现出思维混乱和记忆丧失,并胡言乱语的状态,甚至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识了。之后她进食越发的困难,原因可能是她在监狱里被下毒的体验,使她一直把家人给她吃的食物当成“有毒”而拒食,但是,她的精神却奇怪的异常亢奋,使家人疲惫不堪。她想学法,但是,眼睛却已经看不清东西了,也越来越不能自主和清醒的学法和炼功了。

之后在十一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二十九日,又突发昏厥和脸部抽搐的症状,被家人再次送入第六人民医院医技楼八楼的脑内科病房。在这期间,她经常头痛欲裂,不食茶饭,靠输液为生。她所住的楼外一直都有610的人员监视,甚至是在医院里,也是这样。

关于法轮功学员柏根娣十几年来被迫害的事实,可见明慧网文章《柏根娣被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命危(图)》《上海市女子监狱近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回忆柏根娣在上海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上海市徐汇区柏根娣女士遭受的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