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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李桂琴被非法起诉

更新: 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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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7年3月9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桂琴女士在同兴集市上向同兴镇五道村4组张伟泽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其恶告,当天下午在家中被同兴派出所警察与振安区国保警察绑架、抄家,现非法关押在汤池看守所。

之后,家人聘请的律师向同兴派出所递交了取保申请书,被同兴派出所拒绝。

5月3日,家人得知李桂琴被非法起诉至丹东振安区法院。

李桂琴之前曾多次被绑架,2007年遭非法冤判三年半,和她一起被关押在监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讲述,李桂琴面对狱警用各种酷刑折磨,她都没有丝毫动摇,依然心态平和,无怨无恨,李桂琴在哪里都给人感觉人非常的正。

李桂琴每当看到那些被邪党毒害而不明真相的人非常着急,因此把全身心都投入到解救世人上,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

6月6日,李桂芹家人聘请的律师到振安区法院阅卷,法官郭忠仁没有面见律师,只是让门卫把案卷交给律师。

律师阅卷后,用快递发给法官郭忠仁一份律师函,内容是李桂琴信仰无罪,请求无罪释放。


以下参与迫害李桂琴的公、检、法部门人员信息补充:邮编:118001 区号:0415
丹东市公安局:0415-2103113
振安区国保大队:
地址:振安区珍珠街225号
大队长崔忠贤4144831宅4148717、13941583840 虚拟771817

丹东市同兴派出所:
地址:振安区同兴街
电话:0415-6131074
所长 郭庆
教导员 张殿宽 6131074宅317093、13081262188
副所长 何建伟 13470445870宅4159161
副所长 任仲颖 13464560606宅4159161
警察:刘志勇 杨景波 徐宁 魏鑫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副检察长:郭连河
公诉科科长 陶霞 办电话:6276658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院长 宋丹
刑庭庭长:郭忠仁 办公电话:22773335
立案庭庭长:刘丹 办公电话:2277310
法官:张杨 办公电话:227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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