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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石桥市法院对马素媛、李凤利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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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大石桥市周家法轮功学员马素媛、李凤利(李雪),被大石桥市周家派出所警察梁玉彬等人,伙同大石桥市警察,无故从家中被绑架。

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大石桥法院的法官李良先后对马素媛、李凤利非法庭审,马素媛的辩护律师和李凤利的辩护律师分别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马素媛当庭申诉自己在家炼功祛病健身,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公安机关就因为马素媛家中有八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等就立案抓人,本身就是在犯罪,这个案子判一天都是你们在犯罪,我的当事人没有罪。

律师并讲了当前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现在是办案终身负责制,让法官不要再制造冤假错案。维权律师的话震撼了庭审现场的警察和家属。

李凤利也当庭申诉了自己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却在家中被无故绑架。律师也驳倒了公诉人对当事人硬凑上的材料,明确指出这些所谓的证据与本案无关,当事人无罪。同时向法庭递交了三百多名村民要求释放李凤利的签名,和李凤利丈夫脑出血后遗症需要照顾的家庭情况反映书。

目前,迫害的案卷将送往大石桥政法委、610非法组织和辽宁省营口政法委。可见中共的法庭毫无司法独立可言。


辽宁省营口市政法委:(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辽河广场1号)
书记,市委常委 张宝东
书记姜红英0417-2669678 家0417-2601133、15841766333
副书记孙仁厚0417-2669628、手机13050582090
副书记张忠民0417-2655401
副主任冯准办2669610 13898776644 (调到营口市政法委任副书记)
主任杨大庆0417-2655338 家0417-820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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