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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判无辜 辽宁法官车全忠拿法律当儿戏

更新: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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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抚顺市顺城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车全忠,身为庭长法官,公然拿法律当儿戏,执法犯法,多次制造冤假错案,违法对无辜善良民众判刑。请看近期三例:

讲述真善忍好成罪名,老太太遭诬判

法院通知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对望花区法轮功学员刘云老太太开庭,结果当日律师、家属及朋友在看守所外等着,到十点三十分了顺城检察院公诉人姜峰还没有到场。法官打电话,检察院姜峰说:开庭的事忘了。结果改下午开庭。

下午公诉人姜峰姗姗来迟,在法庭上法官没有让当事人陈述,没有让律师辩护,草草完事了。在场旁听的人都以为休息一会儿呢,结果结束了。就这样把修真善忍的刘云老人,在没有任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罚金一千元。刘云老太只不过跟人家讲讲信仰真善忍的好处,何罪之有呢?

同时枉判多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人八十多岁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车全忠非法对七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庭审。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法轮大法好”时,竟遭法庭人员暴力对待。

七位法轮功学员是王家国、唐红艳、李力、王国英、魏少敏、王德芬、金哲,他们都是戴着沉重的脚镣、手铐上庭的,就连当时八十一岁的王家国、七十四岁的魏少敏也不能幸免。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对公诉人呈堂的所谓证言、证据都表示异议,表示不认识所谓的证人,也没去过证人所说的地方,很多笔录也不是自己所说,没有签字画押,整个案卷中充斥着造假,律师还指出更荒唐的事实:几个当事人是二零一四年被抓,而警察所做的“笔录”落款时间竟然是二零一二年。

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车全忠多次打断两位律师的辩护陈述。当律师讲到法轮功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大法好时,车全忠威胁律师:“你不想离开抚顺了!”书记员还冲上前冲律师叫嚣:“你敢再说一遍?”律师道:“有何不敢?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就是好嘛!”书记员大叫:“国保来了没有?”法庭人员与律师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法警拉开。

另外,魏少敏老人为自己辩护时,话还没说完,就被两名法警强行拖走。

非法庭审持续近五个小时结束。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冤判:王家国六年(保外) 唐红艳八年 王德芬三年六个月、李力四年六个月、王国英五年、徐桂珍三年、金哲三缓五年。

递交辩护材料成罪状,孔繁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抚顺法轮功学员都兴贵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孔繁校去旁听。庭审后,孔繁校陪同都兴贵分别到顺城分局及戈布派出所递送都兴贵的辩护材料。

十一月十八日,河东派出所突然要都兴贵和孔繁校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二人去后即被非法扣押,据说是因为他二人在十一月十日给顺城分局送都兴贵辩护材料的事。随即,孔繁校家被抄,送进抚顺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顺城区法院对孔繁校非法庭审,主审法官车全忠。顺城法院原定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开庭。法官车全忠九点三十分才告诉律师,开庭突然改在上午十点,家属均未到庭。后非法判孔繁校三年徒刑。

律师指出案中顺城分局人员对孔繁校提审违法,因案发地点为顺城分局,他们应回避;对孔繁校家抄家时没有第三方监督,所谓查抄物品不能作为证据;更重要的一点是:法轮功不是×教,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也没有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没有提到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只是通过学法修心性,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净化心灵;通过炼五套功法,转化本体,祛病健身。哪有什么行为去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呢?法官车全忠漠视法律,傀儡于政法委610的非法机构陷害善良,明知道对“邪教组织”的认定不适用于法轮功,却非要法轮功学员入狱才为快。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使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了大倒退,依法治国不仅成为口号,甚至成了玩笑,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天生属性,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那这个国家的法律算不上真正的法律,只能说是当政者统治与压迫人民的手段和工具。

相关信息: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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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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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震 政治处主任 57567678 18941369009
任允波 纪检组组长 57567588 18941369008
韩志波 办公室 57567500 13704130065

刑事审判庭 冯艳庭长 18941369028 办02457567516
刑事审判庭 车全忠副庭长 18941369029
刑事审判庭 纪静18941369030 于旗18941369037 喻婷18941369035 程艳丽189413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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