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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亲人在迫害中离世 武汉退休教师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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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现年六十八岁的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退休教师因为信仰真、善、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两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一次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三次刑事拘留、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等迫害,迫害期间,方云宝的父亲、母亲、丈夫,在悲痛和骚扰中相继离世。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方云宝投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方云宝,是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合并入武汉科技大学)的退休教师,在工作期间,从事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课教学科研多年,一九九二年参加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方云宝的丈夫何承勇,是湖北省建设银行黄州支行的退休职工,他们自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幸福,法轮大法给他们和家人带来的是道德的回升,身心的净化,一家三代共享天伦,其乐融融。

方云宝说:“一九九五年七月,我有幸得到一本《转法轮》,从那时起修炼法轮大法至今。我自从实修真善忍做好人以来,身、心、灵的超常净化,使我真实不虚的体验到健康、快乐与心灵的圣洁美好所赋予人生的全新价值和宝贵的生命意义之所在!我无法用语言表达对真善忍大法的谦卑、敬畏与赞颂!无法用语言表达对李洪志师父慈悲救度的感恩……”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方云宝遭受三次刑事拘留(其中两次在北京)、三次关进封闭班、三次绑架到洗脑班、两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一次在北京女子劳教所)。期间,方云宝遭酷刑折磨、刑讯逼供、暴力剥夺对真善忍的信仰,这不仅使她和她的家人受到严重的身心伤害,更令人痛心的是方云宝的父亲、母亲、丈夫先后被迫害离世。

下面是方云宝在《刑事控告书》讲述的部份受迫害事实。

工作单位逢迎上级参与迫害的事实

在中共迫害的这种大气候下,我所在的单位——中共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受“上级”指使,部署了对法轮功与对我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至十日,由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洗脑,不准请假、不准缺席,层层施压,人人表态,从上到下统一口径。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的立场,被单位和单位所在的系统定为“重点人物”,我的起居、行踪均由专人和十人组成的专班负责监控。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我突破重重封锁,辗转到达北京。学校因我进京而被上级、上级的上级和公安部门点名批评,不仅单位领导和本系统一把手的乌纱帽遇到威胁,按有关政策,评上“文明单位”要给单位所有职工发人均千元左右的单项奖。这在一切向“钱”看的年代,因法轮功学员进京而株连单位所有的人受罚、受损失,其恶果远比封建社会的株连九族阴毒得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我回到单位,在唾骂声中,二进“封闭式洗脑班”,我不得不辞职了。十月九日,我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未获批准,保证又坚决不写,面对强大压力,我出现严重的不正确状态,学校怕担责任,通知我丈夫何承勇于十月十五日将我接回家休息。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我到北京依法上访,接待信访的是警察,警察没有问我因何事上访,只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之后,就把我带到民巷派出所,经过一番审讯,将我送到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在没有告知涉嫌何罪的情况下我被非法宣布刑事拘留,没说明任何原因,更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学校保卫处处长郑爱清、武汉市公安刑侦大队的刑警黄菊,学校政教部思政教研室负责人刘清明,将我从北京带回武汉,我原以为该回单位、回家了,谁知保卫处长拖着我到武昌公安分局办理再次对我刑事拘留的手续,并直接将我送到武汉市公安七处第一看守所(关押死囚的地方)我被再次刑事拘留三十一天。其间受尽了折磨,吊铐、睡死人床、最最残忍的是,十八天不准我上厕所,但不准不吃,我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就在身体要“爆炸”的时候,武昌水果湖第二派出所管段户籍张芳华和警察周雷,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水果湖第二派出所管段户籍张芳华把我从看守所接回学校。自此第三次住进学校私设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封闭班”。

四月二十六日,单位向我宣布了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我说:“可以理解,愿意接受,表示感谢!”

十一月二十二日晚,有几个学生未请自至的到我家(六栋一楼一百零二)看望我,安慰我……我对学生冒着风险来看我很感动,于是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真善忍没有错!镇压法轮功是个别当权者妒嫉法轮功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所为!并将几份很珍贵的法轮功资料拿给大家看,其中有:《一位曾参与镇压法轮功的公安警察自述---我要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军中大法弟子致全国公安警察的公开信》、《一位老党员:镇压法轮功的后果》……等资料,学生很惊讶,他们想拿去看看,或许是他们认为这些材料很好,很珍贵。后来被某系领导发现后,追查资料来源,说是我给的,于是就举报了我。

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武汉市公安局出动大量警力对我进行了三天四夜的隔离侦查,虽然侦查结果是“方云宝口碑极好!”(一个参与侦查的警官亲口对我讲的),但公安部门认为我是重点防范单位的“重点人物”,所以还是要对我实行“监视居住”。

执法警官杨书伟拿出《监视居住决定书》要我签字时,我发现有两处严重违法,一是作为法律文书,没有法定时间;二是引用法律条款严重错误。如此违法行政按有关法律规定当属“无效行政行为”,我本着负责的态度当面善意的指出了其中的一处违法,另一处违法我核实后,通过学校保卫处转告了他,并真心希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执法,对国家、对人民、对自己负责。杨书伟当时非常诚恳的说:“对不起,我的确不太懂法律,三十天以内给正式答复!”对此我不仅善意的理解了他,还安慰他说:“有错不要紧,改了就好”。

遭报复 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中午,我下班回家,一辆警车在我家门口戛然停住,几名全副武装的警察闯入家中,宣布我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杨书伟宣读完了《劳动教养决定书》以后,用一种得意的口气说:“怎么样?方老师,没超过三十天吧?”我一听,就知道我被非法劳教的原因是公务人员执法犯法、利用职权对善意指出其违法的人进行打击报复!

我义正词严的拒绝在劳教书上签字,并立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另一个恶警即刻拿出手铐,威胁说:“你是知道强制执行的含义的!要申请行政复议,到劳教所再申请!”并说“你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说完就将我拖上警车,直接送何湾劳教所。

可怜我七十多岁的父亲、母亲被吓得浑身颤抖,父亲昏倒在地,母亲追着警车,哭的死去活来。

途中,我借用餐之机,对杨书伟说:“杨虚伪,等你良心发现而自责的时候,我原谅你!”当时我真有点瞧不起这个看似是条汉子的“人民警察”,但转念一想,我是修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弟子,遵照师父教诲,佛法的慈悲把我心中的一丝冤与怨荡涤得一干二净。

面向太阳,心中充满阳光!在劳教所那人间地狱里,我坦然的面带微笑度过了刻骨铭心的五百四十八天!虽然我感谢学校多次派人去看望我,杨书伟也曾多次去看我,还亲自送钱慰问我,但如果当初理性些,不做令自己后悔的事,岂不是更好?!事实上,依据《刑法》和《行政诉讼法》,我完全可以起诉执法人员打击报复我制止执法犯法!但我善解并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日,劳教期满,我被接回学校。劳教期间,因为我拒绝“转化”,拒绝“决裂”,“六一零”不准我回家探望离别两年的年迈父母!学校不让我上班,对我实行“待岗帮教”,并对我和“待岗帮教”的工作人员也作了严格的规定。

在汤逊湖洗脑班遭迫害 父母相继离世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中共十六大前,学校强迫我参加“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办的第五期“法制教育学习班”(即臭名昭著的汤逊湖洗脑班),时间一个月。我不从,学校专班负责人郑学松副校长说:“不去不行,非去不可!”并指定由保卫处立即执行,我抗议这样做,并明确表示:“出任何问题本人概不负责!”从通知到强行送走,先后不到两小时。

这个对外被称为“法制教育学习班”,实质是江泽民集团无法无天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的邪恶黑窝,它由狱警、帮教和陪教组成,每个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后,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吃饭、睡觉、上厕所都被一前一后紧紧跟随的狱警与陪教监控着,从早到晚都由一帮子犹大围着,胡搅蛮缠的逼迫大法弟子“转化”。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难道要我转成“假恶暴”的邪恶之人?!”

我被强行送到洗脑班后,就一天到晚被一大帮子犹大围攻,只要不认可他们的邪恶观点,他们就天天纠缠到深夜还不准睡觉……若仍不配合,则用亲情诱骗、用劳教、判刑、酷刑等恐吓、威逼。再不行,一大帮人都张牙舞爪的一齐上!有的扯头发、有的按脚、有的捉住学员的手在犹大写好的“决裂书”上签字。若仍不屈从,就辱骂、毒打、恐吓,加剧制造高压恐怖气氛,使学员处于极度紧张、绝望与恐怖之中。好多在拘留所、劳教所、监狱中被迫害了几年都能堂堂正正走过来的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里却被迫害得身心崩溃,有的学员血压骤升,有的旧病复发,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的难计其数!我在汤逊湖被迫害成半边身子麻木,失去知觉……

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洗脑班找来医生,对我进行了严格检查,发现病情严重,他们害怕承担责任,才同意放人。十八日上午,学校将我送到医院检查,当时的诊断是“脑梗塞”,我修炼十年,身心健康,不需要吃药打针,客观上为学校、为家庭节约了开支,这次被迫住院!

十一月二十六日,老父亲在长期被打压、被恐吓的环境中生命垂危,我出院在两个“六一零”成员监管下赶回家时,老父亲已不言不食,处于弥留之际,并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五十九分带着两年未见他独生女儿的遗憾,含冤去世……

我忍受着巨大的悲痛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赶回学校,学校通知:从十二月三十日起到保卫处上班,恢复工资和福利待遇,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退休。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我年迈的母亲在长时间的恐吓、不安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含冤去世。

再次被非法关押到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学校邪党书记杨崇才以谈话为名把我诱骗到办公室,然后让武汉市文保分局珞珈山派出所恶警杨书伟、郭红燕再次直接将我绑架到汤逊湖洗脑班。

在恶警绑架我的同时,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王萍还带领恶警强行闯入我的家中非法抄家,我的老伴被强制不准动任何东西。恶警郭红燕、杨书伟带领另外两个警察把我家里的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炼功带、讲法录音带、两台台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子书、移动硬盘、真相资料、耗材、通讯录、手机卡以及家人照片等私人物品悉数抢走,并强迫我老伴签字。

我在汤逊湖洗脑班不仅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连思想自由都被强行剥夺。警察和所谓的“陪教”连续一个多月,天天把我带到二楼进行洗脑迫害,一批犹大把我围在中间,一天到晚喋喋不休地纠缠。他们把《转法轮》、师父的讲法、经文都摆在那儿,断章取义歪曲师父的法,企图用大量谎言误导、迷惑我。其中一个自称“铁杆犹大”的男犹大极其伪善,经常以指责那些骂师父骂大法的犹大来骗取学员的好感,并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是如何如何用“心”做,邪恶是如何如何用“钱”做。他们用尽了招术逼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殊不知,真善忍是我生命的根,怎么可能动得了呢?!

在北京遭绑架 被非法劳教两年半 老伴含冤离世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晚,我一个人在北京的女儿家做晚饭,不料北京西三旗派出所的十多个警察(张武鹏赵思程等)闯进家中,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我女儿家,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抓捕了我,同时抢走了我女儿家的私有财产和五千多元现金。我被西三旗派出所女所长(李娜?)张武鹏、赵思程等人莫名其妙的押送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六天。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据说是北京五十年来最冷的一天)那天北风呼啸,大雪纷飞,零下二十多度,看守所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和三十斤重的脚镣拖我出去体检,我穿一件没有扣子的薄棉袄,一步一步艰难地通过漫长的风雪地,刺骨的寒风冻得我失去了知觉。回看守所的时候,我曾被洗脑迫害留下的“脑梗塞”后遗症复发,右边麻木瘫痪,四个警察把我抬上三楼,起居洗漱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即便如此,我在囚室里天天背法炼功,结果不到一个星期,就恢复了正常。这不仅减轻了大家的负担,而且同室的难友和监管人员都亲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殊胜。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我老伴何承勇回家,发现我被绑架后,当即昏倒在地,大量呕吐继而陷入昏迷,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医院诊断为脑干出血,一直昏迷卧床。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1206监室,无法在丈夫身边照料。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昏迷了近两个月的何承勇含冤离开人世。

二零一三年元月八日,北京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对我做出劳教两年半的决定,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他们一意孤行地维持他们的决定,并将我送到北京市女子劳教所,面对前所未有的邪恶迫害,我不得不提起行政诉讼,依法把北京市政府告上法庭。

直到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女子劳教所派十一人将我送回武汉。回武汉后,但并非是送我回家。因我拒绝“转化”,所以又将我送到武汉杨园洗脑班,进行了长达两个多月的洗脑迫害。在那邪恶的黑窝里,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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