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向内找:别人好比镜中的自己

更新: 201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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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第一件事。一次跟女儿同修一起去参加小组学习。早晨叫了她好多次她都磨蹭,等她起来收拾妥当,没时间吃饭了,只能带着路上吃。

到车站还有一段距离,我走的很快,她说她鞋子不舒服,走的很慢。我到车站的时候,正好一辆车靠站,我回头看看,她还在很远的地方,我只好等她,车就这样开走了。我们又等了一会,才来车。

一路上,我们没说一句话,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而我是一直控制我的情绪,没有将抱怨的话说出来。不做声中,思想已经转了千万次。开始,我想,下次说好时间,我该什么时间走就什么时间走,不能再让你给耽误了两个人,你自己起来,自己走好了。但我知道,那样她很可能就不去了。我是不是太执著于她了?我感到我是有私心而又缺乏耐心,还有好面子的心,因为我不想大家都在等我们,大家都坐好,看着我们進去,那场面太尴尬。我知道这不符合法的要求,我不能这样做。看来是我的慈悲心不够,我要修出更大的耐心与包容心,我不能放弃你,不是因为你是我女儿,是因为你是师父的亲人,你也是一个修炼的人。

车到站,我将手伸给女儿,她很开心的抓住我的手一起走。到电梯口,我看了看表,“几点了?”女儿问,“晚了十分钟。”我回答。我没再说什么,但我知道,女儿心里已经想过了。

后来我将此事说给同修听,同修提醒我,“你没想一下你女儿为什么磨蹭?”我还真没想过,“最近你也不准时。”同修说。我不禁汗颜,是啊,怎么忘记找自己了?越是自己亲近的人,因为有情的因素在,越不容易找自己。

第二件事。一位同修的案子已经到法院了,法官跟律师商定了开庭时间,而律师由于其他案件时间调配不开,不能到庭,无奈律师找了当地律师朋友,临时介入此案,以达到推迟开庭的目地。而这牵扯办理律师手续,追加律师费用问题。我们跟当地律师协商,并跟家属多次沟通,家属同意了,可是我们没有专人跟進。中间,我几次询问经手此事的同修,但同修一直没明确落实。

近一个月了,我和一位同修从另一渠道了解到律师仍未收到款项,对此事非常不满,且直接抱怨到我们。而和我一起的那位同修也抱怨没处理好这件事情,并催促赶快办好。

我心里很不舒服,当时想:你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又不是我直接经手办的这件事,我已经催过多次了,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抱怨我?

本来说好下午一起办此事,且我已经打算再去拜访一位律师。可是取完钱后,那同修几乎是带着怨气跟我说他不去了,他要回家学法。我愣了愣,各种念头在脑中很迅速的闪了一遍,我知道他这几天搬家,没有多少时间学法。就说:好吧,学法的事更重要,律师费用我去交。说话时,心不是很纯,但我知道这样做是对的。

路上,我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我有不负责任的心和依赖心,我去询问此事是对的,但是我也知道家属的电话,为什么我要一直等经手此事同修的回应呢?为什么不能自己把此事办好呢?师父说:“其实作为大法弟子,这时如果念正,想到的是修炼、是责任、是应该做好的,你就应该把你觉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1]而同修的抱怨触及到我不愿意让人说的心。我为什么要在心里解释此事呢?我把自己放在此事之外了,认为此事不是我的事,并且还有争斗。而同修最后表现出来的怨气也是我心里怨气的表现哪。有怨就是不平衡嘛。我边找自己边清理,同时我感谢师父给了我一次清理自己的机会。

第三件事。当我们陪同律师去看守所见被非法关押的同修的时候,律师都会描述一下同修的状态。开始的时候,我会认为那就是同修的状态,但后来,我意识到,那也是我要归正的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一次律师见一位同修,说同修在参与给监室的常人筹钱的事,虽然没有说具体,但从表面上看同修在参与常人的事,而忽视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我发现最近我也是这种状态,把精力更多的放在常人中的事情上了。我知道这是对我的一种警示,赶快归正自己。而我修炼在状态的时候,我们陪律师去见看守所中的同修,他们的表现也是正念十足的。我知道我在转变观念,把习惯用眼睛盯着别人的不足,转向把别人当成自己的镜子,别人就是镜中的自己。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各地讲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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