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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县张林召被秘密判刑、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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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林召,被新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合谋非法枉判,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凌晨被转至郑州监狱(新密监狱)继续迫害

现在张林召的家属可能还不知道他被秘密枉判和送郑州监狱的事情,请看到消息的人把此消息转告给张林召的家属。

张林召是新野县民政局退休职员,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轮功修炼,很快不仅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而且还成为左邻右舍和单位公认的好人。

在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张林召多次遭到非法关押、劳教、敲诈、非法搜查、扣押工资和退休金等迫害。张林召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和自己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并收到了高检、高法的短信签收回执。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早上,张林召被国保大队彭增兰、陈长江和溧河铺镇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周刊、电脑、打印机等众多私人物品。

张林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遭国保大队不法人员构陷,新野县检察院起诉科非法将张林召起诉到了法院。

新野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对张林召非法开庭,随后不久就休庭,不了了之。

南阳市及新野县政法系统相关人员肆意枉法,秘密枉判,又在凌晨四点,偷偷摸摸地将一个善良老人秘密送往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连判决书都不敢送达家属,心虚至极。相关的所谓“执法人员”扪心自问:为什么秘密枉判?为什么偷偷摸摸,如此心虚?你们的所做所行,都记录在案,善恶必报。

近年来那些迫害法轮功的人,如周永康、李东生、秦玉海等等大小老虎们纷纷落马,都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恶报。希望南阳市和新野县公检法人员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要做江泽民罪恶的替罪羊与陪葬品了。

参与迫害的单位、责任人:

新野县政法委:赵玉鉴,等。
公安局:卢志远、田宏、李彦甫、彭增兰、陈长江,等。
溧河铺镇派出所:张倩、贾玉恒,等。
新野县检察院:杨柯一,等。
新野县法院:龚超,等。

新野县政法委:
赵玉鉴:新野县政法委书记,0377-66269852。

新野县检察院:
检察院电话:0377-66231100、0377-66231261、0377-66231016。
杨柯一:检察院检察长,13937735615。
杨 霞:起诉科长,13949380368。
马书华:办案,13503773232。

新野县公安局:
卢志远:公安局长,0377-66221108办、0377-66222611-35088办、13903777177。
田 宏:副局长,专迫害法轮功的,13503775038。
李岩朴:国保大队长,13803771517、0377-66222611-6678 办。
彭增兰:国保大队,13949310945。
陈长江:国保大队,18336696352。

溧河铺镇派出所:
张 倩:溧河铺镇派出所所长,13937734038。
贾玉恒:凓河铺镇派出所,13937709001。

新野县法院:
地址:新野县汉城路136号。
法院电话:0377-66565187、0377-66565189、0377-66565105、0377-66565196、传真0377-66565116。
龚 超:法院院长。
刑事庭长电话:
王:15539990180。
张:135039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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