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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朱贤生被非法庭审 法官、公诉人等不敢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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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广东省梅州市法轮功学员朱贤生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官、公诉人、书记员等都没有出示他们的名字。

法轮功学员朱贤生是戴着手铐脚镣上庭的。朱贤生当庭向法官说:“按中国法律,我没有在法律审判前不是罪犯,我不应该戴着手铐脚镣。”而法官冷冷地说:“你就要戴着。”

当日上午九点分前,有民众带着身份证想进法庭旁听,而梅县区国保人员扫描身份证后却不让人们进去旁听,还对站在路边的人录像,引起大家的不满。旁听席内除了朱贤生亲人外,有十几个是被国保人员安排进来的公职人员。而朱贤生的妻子和女儿被法庭以是证人为由赶出法庭,不让她们旁听。

法庭上,朱贤生的律师从法律、道德等方面阐述朱贤生修炼法轮功和控告江泽民没有犯法。法官总是试图打断律师的发言,还警告律师:“你说话小心点。”律师说:“我说的都是依据中国宪法和法律,你说我哪点说错了。”法官被问的哑口无言。在场旁听的人说:“看来法官才是法盲。”

朱贤生也写了辩护词当庭为自己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在律师的辩护过程中,也从一开始的傲慢冷漠,到后面静静的听律师辩护,神色和语言也变得平和许多。最后律师要求当庭释放朱贤生。法官以休庭结束。

朱贤生的哥哥在开庭前一晚还在怪罪弟弟一家和共产党斗。他听了律师的辩护后,开庭结束时气愤地大声说:“我弟弟没犯罪,你们拿不出证据,你们在陷害好人,马上释放我弟弟。”

参与迫害有关单位和人员信息: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610”,副主任刘其谦(多年来一直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郑均人,办公电话0753-2589659,家庭电话0753-2518887,手机13825983188;妻子刘燕莉,梅县高级中学教师,住在梅县华侨城油坊垅赖伯公下李屋村道入口右边怡景苑c栋401房;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610”副主任高伟鸿:家庭电话0753-2245054,手机13539198826,住在江南鸿雁路老树咖啡侧鸿雁小区;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委“610”成员:陈万康,吴剑清,宅电:0753-2518489,手机13825981188,住在梅县华侨城侨新苑8栋B601房(此前明慧报道曾写为吴镜清,可能是同一人);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地址: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公安大楼,邮编:510000)电话:0753-2581281,2581283;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国保大队头目罗展雄(此人多年来一直非常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手机13923032638,住家电话0753-2523681,梅县区南口镇瑶上人,妻子(罗旭华?)是梅县华侨城科技路A栋广雅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办公电话0753-2526954,住在梅县华侨城科技路大华花园;

国保大队副队长徐小玲:电话0753-2513183,手机13823812881;
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庆东:电话0753-2599388,手机13823813388;
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建禄:宅电0753-2229379,手机13509091369;
国保大队警察:钟勇明的电话0753-2512898,手机13502339118;
林立的电话0753-2161590,手机13823843128;熊勇的电话0753-2519298,手机13902781668;邹明富的电话0753-2514555,手机13924472883;李春燕的手机13823851830,电话 0753-2298269;陈向生的手机13826191198;刘宁芬的手机13923041302,电话0753-2203123;

梅县区看守所(地址: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国道205线与环城高速往城西出口交叉处附近,邮编:514000)),0753-2514911
所长张小县13802523265,黄荣山13823822183,宋增平13825980819,李永强13502524590,岳立13823837326,薛花13923041326,叶安生13823825126,冯新昌13823810516,郑原梅13923041016,刘雄飞13823855031,何孝焱13823813030,刘益干13825988602,曾春英13823829838,陈佩烈13824588900,宅电0753-2511225,曾金祥13824585316(据说以前曾负责“看管”朱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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