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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 哈尔滨王淑兰遭五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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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王淑兰女士原是哈尔滨合成树脂厂劳资科一位负责人,今年六十六岁,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身心快乐,她用无私无我要求自己,把真诚、善良和快乐带给她遇到的人。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淑兰女士坚持信仰,曾经被绑架三次,非法拘留两次,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非法批捕,判冤狱五年,同年十二月被投入黑龙江女子监狱。

尽管王淑兰女士身陷牢狱,她的善良和对大法信仰的坚贞,感动着迫害她的人,以下是王淑兰女士的自述。

修大法而快乐 再把快乐带给周遭

九十年代初,我单位越来越不景气,面临破产倒闭,丈夫单位效益也不好。那时我一个孩子当兵,一个孩子还在上学。我曾经为生活、为家庭不停操劳,把身体搞的非常不好,心脏病,后背疼,头晕,右腿怕凉经常抽筋。为了治这些病,我练过好几种气功,可是练一段时间,都没有什么效果,还是照样病痛缠身,看病吃药,经济负担也很大,单位面临破产,看病报销很困难。

一九九六年退休后,邻居告诉我有一种新出来的功法非常好,不用打针吃药,病就能好。尽管多次练其它气功不管用,但是能好病又能省钱还是让我心动。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我和邻居去了法轮功炼功点,我感觉很不一样,一开始炼,就觉得被一种能量包容着,能量场很强。邻居请了书,因为她没有什么文化,先让我看,我一看就被书中的道理所吸引,很多迷惘解不开的问题也解开了,我马上就请来了大法书和录音带,整天沐浴在学大法的快乐中。

从此每天料理完家务,我就看书、听录音、看录像,处处对照大法修炼自己,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明白了师父讲的有失有得的法理后,我去买菜买肉时,货主把零头给抹掉了,我都主动给人家,不贪不占;买东西多给我找了钱,回家一看找错了,我都是主动给送回去,卖货的都说你有信仰吧,不然的话这样的人太少了,我就告诉他们,我学了法轮功了。通过学法师父告诉我们要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我就和善对待一切和我有缘的人,所以邻居之间相处的更友好融洽了。随之身体上的所有不舒服也不知不觉中消失,身体从此轻松健康。

一九九八年,我找了一份工作,给一个学校校办工厂的几名老师做饭,早上去买菜,中午一顿饭,我都一分不差的报账。学校工厂的工会主席一看法轮功学员这么可靠,让我去给他看孙女,因为他儿子做生意,每天都拿现金放家里,他说:用修大法的人在家,他们放心。

那时的我非常快乐,并且我把修炼的快乐带给周围的人。

被入室绑架、诬判五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七日,突然两个警察闯入我家,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因为婆婆当时正在病中,为了不惊吓着婆婆,我就跟他们去了哈市香坊区新城派出所。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他们没说任何原由,就把我铐在了铁椅子上,这时,才填写抓捕的单子,然后又到我家去搜家,四十多本大法书、法像、《明慧周刊》、大法资料、手机、录像带等全部抢走。我小姑子跟他们理论起来,警察扬言还要抓小姑子。婆婆因此受到了惊吓,病情加重,住进了医院。

当天下午,我被投入哈市第二看守所,孩子怕我受苦,给我办了“高间”,所谓的“高间”,就是比普通的监舍宽松一些,不用码坐、码睡,吃得好一些,每月的高间费一千多元。家里经济情况,我是知道的,丈夫下岗干临时工,我前两次进京被勒索的钱还没有扣完,每月只能开二百元钱,婆婆长年卧病,我不能再拖累家里了。

因为跟家人不能直接通话,就希望看守所的警察能告诉家里别交高间费,而警察却告诉家里说你妈让交高间费。看守所原来有个洗澡间,后来拆了,家里交洗澡费,他们照样收,说可以从外面买一些洗漱用品,我需要买的东西,他们一次一次拖,直到我被非法投监,东西也没有买来,钱也没有给我。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批捕,和法轮功学员考秋兰一起在香坊法院被非法开庭,法庭上没有一个家属,只有几个街道办事处的人和法警。考秋兰对他们的问话一字不答,我想我还是讲一讲吧,记得当时有人说,法轮功和刑事犯不一样,有没有罪都得判有罪,上面有指示。

后来,我被诬判五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被非法关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1. 九监区:所谓“转化”: 打耳光、脚踢、小棍抽、关小号

我被分到九监区(原集训监区),刚到监区的每个法轮功学员都得被叫到办公室谈话,进门得报告,当时我没有报告,副大队长王晓莉问为什么不报告?我说我没有犯罪,不是犯人,法轮功叫人做好人。她说,没犯罪,你上这来?就左右开弓打我耳光,一巴掌打在耳朵上,使我耳鸣两个多月。

拳打脚踢
拳打脚踢

警察陶丹丹用脚踢我,我说你别踢我,她就用小棍抽我。然后,叫来两个做“转化”的刑事犯把我带到一个屋子里,开始“转化”我。

我觉得她们很可怜,我眼睛直视她们,给她们背师父的经文《法正人间预》,一个叫王凤英的刑事犯不叫我背,她叫喊着:“再背,就送你去小号。”我一直眼睛直视她,不停的背给她听。最后她说,你回去吧,再也不“转化”你了。以后,她们这伙人真的再也没有“转化”我。

2. 九监区:刑事犯被当作“转化”工具

九监区(原集训监区)占整个楼的一层半,分东西两侧,都有铁栅栏锁着,每侧有三个监舍,一个洗手间,一个厕所,还有一间装杂物的房间,教室最多时装下七十多人,三个人一桌,两个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刑事犯负责打饭打水。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晚上九点回寝室。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酷刑演示:半蹲反铐背挂(就是站不起来也蹲不下)

教室每天播放诬陷大法的邪恶电视,强迫法轮功学员听。警察会突然把法轮功学员叫出去做“转化”。刑事犯的包夹“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可以加一分,所以刑事犯想尽办法“转化”法轮功学员。玻璃门窗用纸糊上, 屋里怎么折磨人,外面看不见。折磨办法其中包括把人绑在床头,蹲不下,站不起来、背铐着、开飞机、站地砖、不让睡觉,如果要喊,就把嘴用胶带缠上。

酷刑演示:开飞机
酷刑演示:开飞机

3.九监区:我的“包夹”被感化

刚到九监区,包夹我的是乱砍乱伐树木进来的,判了六年,五十多岁,家住河北,开始对我看管很严,企图“转化”我想多挣分,多减刑期。我跟她讲:你为了一分“转化”我,我真“转化”了,没有修成,是因为你的原因,你说你造了多大的业吧,这不是罪过吗?不是说给僧人一碗斋饭都是功德无量的事吗?她开始说这是迷信,不听。后来,我们在一起,总是谈论一些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这方面她知道很多,嘴上说是迷信,心里是相信的。

她家在河北,这里没有亲人,没有人管她,她靠给有钱的犯人缝被、洗衣服等挣点零花钱,因为她负责包夹我,不能离开我,所以她干什么都得我同意跟她去,她才能干,我就跟她去,并且帮助干,她真正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可靠,后来她处处都维护我,我看大法经文,她给我挡住别人的视线,帮我传递大法经文,我们相处的很好。几个月后,她下队分到水房烧水,因为工作的便利,经常托人给我送她做的吃的,比如,把土豆切成丝,用开水泡,然后放上盐、味素,就能吃,这在监狱是吃不到的美味,是非常奢侈的东西了,或者泡点冷面捎来。

4.九监区:因炼功 被反复关“小号”折磨

二零零六年元宵节过后,我们开始炼功,被监区大队长吕静华送进小号,当时在监舍比较暖和,我没有穿棉服,直接被铐上手铐,送进小号,小号阴森冰冷,没有暖气,没有阳光,手被铐在地铺的地环上,坐在冰冷的地铺上,不给坐垫,又没有穿棉衣,同被关的法轮功学员要给我棉衣,我不忍心要,就向大队长要,左一次右一次的要,都不给,四、五天之后,监狱长刘志强视察小号,我向他们揭露了吕静华的报复行为,这才送过来棉衣。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监狱规定在小号关押不能超过半个月,半个月后,我们被接回,在洗漱间没有洗漱完,就又把我们戴上手铐送回小号,再重新填写关押单。吕静华说,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关着你们。我又被关押半个月,才接回监区,又把我关押在一个没有监控的屋子里,双臂成大字形拉开,扣在写字台的拉手上,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扣了一星期。又过了没有几天,我就从九监区分到了六监区。

5.其它监区的迫害

在六监区也是每天码坐,用不同的方式“转化”法轮功学员,我说精神上的压抑不亚于肉体上的折磨,比如,包夹我的刑事犯,三十二岁,判了十几年刑,她本人很认同大法,她帮助我藏经文,也帮助过很多大法弟子。可是为了减刑,她也是不准我炼功。我很想炼功,可是因为她,我又不想连累她,心理压力很大。在六监区待了四、五个月,我被分到了二监区,二监区相对宽松一些,可以在监控看不到的地方学法炼功,刑事犯也帮我们挡着。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左右吧,监狱开始大规模的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加大了迫害力度,所有的刑事犯都不出工了,全部回监舍监控法轮功。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每个监舍的法轮功不许碰面,洗漱在监舍里,每天严格码坐,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刑事犯记录汇报,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把谁带走,转送十一、十三监区了,被送走的法轮功学员的衣物用品由刑事犯来取,送衣物的刑事犯说十一监区特别阴森。

监区形成“五连保”,四个人看一个法轮功学员,有什么事,这几个人一起都受罚。有的犯人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他们不想干包夹的坏事,不想管法轮功学员的学法炼功的事,所以他们宁可下队干活,宁可挨罚也不当包夹。后来我被分到三监区。

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结束五年的牢狱回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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