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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残忍迫害致残 张克亮控告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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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山东省寿光市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克亮与妻子王中云,在江泽民九九年七月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被剥夺了工作权利,还一次又一次的遭受迫害,张克亮被警察群殴导致腰部落下残疾,一直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张克亮夫妻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张克亮在控告状中说:“十几年来,我们夫妻及我的家人遭受了非法抄家、非法通缉、流离失所、绑架、非法关押、毒打、酷刑逼供、威胁、恐吓等迫害。在这期间还经常被不法人员骚扰,人身安全及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我们曾被非法抄家七次,我被刑事拘留四次、劳教一年一次(因遭迫害致伤残,劳教所拒收)、非法洗脑三次。王中云被刑事拘留三次,劳教三年一次(因被迫害口吐大量白沫,有生命危险,劳教未成)、一年一次(因遭迫害致偏瘫症状,劳教未成)、非法洗脑二次。给控告人张克亮造成腰脊椎致伤残二次,二次送医院抢救,停薪停职八年零四个月(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父亲因警察非法抄家惊吓病倒而去世;王中云被送医院抢救一次,停薪停职近十四年(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号至今)。女儿被迫辍学半年,给女儿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无法抹掉的痛苦阴影……”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随后在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命令“610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八、三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刑讯逼供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罪。

张克亮在寿光市物流园工作,为人忠厚老实,工作认真能干,深受单位各层领导的赏识、同事的赞扬、客户的信任,是不折不扣的大好人。以下是张克亮在控告状中陈述他们一家遭受的迫害事实: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们夫妻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李洪志师父的“真、善、忍”修心向善,不论在单位里还是在家庭中,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找自己哪错了,下次做好,从此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不久我的静脉曲张、慢性鼻窦炎、甲状腺炎等疾病不翼而飞;妻子王中云的胃炎、乳腺炎、慢性肠炎,严重神经性失眠等疾病在一星期内完全神奇康复,我俩心胸宽广了,家庭和睦了,家中再也没有了争吵,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对生命有了全新的认识,十九年没吃一片药,没打一次针。

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大家公认的大好人、大善人,作为一名市场管理员,十九年来,我从来没接受过客户白送的一片菜叶;妻子以前火暴的脾气改掉了,变的真诚善良了,对名利也看淡了。我家兄弟姐妹五人,我夫妻俩因遭受迫害都失去了工作,经济条件最差,而我们的房子在一年租金一万元的情况下,我父母二十多年来一直住在我家,妻子毫无怨言,她对公婆的孝敬,在邻里、亲朋好友中一直有很好的口碑。

一、坚持信仰真善忍,夫妻遭迫害失去工作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号晚,我开着摩托车带着妻子及七岁的女儿,在回家的路上,被寿光市公安局三名警察拦截,说有人举报我们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我们一家三口被强行劫持到寿光市圣城派出所,非法逼供。在派出所一间房子里,有三个警察看守,我们被关押了一夜。

第二天,我被关押到寿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妻子和孩子被市公安局的李汝元及另一名圣城派出所的警察劫持着到我老家非法抄家,抄完我家,他俩又到菜市场邮政支局我妻子的单位宿舍非法抄家,家中的几本大法书籍和师父的一盘讲法录像带被抄走,一部价值一千七百元的手机被偷走。

当时只有我父亲一人在家,父亲一看到他们抄家这阵势,当时就吓得浑身哆嗦,说不出话来,本来健康的父亲,第二天就精神恍惚,大小便失禁,生活再也不能自理,一年多后去世。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星期后,由于家人极力营救,政保科科长毛德兴又逼迫单位交上三千元保证金,把我从寿光看守所被劫持到党校洗脑班迫害二个月,期间逼迫我俩单位先替我们各上交二千元所谓的“转化食宿费”。在洗脑班里,610的副主任李同忠和田庆春逼迫我们看污蔑我师父的录像,逼迫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不写就恐吓去劳教,由于他们的百般刁难,我们的精神被摧残的几乎要崩溃。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三日,我单位在寿光610的指示下对我做出了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期间不但停发工资,而且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密谋绑架我到洗脑班,被我识破后及时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王中云被强行关进寿光市党校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后,寿光610副头目李同忠说快过节了让她回家看看再回去(正好过八月十五,说话总是暗示她给他送礼),王中云借机回家不再回去,李同忠和田庆春气急败坏,把她单位寿光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张九亮叫去,说她不配合转化,态度不行,还要继续转化。王中云坚决不配合他们,田庆春就给她打了个电话并恶狠狠的说:“你不是不来吗?看我们怎么治你!”。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寿光市邮政局就就给王中云下发了一份《关于对王忠云的处理决定》对她停薪停职,每月只发三百元的生活费,从二零零九年的元月起,生活费也停止。当时局里对她下了双停通知后,又让她上了一个月的班,但只发三百元生活费。

二、妻子被诬陷遭迫害生命至危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王中云正在上班,办公室主任张九亮和保卫科科长马景山把她叫到办公室,拿出了几封信,里面装的是大法真相资料,问她是不是她写的,她说不是,接着就给他俩讲法轮功真相,他俩不但不听,张九亮还让她做出选择,问她:“你到底是愿意上班还是炼法轮功?”,她说:“张主任,上班和炼功又不矛盾,我炼功身体好了不是更能干好工作吗?”他们不但不听,临走时,张九亮撂下一句话“这有笔迹,我就不相信没有叫你承认的地方。”过了两天,局里就让她交接了业务,不让她上班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与市邮政局设了圈套,叫菜市场支局长让王中云临时帮忙上一天班,说上级来检查业务,别人业务又不熟。善良的她哪知是诡计,她刚整理好业务,三名便衣警察突然把王中云从班上抓走并关进寿光610洗脑班,610的田庆春不让她吃饭不让她上厕所,晚上还用手铐把她一只手铐住,另一头铐到床头顶的高处,让她举着胳膊铐了她一夜,第二天又被关押到寿光看守所,原因就是从邮箱中发现了张九亮拿去的那几封法轮功真相信,并定好了劳教她三年。

示意图:单手铐在床架上罚站
示意图:单手铐在床架上罚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在送劳教的前一天晚上),王中云突然昏迷,口吐大量白沫,看守所黎所长等人赶紧把她送到寿光市人民医院急救室抢救。公安政保科及610人员怕出人命承担责任,才没劳教成。

三、被恶警群殴致伤残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午夜,寿光市文家街道派出所桑汉利等四名恶警越墙进入菜市场邮政支局(妻子的工作单位)院内,不说任何理由,大喊大叫着将职工宿舍楼上楼下所有的门砸了一遍。院内所住职工家属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叫骂声、砸门声惊醒,认为进了盗贼,门卫的大叔偷着跑出去打了“110”。

当最后砸到我的家门时,警察更加疯狂地连踢带骂:“开门!开门!快开门!你要找死……”并声称再不开门要把门撬开,铝合金门很快被踢变了形。七岁的女儿被惊醒,吓得哇哇大哭。

看这嚣张的气势,为了摆脱再次被他们抓走,当时我从二楼后窗跳到下面的草坪上,跑到邮局东边公路路口的劳务人群中,被追赶上来的两名警察发现,随即警察扑上去将我强制扭住,拖到了邮局门前停着的警车旁,我的羽绒服都被他们从头上拖下来。其中一个警察用屁股猛力坐在我的后背颈部上,当时我感觉脊背腰部一阵剧痛,其他警察一齐扑上来,将我按倒在地上,一阵疯狂的拳打脚踢,直到把我打倒在地不能动了为止。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当时有很多人目睹了这惨景,然后四个警察又把我硬塞到警车的后备箱内,当时腰疼的我大汗淋漓,到了寿光市公安局政保科。当时我已经不能直腰,行走靠两人架着,政保科长毛德兴一看我被打成这样,怕承担责任,对我说本来是想叫我给住院的妻子签字,没想成这样。随即叫一起来的警察将我送到寿光市人民医院,一拍片检查:腰椎骨压缩性骨折、突出,肾被打伤,当时小便就尿血。

在急诊科,他们不让我说话,抢着跟医生说我是从二楼上掉下摔的。过后参与迫害的警察怕承担责任,对外一律宣称我是自己跳楼摔的。虽经医院治疗,我的腰椎骨中间骨节还高高凸起,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身体矮了三公分,留下了残疾。

四、长期被跟踪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九月份的一天上午,有一个张姓司机去敲门,我和王中云正好在家,王中云问有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只是看看家中有没有人”,就匆匆下楼了,我们觉得不对劲,十几分钟后我俩赶紧下楼,骑上摩托车准备离开,一出楼口,看到北边周围已有七、八个警察,几个警察手中拿着步话机,此时我们已无退路,骑着摩托直接向南准备从大门离开,刚要拐弯,就看到通往大门口的路上也布下了十几辆的车阵,我们只好调转车头,从他们意想不到的一个院墙缺口逃脱。

从此,我们夫妻被迫撇下不到十岁的女儿和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离家出走,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生活。

但迫害仍未结束,寿光公安局国保大队为了抓捕我们,警察对已回农村老家的女儿天天进行跟踪、监视,放学就有两三个警察跟着孩子,孩子到同学家写作业也跟着,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经常开车围着我老家转悠,并且派人在我楼下盯梢,老人孩子整天担惊受怕。

二零零三年的冬天我们流离失所时,在老家二哥的闲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就搬走了,一天晚上我们回去拿棉鞋,结果被蹲坑的二个便衣发现,两人紧追不舍的跟踪我们的摩托,最后我们左拐右拐的终于把他们甩掉了,结果他们晚上翻墙进院,把二哥的屋门给撬开,抄了家,我忘在家的一块手机被抄走。

五、新年之际被围堵抓捕遭酷刑再次致伤残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皇历甲申年腊月二十六),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们一家三口刚踏进老家的屋门,为母亲买来的年画还没来得及张贴,突然院里闯进了二十名左右警察,搜不到我们,警察气急败坏地强行搜查左邻右舍,并派人把守各家大门及堵住路口,整个后朴里村顿时陷入恐怖之中,鸡飞狗跳,村民们胆颤心惊、非常愤怒。

为免遭迫害,当时我们躲在了屋内一隐蔽处,最后被他们发现再遭非法抓捕,又被非法抄了老家。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孩子吓的哆哆嗦嗦。其中一个警察竟然因为我女儿不告诉他们爸爸、妈妈在哪里,狠狠捣了女儿一拳,打得孩子倒退了好几步。

警察们强行给我俩戴上手铐,并非法搜身,把口袋里的钱、购物卡和钥匙都搜去了,将我俩强行分别押入两辆警车。他们要开走我的摩托车,母亲趴在车上以死抗争,他们才未得逞。

我的老母亲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儿媳被警察强行带走,吓得浑身一直哆嗦,话都不会说了;孩子一看我们被塞进警车,一边高声哭喊着,一边追赶将要启动的警车,用小手击打着警车:“我要爸爸、妈妈,我要爸爸、妈妈……”

紧接着,国保大队的刘祝身、郭洪堂、李晓东,李汝元,又劫持着王中云,用搜抢到的钥匙打开了我们的楼房门,进行非法抄家,家具也给撬了,家里仅有的一千九百元生活费、孩子用的复读机和几枚珍贵的纪念币都被抄走了,连家中仅剩的张煤气票也偷走了!非法抄家时,王中云不配合他们,为不让他们强行带走,乘机把自己反锁在洗漱间,李晓东把洗漱间的房门踹烂,拽住她的长头发,一顿疯狂的拳打脚踢,用拳头狠狠的击打她的头部,她被当场打昏。等醒来后,又给她戴上手铐劫持到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审讯时,因不配合他们,不签字,被李晓东狠狠地一脚踹倒在地,被逼着不让站起来。

警察们把我劫持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后,在610副头目李同忠的授意和郭洪堂的指挥下,开始刑讯逼供。李同忠连续扇我好几个耳光,赵春利、马温和、刘祝身他们把我的衣服扒光,双手反铐,用电线把两腿绑紧,用我的棉袄把头包起来,把水泼在我的身上,他们有的用脚踩着我的头,有的踩着腰,用高压电棍电击全身,即使他们踩着我,我的身体被强大的电流电的也不由自主的往起蹦,他们还泯灭人性的长时间电击我的咽喉、乳头和生殖器,当他们还没得到他们所要的招供词时,就把包头的棉袄打开,把一杯水泼在我的脸上,长时间的电击太阳穴、头顶、眼睛,并将点燃的香烟插入我的两个鼻孔,打耳光、用烟头烫后背、用皮带抽,拳打脚踢,毫无人性的折磨,使我好几次感受到生命到了极限。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这样残忍的折磨从下午五点开始一直到次日凌晨三点多连续不断的迫害长达十多个小时才住手,我的腰脊椎骨从原来被打断的地方再次被打断,头被打得肿大,脸扭曲变形,遍体伤痕累累,弓着腰,走路困难(直到现在背上的道道疤痕还清晰可见),我被打成这样也不给治疗,他们还是把我关进了看守所。

那年新年,我们夫妻俩是在看守所度过的。因我的腰被打伤,只能天天躺着,有犯人帮忙给我端水拿饭。由于王中云的头被李晓东重拳殴打,头昏脑胀,十几天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半边身体也被迫害的出现了偏瘫症状,在看守所检查身体、提审等全由犯人抬着、背着,看守所害怕承担责任,让狱医给她输液都找不到血管了。

正月十三那天,我俩由好几个人架着又被“610”的李同忠和国保大队刘祝身等人非法关押到潍坊市洗脑班迫害。潍坊610和李同忠让我单位和寿光邮政局各交上三千元食宿转化费(以后单位又从我的工资卡上每月发的一百多元的生活费中扣除,王中云的从她每月三百元的生活费中扣除)。

由于我们夫妻俩被迫害得很严重,致使潍坊洗脑班也不敢再继续关押迫害,二十多天后强制寿光610李同忠让我家人把我俩接回,回来后家人直接把我送到寿光市中医院检查身体治疗腰伤。王中云被迫害的脸色蜡黄,不能走路,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头发大面积花白,回家时是由家人背上楼的。通过炼功身体才逐渐恢复了。

六、因两会和奥运,夫妻再遭绑架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寿光市邮政局领导为了监视她而让她上班,到了单位不安排她原岗位工作,让她打扫卫生,全局的卫生区让她一人打扫,推垃圾、扫厕所、拔草、扫树叶等什么都让她干,她任劳任怨,把全局的卫生区打扫的干干净净,全局干部职工有目共睹,可月底单位给她的工资每天只有十几元,还不让歇班,如有事请假超过一天,第二天必须再去报到,这是对她的人格莫大的侮辱,她的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七点半左右,王中云在骑车子上班时,被一辆无牌照黑色轿车从后面赶上来挤倒在路边,郭洪堂、王万春等人给她强行戴上手铐,拖到车上,并搜走家中钥匙去抓我。我反锁房门,他们把钥匙扭在锁孔里,郭洪堂等警察又调来消防车,用升降系统从五楼破窗而入,绑架了我,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又非法抄了家,几本大法书籍、手机一部、一个录音机、六百多元现金、一个卫星锅等被抢走。

我夫妻俩被关押在寿光市圣城进派出所,一天后又转到站前派出所,铐在铁椅子里,警察把我俩分别关在两个屋子里,四天四夜非法审讯、恐吓,国保大队副队长孙臣亮用我家未安装的卫星锅给我们俩编造要迫害的所谓证据。王中云的右脚肿的袜子都很难脱下,半边身子也不能动了,看守所拒收。孙臣亮准备拉她到医院,旁边一警察对孙说:“上什么医院,路上找个下水道井盖把她摁下去算了,谁知道?”孙臣亮又拉着她到寿光市人民医院开了假证明,对看守所人员说:没事,因为以前她就这样过,硬让看守所留下。

在看守所期间,她只能天天躺着,上厕所时由三人架着去,生活不能自理,右大腿外侧肌肉变形,象扣了个碗一样突着,即使这样还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最后劳教一年(因偏瘫症状,劳教未成)。

我也被关进看守所,被强制剥大蒜劳动,因在监号里讲真相,被罚站在或蹲在泡蒜的水里干活,干不完晚上就逼迫蹲在厕所里干,剥蒜的工具也不让用,用指甲剥,经常干到夜里十二点,还遭恶警指使犯人每天用鞋底打头十多遍,直到二十多天后被一名正义警察出面制止。有一次因讲《九评》,我被一恶警戴上手铐脚镣,铐在重刑犯用的地环上一天一夜。由于在泡大蒜的毒水里长期浸泡,脚掌变紫黑,脱了好几层皮。手指甲、脚趾甲全部脱落,一月后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由于长期被迫害、腰伤残,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多钟,我又被寿光市圣城派出所几个警察绑架到寿光弹药库洗脑班关押迫害近二个月。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的晚上,我单位的保卫科及派出所的几个人,到我家砸门,气势汹汹吆喝着“咣咣”砸个不停,好长时间也不停下,我为了不再落入魔掌,从五楼攀着下水道到一楼,跳下时把左脚严重摔伤,落下伤残。妻子和女儿被堵在家里一天一夜,女儿第二天也没能上学。

七、被诬陷再遭绑架财物被抢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我到楼下刚下车就被寿光市圣城派出所的刘瑞东等六、七个警察绑架,紧接着他们抢走我的钥匙,到楼上开门入室,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家中九千六百元现金、一箱(二十套)集邮插册、三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掌上电脑,一台打印机、二个Mp5、二个Mp3,五个播放器、一个外置光驱、一幅景泰蓝壁画、一枚纪念币、九张师父照片和所有大法书籍、十一部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家中被翻的乱七八糟,我家电动轿车也被他们开走。(凡他们非法抄走的财物从来不打扣押单,连白条也不打,再三去要拒不归还)。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我被铐在圣城派出所的铁椅子上,郭洪堂朝我头部连续六、七次重拳出击,打得我头晕目眩,原因就是因为郭洪堂的手机收到了一个与大法有关的短信,就毫无根据的非法抓捕了我。查体时,我的心电图是一条直线大约有三、四分钟,在没找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还是把我关进看守所遭迫害二十三天后,在看守所前十几天,我头痛、恶心,狱医检查说是脑震荡,给我开了一星期药。(办案人:刘瑞东)。在律师援助下,取保候审后回家。

以上是各级不法人员对我们夫妻残酷迫害的事实,十几年来他们给我们夫妻造成的身体伤痛和精神摧残及对每个亲人的伤害,实际上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与弥补,长期对我们的迫害,给我们夫妻身心、家庭、事业、经济、人际关系等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次我们只把罪恶之首江泽民作为控告对象,是因为我们在十几年的被残酷迫害中,深知每一个人遭受的不幸都会给整个家庭和亲戚朋友带来沉重的打击,因此我们不想把迫害过我们的警察以及所有参与迫害过我们的人作为控告对象,甚至有的连他们的名字也没写上,目的是再给还有可能改过的人赎罪的机会和得救的希望,因为各级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在江泽民的密令指挥下造成的,他们每个人也都是被谎言毒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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