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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劳教、判刑、酷刑折磨 重庆刘亚林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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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现年68岁的刘亚林于2015年6月17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被劳教、判刑,遭酷刑、奴工迫害。刘亚林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刘亚林叙述遭迫害事实:

1999年10月,我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大渡口区看守所15天。

2000年6月,我去北京上访,信访办人员通知重庆驻京办事处,于7月1日将我劫持到永川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到期后又被劫持到永川强制戒毒所继续关押10天,接着我被劫持到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我两次被非法加期共8个月,到期后再被转入另一中队迫害,超期关押6天,身体实在不行了,劳教所才通知单位出面接人,至今没有给本人任何释放证明书。

在西山坪劳教所一年零八个月的迫害中,我曾被施以强制灌食迫害,继而使6颗牙齿松动、脱落。迫害期间,在长期吃不饱,饥饿状态下还要强迫无偿劳动,超体能训练,站立弯腰,警棍暴打,拳打脚踢等等身体迫害,并被剥夺睡眠等。

2005年10月,我被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并被非法拘留10天。

2007年6月1日,我又一次被非法抄家,被关押在大渡口看守所近一年,后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在永川监狱被强迫干繁重的奴工——抬煤炭,导致血压一直居高不下(已超过230mmHg),并且引起心衰、脑血栓症状,视力模糊、头晕乏力、四肢麻木、哮喘,连走路都需要人搀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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