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盗贼被太守感化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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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中国南北朝时的苏琼,经历了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四个朝代。他的父亲在北魏当官。苏琼幼年时曾跟随父在边关,拜访东荆州刺史(官职名)曹芝,曹芝开玩笑地问他:“你要做官吗?”年幼的苏琼说:“朝廷设立官位,来招求人才;而并非是人来求官。”曹芝惊异于他的回答,安排他做了“参军”(职务名)。

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公元532年),高澄(死后被称为北齐文襄皇帝)执政,任命苏琼为刑狱参军。并州曾有强盗,参军(职务名)张龙(人名)追查此案。被怀疑为强盗的人,经过拷问已经招认,丢失财物的人家也都指认了那些人为盗贼,唯独赃物找不到。

高澄把这个案子交给苏琼。苏琼找到了真凶、赃物、证据。高澄大笑,对先前那些被冤枉为强盗的人说:“你们这些人如果没有遇到我的好参军,差点被冤枉而死。”

苏琼担任南清河郡的太守,该郡盗贼很多。等到苏琼上任,偷盗的事就消失了。零陵县人“魏双成”,丢失了牛,怀疑是同村人魏子宾偷的,押送他到郡上。但苏琼经过查问,知道魏子宾不是偷牛贼,就把他放了。魏双成说:“您把贼放跑,牛去哪儿找呢?”苏琼暗中查访到偷牛的人。从此,百姓放牧的牲畜都不用收回家,说:“只管交给苏先生。”邻郡的富豪把财物存放在南清河郡,以躲避盗贼。冀州绎幕县人成氏很富有,被盗贼逼急了,就对盗贼说:“我的财物已经寄放在苏先生那里了。”盗贼一听到苏琼的名字,就离去了。

平原郡有一个盗贼叫“刘黑苟”,勾结同伙,流窜海上。苏琼治下的百姓,紧挨着刘黑苟的村子居住,都没有牵连进去。邻郡的人因此佩服苏琼的德行政绩。

南清河郡以前做过贼的一百多个人,都跟在苏琼的左右,为苏琼所用。民间善事恶事、甚至连衙吏喝百姓一杯酒,苏琼无不立刻知道。

北齐文宣帝天保年间(公元550年—559年),南清河郡发大水,百姓受灾,断粮的人有千余家。苏琼把郡内有粮食的人家召集起来,亲自向他们贷粮,全都分给挨饿的人。州府按户征收赋税,想追究贷粮的事。郡里的主簿(职务名)对苏琼说:“虽然是可怜那些饥饿的百姓,恐怕上级的怪罪会连累您。”苏琼说:“一人获罪,而能救活千家,有什么关系呢?”于是给朝廷上表陈述情况,使征税查问得以免除,受灾人家能平安生活。受灾的人抚摸着儿子说:“是苏先生使你活了下来。”

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归向他,所以没有一个人向州里申诉的。前后四次上表报告政绩,苏琼都名列最上等。

不久苏琼又到京城为官。苏琼昭雪了许多冤案。由大理寺来复查御史台的案件,是从苏琼开始的。赵州及清河、南中地区,不断有人告发谋反,都交给苏琼审理,多得到申雪。尚书崔昂对苏琼说:“如果想要建立功名,应当三思。数次为反叛的人雪冤,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何等轻啊?”苏琼正色说:“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不敢放过反叛的人。”崔昂十分惭愧。

后来北齐气数已尽,北齐灭亡后,苏琼在北周为官,担任博陵太守。

《资治通鉴》评价:“地方官审讯囚犯,没有不严酷的。或烧犁耳,使囚犯立其上;或烧车釭,把囚犯的臂贯穿在上面。囚犯不胜苦楚,都被诬招认。唯有苏琼,历任京官和地方官,所到之处都以宽平为治。”

(《北史卷八十六列传第七十四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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