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日下午,我所在片区的派出所、街道、社区综治办人员到了我家。当时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家人电话告知这些人在家等我,说上面要求他们今天必须见到我本人。在路上我请师父加持我的正念,我想这是一个讲真相的好机会。
见面后,他们态度客气,我也热情相待。领头的是辖区派出所所长,他说是受区政法委的指派,想了解关于诉江的情况,而且强调说这不是调查,是谈话或是了解情况。他们一共五人,三个人认真记录。我见他们记录就说:我不会给你们签字。所长说不用签字。他问我是否写过控告书?什么时间寄出的?有没有人组织、发起写?为什么在七月二十这个时期写?怎么不逐级向上申诉而是直接发往最高检察院?
我明确告诉他们,我写了控告书寄到了最高检。什么时间写的我不想告诉你。我认为他们没有权利知道这些详情,我只讲大法真相。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写?是因为现在政府要搞法制而不是权制,现在政府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因为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但是十六年来却无辜遭受许多莫须有的迫害。作为公民,我有义务有责任向政府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之人。这在中国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在自身遭受严重迫害的情况下,和平理性的向政府反映情况,帮助政府走上法制正轨,这充分体现了法轮功的大善大忍和道德正义感、民族使命感。我用从明慧网上了解到的法律知识讲为什么起诉江泽民?江泽民犯了哪些罪。这里感谢明慧同修和提供法律支持的同修的辛勤付出。
至于之所以控告书直接寄往高检,我说:试想一下,如果下面的工作人员接到法轮功控告江泽民的电话,在现在这个迫害的大环境下,他可能就会屈服于上面的指示绑架举报人,干下迫害佛法修炼人的大坏事,与佛法结下恶缘,给自己带来恶报。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而今天不就是不给你们这些基层的工作人员在无知或无奈中干坏事的机会吗?这不体现了法轮功修炼人的善良吗?
所长感叹道:喔,这就是法轮功的真、善、忍。我说:今天你们来是好事。自古“邪不压正”,法轮功的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如果政府根据你们的如实报告做出正确的判断,那么你们就是为民族做了好事,为匡扶正义出了力。
期间我还就他们的提问讲了一些大法真相。
其实“诉江”就是天象变化到了这一步,师父早就有了安排,我们只是按照法的要求去做,按照天象的变化去做。师父告诉我们:“天象变化下面要是没有人去动,还不能给常人社会带来一种状态,也就不称其为天象的变化了。”[1]“诉江”不只是要结束迫害,将首恶份子绳之以法,其实师父更是要弟子从人中走出来,去掉十六年来在迫害下形成的怕心阴影,堂堂正正的讲真相,全面救度众生。
平时没有这么强的正念面对警察和政府人员讲真相,现在不是师父把这些人推到我们面前,要我们救度他们吗?师父慈悲弟子,慈悲世人。“诉江”是我们修炼的一部份,修去怨恨心、报复心和怕心,充实我们为他人着想、慈悲善念的佛性。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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