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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邯郸市公安局副处长一家四口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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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绑架、关押、判刑、开除公职、监控、经济上截断,这是邯郸栗丛春老人所遭遇的迫害情况。近日,栗丛春老人和妻子刘澄清、儿子栗永岗、栗永强一家四口向最高检、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栗丛春,七十岁,原邯郸市公安局六处副处长,因修炼法轮功,他和家人长期遭到江泽民流氓集团的迫害。当局对他实施判刑、开除公职、经济上截断,使老人只有靠妻子的微薄薪水维持生活。他的妻子和二儿子在迫害中也受到很大冲击,一个被关洗脑班、一个长期关押并遭受过灌食酷刑

栗丛春:“要不是炼法轮功,我可能早进火葬场了”

栗丛春军人出身,驻地是在西藏边防唐古拉山口哨卡。在那十多年,严酷的自然环境造成栗丛春身体产生多种顽疾,转业回邯郸后这些疾病一直使他痛苦不堪,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在同事的介绍下,栗丛春开始修炼法轮功。

栗丛春在控告书中写道:“要不是炼法轮功,我可能早进火葬场了。我修炼法轮功仅仅二十六天,奇迹就出现了:多年困扰我的美尼尔综合症、胃病、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骨质增生、内外痔疮、肛裂,尤其是心脏病等顽疾不翼而飞,病症神奇的消失了。我真正享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轻快感。在修炼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真、善、忍修炼心性,做一个先他后我为别人着想的超常的好人,不断提升道德境界。虽遭迫害多年,但我这个古稀老人每天也尽力的帮助他人。二十一年来,我身体恢复的还像个年轻人,出现了过去说的修道人那种返老还童的状态。这都源于我对大法的坚信,源于师父对我的帮助。”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时任邯郸公安六处副处长的栗丛春进京上访,当他第二天回单位后便遭遇一连串的迫害,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某某将他软禁在单位长达四十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上午,栗丛春在办公室被邯郸公安局一处绑架和抄家,关押在邯郸第二看守所。期间,一处不定期的对他进行审理;不定期的安排老干部、老同事、市委宣传处长与亲属等车轮式的逼迫老栗“转化”。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邯郸市公安局开除栗丛春公职,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二零零一年夏天,邯郸市邯山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非法判栗丛春五年徒刑,送到石家庄北郊监狱迫害。

丈夫被判刑、儿子被拘押,刘登清控告江泽民

栗丛春的妻子刘登清也参与到这次控江的大潮,她说:“我之所以修炼法轮功,就是因为在我老伴老栗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神迹。一个多年集心脏病、美尼尔氏综合症、胃病、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骨质增生、痔疮等顽疾于一体的垂危病人,仅仅按照《法轮功(修订本)》炼功图解比划了二十六天,病疾消失,身体康复。这个铁证,促使我九五年心悦诚服的修炼起了法轮功。

九九年九月底,街道办事处将我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迫害我们两天,告诉我们不要进京。二零零零年四月,我老伴栗丛春被邯山区法院枉判五年徒刑;儿子栗永强九九年因上京说句公道话,而被北京公安绑架,后被邯山区公安分局派人带回邯郸,在邯郸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近半年后,以“保证金”为名勒索现金三千元才将人放回。信仰自由,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道,我向掀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父亲被判刑 、开除公职,栗永刚控告江泽民

栗永刚,是栗丛春的大儿子,今年四十二岁。他在起诉书中写道:我父亲栗丛春曾是位处级国家公务人员,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老人家被单位软禁、“双规”,开除公职,判刑、截断经济来源,然而,所有这一切并不能改变我父亲对大法的坚信。修炼法轮功,接触到他的家属院、亲朋好友等所有人的感觉是:这哪是个七十岁的人?这老人比年轻人还“年轻“,每天闲不住,尽为别人做好事,连着干那么长时间,也不累,也不喝水,满家属院大人夸好,小孩见到他就喊“爷爷好”!

我是个不精進的法轮功信仰者,我患过“肾结石”,并多次住院治疗,无法根治,疼痛经常在身上发作。二零零五年父亲出狱,在父亲的劝说和影响下,我认真坚持修炼法轮功,身上的疼痛也消失了。无病真是一身轻,法轮功的修炼在我身上也产生出了奇效!可是元凶江泽民却设计、策划、掀起了这场针对好人的迫害运动,他比二战首犯希特勒的罪恶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我要控告他。

被勒索、长期非法关押,二儿栗永强控告江泽民

栗永强,三十八岁,是栗丛春的二儿子,也多次遭到迫害。他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九年十月,为证实大法,为营救父亲和邯郸其他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我毅然走进北京天安门广场,向世人呼吁:信仰无罪,法轮大法好!当场遭到警察绑架,送到天安门附近的一个拘留所。在拘留所我们遭警察暴力灌食。大约一周后,邯山区公安分局派人把我押回邯郸,关进了第一看守所(当时我父亲被关在二看)。这一关就将近半年,我始终不配合邪恶。放我出来时,他们还以保证金的名义,向母亲勒索三千元。

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江泽民实行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构成了国际刑法规定的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 其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抹黑宣传,炮制“一千四百例”、 “天安门自焚伪案” 等谎言欺骗中国和全世界。其罪之大,之毒,之恶罄竹难书,我们要控告他,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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