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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校教师冯瑞雪起诉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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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河北高校教师冯瑞雪女士通过邮政快递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递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并收到短信回复。

河北中医学院教师冯瑞雪,女,现年四十六岁。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冯瑞雪先后遭到非法拘留、抄家、两次被劳教每次一年、遭非法庭审等迫害。被非法劳教期间遭恶警电击和警棍毒打,身体的痛伤很久才恢复。她还被单位曾扣发工资、降低工作职位等。冯瑞雪女士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把这个罪恶的元凶绳之以法。

冯瑞雪诉状陈述:“江泽民发起的这场反人类、群体灭绝、酷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不仅伤害了我个人和数千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友,同时伤害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每一个人,打击真善忍,滋长着假恶暴,带动整体社会道德下滑,公信、公正、公平、正义、良知、道德等受到严重摧残。因此,江泽民的罪行应得到全国每一个正义人士的控告和制止。”

附:控告事实和理由:

我是学中医的,1991年毕业于河北中医学院。在1996年因爱好气功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的法理与我从事的中医专业很能相通,更给探索和认识人类健康打开了智慧之门;也使我明白了如何做人和生活;我之前身体的风湿痛和乙肝等疾病,在炼功后都不药而愈。我没有反对和伤害谁,民众身心健康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但是,1999年7月20日之后,我即被单位保卫科伙同派出所问话施压,让写保证、交书。

强制转化班迫害:2001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我正在教研室备课,当时的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系打电话让我去系办公室,我去了,结合系书记李霞说安排我去学习,马上就走,让我回家拿洗漱品和换洗衣服。还派了李姓老师和段姓老师跟着我,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也没拿什么东西,他们就让我下楼,楼下已经停了学校的面包车,我不上车,书记李霞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保卫科的杨五星拦腰把我抱到车上,当时除了司机还有院办主任。当时我被绑架走时家里人都不知道。

他们把我拉到石家庄市北城路,原石家庄市劳教所改装的省市“610”洗脑班,上面挂牌是“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车子开进去,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屋子里(全封闭式、带监控),袁书谦(穿便装,其实是石家庄市劳教所的干警)接待的。他们轮番对我说教,让我放弃信仰,还让五、六个人围着我强制谈话,一整夜都没停也不让睡觉。在那里我被封闭关了三个月,洗脑班还让单位派了女同事陪同并监视。我的孩子当时才七岁,打电话要妈妈,这给他心里留下了沉重的无法抹去的伤害阴影。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2003年4月23号,石家庄红旗派出所所长孙书海带领一帮人,突然到我家把我绑架,拿走我的私人物品,把我的孩子吓得大哭。原因是我给上课的学生讲天安门自焚真相。在派出所他们让我放弃信仰转化,否则就劳教。信仰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我没有答应。他们就把我送到石家庄第一看守所关押了三十一天,我又一次遭受身心巨大苦难。然后派出所又把我送到石家庄劳教所四大队劳教一年。当时查体查出乙肝,他们还是硬把我送进劳教所。

非法判刑迫害:2006年4月4日,因我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石家庄红旗派出所再次绑架我,办案警察叫张云,派出所带一帮子人到我家抄家,凭真相传单就起诉我“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是,至今没有法律明文认定法轮功是×教,国务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另外,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信仰自由的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是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讲真话说出真相是一个人起码的道德啊。后来因我身体状况不好,看守所不收才办了“取保”,向我勒索押金5000元,一直不归还(有收据)。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的武慧玲,证据不足还要起诉,开庭时我依法做了无罪辩护。桥西区法院张前亮法官匆匆庭审完毕(不到半小时),非法判我三年,我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遭电击和警棍毒打:2011年在3月9日开两会期间,我下午在单位上班,石家庄桥西区国保大队的两个人来要带我走,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传唤证,我不跟他们走,他们就强行绑架到车上,石家庄新石派出所副所长王凤刚对我做了没有任何事实的笔录。在他们眼里上级指令就是法律,信仰法轮功就是犯罪,有法轮功的东西就是犯罪证据。江泽民邪恶的迫害政策已经使全国上下的各级部门人员黑白不辨,善恶不分。他从我衣服口袋里强行掏走钥匙,私自到我家抄家,没有给我看搜查证,拿走我的电子书和私人物品。到晚上又把我送到石家庄市行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又报到石家庄公安局法制科,把我又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劳教决定书却不给我看。在劳教所先是遭到关禁闭、不让睡觉、包夹虐待、强制转化。因为拒绝奴役做劳工,在2011年8月15日遭到狱警刘子维用电棍电击和棒打两个多小时,上臂和大腿被打得青紫,还被罚站三天,两个多月后肢体的疼痛才渐渐消失。指使者是劳教所所长冯可庄,狱警吕亚琴。2012年3月15日才被放回家。

我只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讲真相(属于宪法保护范围,没有迫害也就不需要去讲了),就遭到无端的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身心承受巨大压力,同时又申诉无门。十几年来的迫害压力,我才四十多岁头发全白了。单位晋升职称受阻,被扣发工资、被降职、被调换工作(从教师岗位调换到实验员)。家庭的所有亲人遭到重大伤害,母亲在我被绑架期间病重住院。给丈夫、孩子带来的痛苦,更是无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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