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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女教师范彩霞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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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中医药大学讲师、法轮功学员范彩霞女士,近日通过邮政快递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指控被告江泽民犯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言论、出版、集会等)权利罪;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

范彩霞女士控诉的事实和理由:二零一零年三月,我在下课后告诉了学生两句话:三退可保平安、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可得福报,并向这些学生和几位同事派发了四十张“二零一零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节目光碟。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我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天府派出所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二零一零年四月六日,又被刑事拘留,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及天府派出所相关人员非法抄家,同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逮捕,成都市温江区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一审非法认定我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成立,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成都中医药大学校人字(2001)6号《关于对缓刑考验期间范彩霞的处理意见》(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非法取消了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撤销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不予补发非法关押期间到目前扣发的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安排临时工、给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相当于成都市低保)等;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成都中医药大学再次非法作出成都中医药大学校人字(2015)14号《关于范彩霞缓刑考验期满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我作出调离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降低岗位等级使用,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为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初级职称,十一级)等处分。”

范彩霞女士表示,由于错误的刑事判决,对她和她家庭已经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和财物损失。成都市温江区法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敢公然的违背《宪法》和法律,是因为被控告人江泽民,非法发布思想转化和其它酷刑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命令,从中央高层通过指挥链发布到省、市、地方等各级中共官员;后者则将该命令转达给洗脑班、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等处的公安、狱警等人员。该指挥链的核心乃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610办公室。该办公室由江泽民在中央到各地建立,其宗旨便是策划与实施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暴力镇压(斗争)与酷刑折磨(转化)。

另外,江泽民还命令散发各种污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给党内人士,包括政府中和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物,其目的是制造仇恨与恐惧,确使法轮功成为新的所谓“公敌”,并成为被严重侵权与虐待,酷刑的对象。

因此,控告人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她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停止对法轮功信仰者一切形式的非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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