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才知道,同修不仅没有接受指出的意见,反而背地和我怄气,并对另外同修说我“刻意整她”。听到这话一连几天,心里都非常不舒服,委屈,冤枉,好心没好报等等全出来了。后来思想里就接二连三的反映同修不符合法的那些各种表现,及背后跟别的同修说我坏话的情景,甚至于往出冒我怎么和他们打。这些念头一出来连自己都吓一跳。这时才突然意识到,不是同修不让人说,一说就炸,而是自己有这种不能被触动、不能被人说,一说就不行的强大因素,而这执着就来源于平时总是看别人的缺点和不足,对他人的过失记恨在心,心胸狭窄,不能容忍,以致自认为比别人修的好,甚至有时还有:你们不会修,我告诉你们怎么做的更不好想法。
师尊说“常人的善良不表现在不为生存取食而造业,而是不计别人之恶、不怀恨在心、不妒嫉、不有意报复、不杀人、不滥杀无辜、不有意损害生命。”[1]而自己总看别人的不足,记挂于心,甚至以此为借口自我显示修理他人,也难怪同修会背后这么说。其实对照师尊的讲法,我连最基本的常人的善良都没做到啊!而那些导致自己妄自尊大,修的好,唯我正确的思想却把自己封闭的裹足不前,同时也在无形中伤害着同修。
此时再想想:是为了同修好,人家还总是不接受呢?认真分析自己以前面对同修时的说话态度,语言,目地,乃至出发点。原来都是自私而执着的强调自己对,强调对方要按照自己说的做,强调对方要改正,强调自己高于对方。而不是站在大法面前众生平等的基础上,真心为同修着想,以尊敬同修的心态,谦虚的善意提醒,互相鼓励,共同精進。是啊!我们都是人在修炼,都有人心在,假如别人这种态度对待我,我也受不了。所以今后在面对同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先修正自己,要表现出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谦虚与尊敬。有礼貌,尊重他人是善的表现,是做人的最基本礼仪。
当我认识到这一点时,在另外同修的陪同下我主动去了同修家,诚心的向同修说“对不起”。在说对不起的过程中,我流下了因自己的过失伤害同修而难过的真心改过的眼泪(整个道歉过程我没有一丝提到同修的缺点和不足,甚至连想都没想)。没想到,同修却开始向我们讲述了她的整个向内找。同修说:“自己以前都是在大法中走形式糊弄事,我以后一定在大法中好好修!”十几天的矛盾一瞬间就化解了,一种发自生命的本性境界要纯净自己的心态,自始至终感动着我们的交流,融化了我们各自的执着,坚定着真修的信念。
在此弟子感谢师尊,一直用各种形式让我们看到自己的执着,帮我们去掉它,慈悲的呵护着我们,不落下每一个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圆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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