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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公检法制造冤案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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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市政法委史凤友、孙洪发,本溪六一零主任朱文清,本溪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伙同全市各派出所,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联合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年仅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纯正(健康,无病史)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被本溪市看守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高崇二零一四年九月被暴打致偏瘫,后家人办理取保候审回家,但是目前仍生活不能自理。

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二零一五年元月被分开审理;二零一五年三月,王秀艳被枉判八年,马玉香七年,孙玉霞三年,高刚三年半被转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张玫珍三年半,李研三年半,李昕三年半,于利新五年,王秀莲两年,刘士业三年半仍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

此次绑架迫害是当地近年来手段最卑劣、绑架人数最多的迫害案。

公安系统跨区统一时间绑架、抢劫

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陈金宝,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卢刚对下属派出所召开秘密会议,会议期间不允许警员带手机,全市统一时间实施绑架,共计有十三个派出所,五十多名警察参与此次绑架行动。

所有参与绑架的警察均没有穿警服出警,没有搜查证,把法轮功学员家内银行卡、手机、电脑、相机、现金、金银首饰均洗劫一空。牛心台派出所警察用大锤与重型工具将王秀莲家的门强行砸烂,破门而入,绑架了残疾妇女王秀莲。

法轮功学员李纯正被北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抢劫的私人财物: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手机一部、手表一只、九千五百元现金、相关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

法轮功学员王秀燕、王青、高刚、于立新、张枚珍被明山派出所所长杨延风、警察郑江、田宪发绑架,其中于立新遭刑讯逼供,被打昏迷,被抢劫的私人财物:主机一 台、MP5一台、金项链、金戒指、多本存折(内有大于四万元以上金额)。张枚珍刚从外地回来,被抢劫的私人财物: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八千元~九千元。

法轮功学员孙玉霞被新明派出所所长徐磊、警察郝鹤、李冉与北台派出所警察甲纯勇绑架,被抢劫的私人财物:电脑一台、手机三~五部、MP3一台、现金七万~八万、银行卡四张、存折二~三本(数十万)。

检察院系统玩忽职守 采取假口供诬陷当事人

明山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卢刚、赵权等人伪造假口供诬陷当事人,律师几经核实,反复确认,确定多人口供被造假。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金鑫从未依法核实公安机关提供的口供,而是采用假口供来诬陷当事人。律师几次找到金鑫反映情况均被拒之门外。

法院系统恐吓家属 强行辞退律师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季蕴琴多次强行辞退律师,甚至跑到当事人高刚家里去威逼恐吓其八十岁的老母亲辞退律师;恐吓当事人孙玉霞辞退律师,否则要重判。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王秀艳表明信仰“真善忍”无罪,指出所谓证据是伪造的,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官季蕴芹恼羞成怒,叫嚷:“本来判你七年,你这么说话,给你加一年!”

该案一审结束后,所有家属均上诉至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院长姜凤武、责任法官邴妮婷。律师多次表明“一审存在重大隐患,二审要求公开开庭审理”,可是中级法院只是走走形式,甚至连卷宗都没有看过就将此案维持原判。

律师团共赴本溪 为信仰发声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季蕴琴在彩北法庭非法庭审十多名位法轮功学员,十一位国内知名律师赶赴本溪为信仰维权。当日上百名民众围观此案,后律师团抵制明山区法院的非法安检致该日庭审取消。律师团当日拒绝安检,要求法院依法办案,在法警的层层围攻下表现出的正义与勇气赢得一阵阵掌声。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起海内外关注。

律师团
律师团

后律师团公开联名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被明山区法院驳回,但是正义律师的公开联名信使他们如受重创。此事,在当地律师界引起很大震动,当地律师纷纷表示对北京同行的正义行为感到敬佩,并且表示“法轮功案件根本就不算是案子,因为根本没有法律条文来证明法轮功有罪,这是政治迫害。”

强制洗脑转化仍在继续

据悉,法轮功学员王秀艳在辽宁女子监狱约一个月没有被子盖;孙玉霞,马玉香,高刚均被狱方剥夺了家属会见权,监狱正在对他们进行强制转化,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对他们“洗脑”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孙玉霞身体在本溪市看守所期间便十分不好,每天呕吐不止,颈椎疼时用头撞墙,多次心脏骤停。目前处境堪忧,望关注。

请参考明慧网相关报道:《迫害12位法轮功学员 本溪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溪十二位好人被陷害 众律师仗义执言(图)》、《辽宁本溪法官季蕴芹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等等。

参与绑架的单位及个人:

---幕后黑手政法委---

本溪市政法委

史凤友,书记
手 机:13384249616
办公电话:024-42890099 024-42890099 024-42890054
宿舍电话:024-43840310 024-43840310

孙洪发,政法委副书记(直接给市局公安开会布置绑架任务)
手 机:13704149898
办公电话:024-42890063 024-42890063
宿舍电话:024-42106999 024-42106999

朴庆贺 本溪市政法委副书记
手 机:13804140908
办公电话:024-42890056 024-42890056
宿舍电话:024-44871298 024-44871298

李新 本溪市政法委副书记
手 机:13304948826
办公电话:024-42890055 024-42890055
宿舍电话:024-43862826 024-43862826

李溪 本溪市政法委副主任
手 机:13941449171
办公电话:024-42890055 024-42890055
宿舍电话:024-43896222 024-43896222

本溪市维稳办(610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内部)
朱文清 610头目(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
手 机:13604149611
办公电话:024-42803389 024-42803389
宿舍电话:024-43875297 024-43875297

王正涛 本溪市610办公室副主任
手 机:13804145992
办公电话:024-42890064 024-42890064
宿舍电话:024-42896188 024-42896188

董斌 本溪市610办公室
手机:13700140002

市防邪办(中共是邪教)
综合处 024-42890057 024-42890057

---公安系统----

本溪市公安局 市府路9号 市国保大队二大队大队长 陈金宝
手机;13941453666

本溪市明山区 西芳街20 明山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卢刚(有图)
手机:13904946659

明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员:赵全、孙宏、刘俊华

1、绑架法轮功学员于立新

实施绑架者:

明山派出所:李刚、刘学、丁众旭、杨延风
证人:邹德伟(胜建社区)

2、绑架法轮功学员王秀燕

实施绑架者:

牛心台派出所:张鸿滨、卢俊友;
明山派出所:丁众旭、杨延风、曲波
证人:王琳琳(民建社区)

3、绑架法轮功学员张梅珍

实施绑架者:

明山派出所:丁众旭、杨延风

4、绑架法轮功学员刘仕业

实施绑架者:

高裕派出所

5、绑架法轮功学员孙玉霞

实施绑架者:

新明派出所王君生、郝赫、李然
证人:张翠(河东社区)

6、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妍

实施绑架者:

金山派出所:于洪岩、郑佳志
证人:王学兰(平山区福利社区主任)

7、绑架法轮功学员高崇

实施绑架者:

金山派出所:张强、李全生、郑佳志
证人:栾丽林(金山办事处塔西社区)

8、绑架法轮功学员李昕

实施绑架者:

卧龙派出所
证人:张燕玲、王君平(东明街道办事处新闻社区)

9、绑架法轮功学员王秀莲

实施绑架者:

北地派出所:隋俊德、邹奉雨
证人:刘宁(河东社区)

10、绑架法轮功学员高钢

实施绑架者:

高台子派出所:王炳皓、夏云广

11、绑架法轮功学员马玉香

实施绑架者:

北地派出所:隋俊德、邹奉雨
证人:郭艳平(永光社区主任)

12、绑架法轮功学员李纯正

实施绑架者:

北地派出所:隋俊德、邹奉雨
证人:王川(新闻社区综合治理)

---检察院系统---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王建廷

手机:15041401111;办公电话:4599699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金鑫
手机:15841481397 办公室电话:0414-4599382 0414-4599382

---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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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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