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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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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对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十四位法轮功学员是:白杰、朱少军、李冬梅、王守略、唐家玲、付明义、崔勇、李海峰、贾红娟、朱凤敏、赵素美、王俊芝、李玲、蒋月华。

这次开庭,法院门口聚集了大批警察,并动用了消防车和交警,除了每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只准来两位旁听外,其他旁听者都是法院和警察安排的人。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所请的亳州本地律师,不顾职业道德与正义,上来就问法轮功学员认不认罪,完全迎合公安和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

据了解这次非法开庭约五天左右。这十四名学员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的,一直关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朱凤敏被迫害的双目失明;

李冬梅被体罚长时间站岗,胳膊被打伤,头疼,意识有时模糊;

白杰被迫害的病情严重,说话有障碍。

特别是朱凤军和王守略,在开庭前几天被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伙同其他警察将他俩从看守所带到谯城区公安分局地下室关禁闭二十多个小时,用牛皮纸袋套头对其二人非法用刑,并强制灌入不明黄色液体使他俩意识模糊。

王守略在开庭当天血压升高达二百二十,在北京律师的要求下法院对其停审。

亳州市邮编:236000,谯城区邮编:236800,电话区号:0558
聘请的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李海峰辩护的王文辉律师:13905689651;
为朱少军辩护的并让其认罪的是赵长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名字不详):0558-5323456,13909686655;

这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是亳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

参与迫害者有:立卷人:程伟,李栋(原国保队长):1332927555;
审核:裴城;
法院一庭审判长刘善心:1385677727;
检察院:余彬:13500590222;
国保大队副队长:吴献彬:13856792566;
袁磊(原职国保大队):13856766018
亳州看守所所长:怀会义,电话:13956681333 ;
法轮功学员所在看守所的管教:吴传海:1309337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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