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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中级法院崔曙光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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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崔曙光,男,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近几年来,保定地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冤案都是由他二审裁定。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零七年始,就有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崔曙光等人劫持到监狱迫害

一、两次迫害保定法轮功学员孔红云

保定市法轮功女学员孔红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被新市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新市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孔红云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崔曙光接案后,很快做出非法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孔红云又被新市区竞秀公园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新市区法院李强对孔红云宣判四年徒刑。孔红云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崔曙光不通知律师,再次对孔红云非法维持原判。

二、迫害保定法轮功学员王满红、王金凤

法轮功学员王满红、王金凤分别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七日被韩庄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长达一年多的非法关押期间,南市区公检法相互勾结,三次更改罪名、编造假证据,对王满红、王金凤非法判刑三年。两人都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

主审法官崔曙光让王满红的律师递交辩护词,回避二审开庭,然而宣布对王满红非法维持原判。

王金风的丈夫为妻子聘请了两位北京律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两位律师前往保定市中级法院递交委托辩护手续,崔曙光却告知律师,王金风案已经审结,维持原判,不用递交委托手续了。而律师了解到的情况是,截止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上五点为止,王金风没有收到二审判决书,也没有出庭。很明显,崔曙光完全剥夺了王金风二审期间的辩护权。

三、迫害蠡县法轮功学员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冯文珍、崔树美和崔小先被蠡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蠡县法院对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然而法官无视法律,采用伪证,对崔小先、崔树美非法判刑三年、冯文珍非法判刑七年。

三位老人的律师联名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出蠡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违背事实、与宪法相悖之处。保定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崔曙光包庇蠡县法院,明知这是冤案,却强行维持原判。

四、迫害阜平县法轮功学员孟秀丽

保定阜平县法轮功学员孟秀丽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被非法判刑四年后,随即上诉。家属多次询问保定中院,刑事庭庭长崔曙光多次推托“正在审理中”。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家属再次询问,崔曙光又称已经出结果,但拒绝告诉家属,说是机密。后来得知,崔曙光已偷偷对孟秀丽维持原判。

五、迫害曲阳县法轮功学员刘顺先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曲阳县洼子村农妇刘顺先遭曲阳县国保大队、灵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第二天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体检后劳教所拒收。曲阳县公安局仍不放人,又向曲阳检察院递交构陷案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在所谓二次取证时,灵山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健妄图盗用盖着洼子村印章的一张空白纸造假,被村民识破没得逞,后来就找了一个假证人陷害刘顺先。

在曲阳县法院法官郭宏伟,无视北京律师有力的无罪辩护,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强行对刘顺先非法判刑三年。家人质问郭宏伟违法,他却说:“这是内定的,对法轮功就是不讲法律。”刘顺先遂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崔曙光参与了对该案的审理,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宣布非法维持原判。

六、迫害望都县法轮功学员孙杏坤

望都县贾村乡张过村法轮功学员孙杏坤,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在家中遭望都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望都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孙杏坤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遭崔曙光驳回,维持原判。

七、迫害涞水县法轮功学员王德谦

涞水县法轮功学员民间艺术家王德谦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被易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易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多月后,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德谦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又被崔曙光非法驳回,维持原判。

八、迫害涿州市法轮功学员路进友

涿州市松林店镇韩村村民路进友,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家中被涿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同年八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涿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路进友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崔曙光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对路进友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九、迫害雄县法轮功学员杨智雄

雄县法轮功学员杨智雄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在北京单位宿舍被雄县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五日遭雄县法院非法开庭,三天后被非法宣判三年徒刑。杨智雄上诉到保定中级法院。保定中院于二零一三年一月非法维持原判。崔曙光参与此案判决。

十、迫害涿州市六位法轮功学员

涿州法轮功学员董汉杰、高春莲、王云、张海洋、葛志军、董俊红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下旬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四位律师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官当场没有作出判决,后将此案递交到保定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保定市中级法院未经公开审理,就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直接下达非法判决书,非法判董汉杰、高春莲五年,葛志军四年,张海洋、董俊红三年,王云三年缓期五年(现已回家)。据悉,身为保定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的崔曙光参与此案的判决。

结语

崔曙光身为保定市中级法院的主审法官,明知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是遭诬陷的,却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知法犯法,一次又一次作出非法裁定,陷无辜者入冤狱。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保定市公安局法制处劳教科赵玉锁、司机张应华的死、原安新县委书记黄法曾的死、原满城县委书记闫志强的死,大家是否还记得?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的事例比比皆是。劝告参与这场迫害的崔曙光们:赶快停止作恶,如不知悔改,必难逃天惩。切莫以身试法,给自己及家人带来永久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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