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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师公会声援诉江大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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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记者郑语焉台北综合报道)继日前亚洲百万民众联署举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以及近日台湾高雄、台中、云林等议会相继通过声援中国民众告江的决议之际,台北律师公会于十二月的理监事会议上,通过一项国际关注之重大人权事件的三点声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台湾行宪纪念日,在台北律师公会网站刊登声明:“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法轮功(学员)及其他良心犯、允许国际组织入境调查活摘强摘人体器官犯行”,以及“声援中国民众为争取司法正义,依法控告及举报任何迫害法轮功行为之义举。”(声明全文请见此网页https://www.tba.org.tw/news_detail.asp?id=1314)

人权律师呼吁中国司法单位重视这三项声明,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尽速法办迫害元凶江泽民及其他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王龙宽资料照。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王龙宽资料照。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王龙宽表示,台北律师公会于二零一三年就曾对中国政府关押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与涉及活摘并贩卖良心犯器官等问题提出声明,但中共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仍然没有公布器官来源、建立透明制度,所以包括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都认为这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因此台北律师公会秉持维护人权的立场,认为有必要再次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尽快改善这个问题。

对于当前已有超过二十万中国人民告江、亚洲已有超过百万人联署举报江泽民罪行等,王龙宽表示他们支持任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举报,也呼吁中国当局应依法立案调查,回应人民的诉求。王龙宽强调:“普世对于这样错的事情都应该要予以谴责,(迫害)不管是谁做的,都应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人民或任何的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做这样的举报,我们当然是支持这样的行动。”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薛钦峰认为,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任何政府机关都不能破坏,所以在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仍未厘清之前,希望能有国际组织担任公正的第三者,进入中国实地调查,也呼吁中共正视侵害人权的问题,追究迫害者的法律责任,并保障敢勇于出面举报的人民,维护他们的权利。

民进党立委、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尤美女资料照。
民进党立委、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尤美女资料照。

二零一三年,台北律师公会就曾通过声明关注此案,呼吁各国政府立法以避免成为中共活摘器官的帮凶,今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十二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更要求中国政府对活摘器官进行独立调查。台北律师公会于今通过再次声明,民进党立委、前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尤美女表示,当前许多在中国参与举报、上访的民众仍遭受非常不人道的待遇,甚至协助维权的中国律师自己也遭受迫害,所以公会鼓励民众勇敢地站出来、鼓励他们出面举报,意义重大,因为唯有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让中国的人权往前迈进。

尤美女强调,过去在中国谈对人权、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禁忌,是绝对不能够谈的,但现在却看到中国领导人对此议题有所松动,国际组织应把握这个契机前往中国进行调查,了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因为事实真相没有被呈现出来,就没有所谓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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