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 警察占席
十一月三日十点多,法院门前突然来了很多警车,一群群警察分成几伙,把守法院大门。当事人于桂敏、杨秀花的亲友前来参加庭审,都被要求登记身份证,并被一一录像,还发给两张准许进场的纸片儿。之后,被安检排查,一个一个的被探测仪扫描,并被严密搜身。
当天大约有七十多人参加旁听,警察就占了半数。据说,富拉尔基区每个派出所都派来三个警察。当事人家属和亲友都被要求坐在旁听席的中间部位,周围一圈坐满了警察。
十点三十分,非法庭审开始了。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是:王磊和刘律师。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刑庭庭长刘庆华,陪审员是王龙怀、洪涛(女);公诉人是李建军、张维维。
律师行使辩护权 审判长当庭践踏法律
庭审时,王律师要求法庭给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卸掉刑具。刘庆华却狡辩说:“卸掉刑具,你能对她的安全负责吗?”于桂敏不解的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刘谎称:万一她们自杀或自残怎么办?于桂敏听出刘庆华故意诬蔑法轮功,就说:法轮功学员连苍蝇、蚊子都不打,又怎么可能自杀、自残呢?刘庆华才不得不同意卸掉刑具。
于桂敏举起双手,让庭审人员看她的两手腕,上面清晰可见戴手铐留下的厚厚的伤疤。显然,她是被公安人员刑讯、残暴殴打所致。
检方公诉人指控的理由是:今年的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曾在一家商场送给人一张带有上网网址的卡片,之后被人恶告,随即被当地警察暴力绑架、并非法抄家。
庭审中,于桂敏每次回答刘庆华的讯问时,因为她在说真话,刚说两句话,就被审判长刘庆华粗暴地打断、终止,王律师对此提出异议。可刘庆华居然滥用职权,无理的让法警把于桂敏带下法庭。
在讯问笔录质证时,鉴于于桂敏双手臂有被迫害的严重伤痕,王律师要求法庭启动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刘庆华却让律师把公安人员非法刑讯的证据“庭后提交、再转给检察院,而且要证据的原件”。很显然,他是在企图藏匿真实的证据,替滥用酷刑的公安人员推脱罪责。
王律师要求询问于桂敏,以便核实她被刑讯的经过,并请求审判长准许法庭当场验伤,又被刘庆华无理阻止。王律师为此申辩、并提出异议,刘庆华再次打断,不让说下去。
法轮功学员杨秀花面对刘庆华的无理质问表示沉默时,刘庆华居然厉声责问说:“敢做怎么不敢承认?!真善忍怎么修的?!”刘庆华滥用职权,肆意篡改中立权为主动权,整个庭审现场变成了刘庆华的私设厅堂。
面对检方肆意捏造的罪名,于桂敏要求法庭重新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王律师也再次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恢复法庭调查,却都被刘庆华粗暴阻止、拒绝。王律师说:法庭忽视该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刘庆华却叫嚣说,要终止王律师的辩护权。
王律师说:于桂敏、杨秀花无罪,因为“两高”的解释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刘庆华立即打断王律师的话,野蛮地说:不准提《刑法》。王律师说,这也违反《宪法》,又被刘庆华打断,不准提《宪法》。王律师对刘庆华的野蛮做法表示抗议,认为自己是在正常履行法律辩护权。他说:信仰自由、传播教义自由,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的基本人权。
王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语气不卑不亢,然而作为审判长的刘庆华却暴怒地狂吼:“我现在终止你的辩护权!”于是命令法警:“立即把王磊逐出法庭!”此刻,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法庭上、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角色,忘记了法官的职责本应是代表和维护正义的。无论什么人都会看到其无理取闹的丑态。
王律师退出后,在法庭最后答辩阶段,刘律师从法律角度多方面阐述了法轮功根本不构成组织,更谈不上利用组织、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官的无稽之词,完全是跟“两高”的解释生拉硬套;而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何况判断一种信仰的“正”与“邪”,也不是由哪个部门或组织所能决定的。
在庭审的最后,两位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时,于桂敏刚说两句话就被刘庆华打断了。打断的借口是:于桂敏说自己学法轮功后身体变好了,刘庆华就说这是在宣扬法轮功,于是粗暴打断她的话。而杨秀花在最后陈述时,也否定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诬蔑说法。
刘庆华违法庭审,在滥用权力驱逐律师后,草草了结了庭审。下午两点多庭审结束时,一些警察对律师和当事人亲友很客气,这恰恰验证了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审判长刘庆华非法庭审 现丑态
回首这次庭审,当进入“调查关键事实”阶段时,作为审判长的刘庆华不仅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并且不准律师提“刑法”二字,也不准提《宪法》。更甚者,一听到《世界人权宣言》,居然恐惧到粗暴地把律师逐出法庭去。足见其不仅是十足的“法盲”,而且自身素质极为低下。难怪平时同事们都象看小丑一样鄙视他呢。
刘庆华,一个当兵退役后无所事事的社会痞子,完全靠行贿钻进职能部门、并爬上法院庭长的位置。这令他得意忘形,甚至目中无人。而他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更使其向罪恶的深渊更走进一步。如今的刘庆华远不如照片中的形象,他又黑又瘦,身患糖尿病,还有其它疾病。
事件回放
于桂敏今年五十八岁,丈夫已去世,有个女儿在外地工作,她曾在富区黑龙江化工厂担任财会工作,现已退休。于桂敏曾患有严重的格林巴利综合症,医学上没有任何办法,无药可治,全身瘫痪,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二零零八年,她修炼了法轮功,就发生了奇迹,仅仅二个月后,病全好了。她按法轮大法教导的“真善忍”要求自己,变得善良、宽容、处处为别人着想。她想把法轮功祛病健身和教人做好人的真相告诉所有人,让被病痛折磨的人象她一样得到健康。
杨秀花,今年五十岁,在富区北钢工作,担任保管员,在单位是大家公认的好职工,管理库房井井有条,得到了全场职工的好评。在家里,她是公婆的好儿媳,是丈夫好妻子、孩子好母亲。
今年五月一日下午,杨秀花、于桂敏在熙熙攘攘的富区兴隆大家庭超市讲真相,遭人恶告,红岸派出所所长李瑞新唆使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暴力绑架了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杨秀花和于桂敏。
五月二日下午,杨秀花、于桂敏被富区公安分局劫持到齐齐哈尔看守所。在看守所,于桂敏在第六天被非法提审时,在来回过道中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次日上午,被女警韩丽梅带到一个空屋,周围围着一群警察和刑事犯, 于桂敏被这伙人拳打脚踢,紧接着,被铐上六十八斤重的脚镣手铐,手被反铐又和脚连上(“穿后刑”)。两天后,手铐拿下,脚镣又戴了十二天。大约一个月后, 她的脚脖子和手腕上还有很大的疤痕。
于桂敏在监室受犯人欺负,仍善心劝“三退”(退出邪党的党、团、队)。当绑架她的警察提审时,看到于桂敏身上酷刑的伤痕,都觉得打她的人惨无人道,于桂敏告诉警察:大姨不恨你,不怨你,你们是被谎言欺骗的。
律师给看守所所长打电话,反映于桂敏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受虐待的情况后,看守所给调了监室,情况有所好转。
在看守所,杨秀花认为自己没有罪,拒绝穿号服,警察指使在押人员对她拳打脚踢,脸被打肿了,下巴打掉,受尽犯人的欺辱、虐待。
十月二十六日,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法院对于桂敏和杨秀花非法庭审,于桂敏堂堂正正的表示,发给一位小伙子翻墙软件,为了他明白真相,为了他得救,法轮大法是正法。在律师的配合下,当天非法庭审没有继续进行,推迟至十一月三日。
刘庆华手机号:137635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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