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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软件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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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烟台法轮功学员邹德用(软件工程师,四十六岁,在北京工作)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北京回龙观派出所绑架,警察到其回龙观新村租房处抄家。

四月十三日邹德用被北京昌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五月二十日邹德用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非法批捕。六月三日移送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九月底起诉到昌平区法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点,昌平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邹德用。庭审在刑二十二厅,这是一个小法庭。出庭的有:审判长:王式宽,陪审员:穆玉林(音)和另一个法官;公诉人:昌平区检察院王雪鹏及在他旁边做记录的女士;书记员和三名应是他们安排的旁听人员。法庭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去旁听,书记员说:其它的位置还有警察要坐(其实没有,所以有六、七个位置空着。)

整个庭审过程中,开始时书记员态度蛮横,其余人员似乎也就是在走过场,很少说话,表情木然。法官告知邹德用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公诉人读了举报人及其他人员的证言、公诉书等,以莫须有的罪名起诉邹德用。法官展示所谓的证据照片(有关法轮功内容的期刊,打印机、电脑等)。

法庭展示完了所谓的证据照片(没实物),律师说:“它只能证明含有法轮功内容,但是不能证明这属于邪教内容。”公诉人说:“我们鉴定的就是含有法轮功内容,不是鉴定它是不是邪教内容。”

正义律师表明坚决作无罪辩护,询问了邹德用问题后,就读无罪辩护词,没人打扰,读完后,法官问公诉人:“公诉人有没有意见?”公诉人老实回答:“没意见。”说明昌平区检察院败诉。昌平法院应赶快无罪释放邹德用,现在就看法院的态度了。昌平法院要依法执法,还是徇私枉法,还是以听上级命令为借口推托自己的责任,人们都在拭目以待。昌平法院坚持公正执法,还是逆天而行,继续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冤判法轮功学员?那就是在选择自己的未来。

过程中,邹德用说自己以前体弱有胃病,炼法轮功炼好了,就想让别人知道法轮功好,让别人也受益。他发资料完全是为别人好,过程中也没有对谁有危害。

法庭不到两个小时休庭了,当庭未宣判。

接着法官说家属可以与邹德用说几句话。律师也把邹妻及邹德用朋友的辩护词交给了王式宽法官。


北京市昌平法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62号,邮编:102200。
值班电话:010-80122106(日)、80122012(夜)。
庭长:欧春光 80122302
副庭长:杨卫东 010-80122260 手机 13911932916
副庭长:李娜 80122357
庭长:欧春光 80122302
王式宽 010-80122256
内勤:
钱小惠 80122205范燕骥 80122280王莹 801222153陈旭艳 80122264王式宽 80122256刘晓燕 80122265
杜金星 80122263审判监督庭 80122249信访办公室 80122119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 80122139
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80122139。
立案庭电话:80122107。
民一庭:80122046;民二庭:80122088;
民三庭:80122092;民四庭:80122052;
刑事审判庭:80122205;行政审判庭:80122272;审判监督庭:80122249;
执行办公室:80122353;执行一庭:80122378;信访办公室:80122119。
违法违纪举报电话:80122206。
【立案庭】
郭建新,电话80122159;朱涛,电话80122111;王全贵,电话80122108;
杨云龙,电话80122161;张在军,电话80122123;黄莹,电话80122109;
刘敏,电话80122013;于振东,电话80122155;胡海英,80122160;
马爱武,电话80122107;张楠,电话80122144;排期,电话80122112。
【刑事审判庭(刑庭)】
欧春光,电话80122302;杨卫东,电话80122260;胡爱军,电话80122261;
双玉娥,电话80122258;李娜,电话80122257;钱小惠,电话80122205;
范燕骥,电话80122280;张聃,电话80122256;刘晓燕,电话80122265;
赵佳,电话80122253;杜金星,电话80122278。
【监察室】
沈长英,电话80122206;林燕,电话80122288。
【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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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电话80122147;郭玮,电话80122122;孔凯旋,电话80122149;
刘海明,电话80122148;杨静,电话80122140;张思维,电话80122139;
王丽媛,电话8012211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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