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宋宇飞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我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一所大学读研究生,我的许多老师和同学都是修炼者。
二零零一年的时候,我在北京的联想集团工作,我是一名软件工程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在北京大学的BBS上发表了一个帖子,这个帖子澄清了天安门自焚的真相。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警察通过网络技术以及联想集团的协助,查到了我的IP地址,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他们把我绑架了。当时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逮捕证明,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从那天起,我的同事、同学、朋友全都不知道我去了哪里。绑架我的当天,他们首先抄了我的住所,没收了我的电脑、打印机等财物。之后他们把我送进了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的看守所,在看守所他们没收了我所有的东西,身份证、手机、钱、手表、鞋子、皮带……连衣服上的扣子、拉链都被剪掉了。当天他们审问我到半夜两点,我一口水都没有喝,一口饭都没有吃。到了监室,他们让我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头挨着马桶。我当时一无所有,没有洗漱用品,甚至连卫生纸都没有。我进去后,开始绝食抗议。绝食三天后,警察指使犯人对我进行灌食,他们把我按在地上,一个人骑在我的肚子上,按住我的腿,另外两个人按住我的胳膊和头,另一个人对我进行强行灌食。我当时非常难受,衣服上、头发上、脖子里都是他们灌的米汤。之后,他们给我关进了重刑犯的监室,我意识到自己可能不会很快地出去,所以就放弃了绝食。就这样,在看守所里,我呆了四十天。他们对我下了非法劳教的判决,还问我是否接受,我说我不接受,但是他们仍然把我送往了劳教所。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
到劳教所的第一站,就是劳教人员调遣处,在这里,我被强制参加劳动。我当时干的活包括,包装筷子,制作摩托罗拉V70手机的flyer,制作出口到德国的蜡烛等等。劳动非常繁重,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就开始干活,一直到晚上十点。凡是五十五岁以下的人,每天要包装七千多双筷子,超过五十五岁的老年妇女,每天要包装五千多双筷子,有些老年人干的比较慢,他们会被罚干到半夜十二点到一点,直到干完活为止。还有出口到德国的锡皮蜡烛,二十四个一袋,我们要一直不停地干才能赶上警察要求的进度。每天吃早饭大约十分钟,中饭十五分钟,晚饭十分钟,早晚洗漱各5分钟,上厕所的次数也是有限制的。在这里呆了五十天,我又被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
我进去之后,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大队长程翠娥派包夹对我进行强制洗脑,他们通过编造谎言欺骗我放弃信仰。在劳教所里,精神压力是巨大的,还要承受繁重的体力劳动。当时的我只有二十九岁,但是头发有一半都白了。在劳教所里,警察限制我们与外界的联系,我们发出的信件都是需要警察检查过才能发出的,而家人寄给我们的信件也要被警察先过目才能决定是否给我们看。
我总共被非法关押了一年零四个月,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二零零三年四月了。联想公司拒绝我回去工作。因为我被非法劳教,我一年的工资损失达96000元。我的前夫也因为承受不住压力和我离婚了,我当时面临着失业、离婚的双重困境。因为我被劳教,我父母的精神几乎崩溃,他们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在我被释放后半年,我母亲就半身瘫痪了,此后便得了抑郁症,产生了严重的自杀倾向。在这期间,我不能跟他们提起我的信仰,只要一提,他们就会非常恐惧。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和我的家人身心都收到巨大的创伤,因此我们要求无条件审判江泽民和其它迫害元凶。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15/153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