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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绑架、恐吓、被迫离家 兰州高工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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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兰州市高级工程师、地质队长,现年七十八岁的曹从军,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遭绑架、关押、恐吓、被迫流离失所。曹从军要求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曹从军在刑事控告书叙述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喜得大法。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修炼法轮功。同年八月我和另一位学员担任兰州铁路文化宫新建点的义务辅导员。很快炼功学员猛增到一百多人。一九九八年初我到兰州东方红广场炼功点当义务辅导员,至今修炼法轮大法已有十九年了。

修炼法轮功后我变得更加善良、宽容和真诚。修炼后能做到吃苦耐劳,无论刮风,下雨雪从不间断,一张报纸坐上打坐;在家庭、社会、单位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先他后我,无私奉献。

那几年,参加广场炼功的人数越来越多,有职工、家属、工人、农民、学生、专家、教授、现役军人、警察、在职厅局级领导、副省级干部等等至少八九百人,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得法修炼,我们炼功点的学员利用休息日,常常拿出自己的钱去三县五区下乡义务弘扬大法,

修炼前我是单位有名的病号,全身到处是病:胃溃疡、胃下垂十公分(到小肚里),常年不能吃酸、辣、甜、凉的食物,中成药成箱子吃,血压60-90,整天头晕,淋巴结肿大,关节炎,经常发烧感冒。住院多次,给家庭、单位带来不少麻烦。修炼法轮功不久,我全身的病很快不翼而飞。修炼十九年没有住过一次医院,没吃过一粒药。给单位节省不少医药费。不光是单位,在家庭中我还在生活上力所能及的帮助子女们。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利用手中掌握的一切权力对法轮功進行全面迫害,铺天盖地的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并下令在全国范围抓捕法轮功义务辅导员。兰州地区是七月二十二日早上全市抓捕辅导员,当时共计有三十八人被抓。警察开车到炼功点绑架了我并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我被非法关押在兰州永昌路明珠大厦一房间,由四个警察看管,不让出屋,当年夏天特别热。逼写所谓“问题”,每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逼迫看央视污蔑攻击大法的电视。

二零零七年三月, 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警察魏东带了几个警察非法闯入我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疯狂的翻箱倒柜抄家,几个房间都翻遍了,并砸坏衣柜的玻璃门。后把我绑架到警车上,被劫持到市公安局五楼,整个一层就是臭名昭著的“二十六处”(“六一零”办公室)。那里大概有五十多人,处长叫周宏。一教导员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面放了几个“铁椅子”,他们强迫我坐上“铁椅子”,这铁椅子是铸铁做的有四个轮子,又大又非常重,上面设有脚镣手铐,可松可紧。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他们审问我时采用如下手段:

1、恐吓。他们说“只要坐上铁椅子,那刑事犯没有不交待的,你们某某不都交待了吗?…… ”

2、利用他们跟踪监视取得的所谓“证据”来对我威胁和诱骗。

3、挑拨离间。你的问题某某都告诉我们了;而他们又告诉某某是我把他出卖了。并威胁我“不好好交待会判刑”。周宏三次与我谈话,以有录相为证逼问我“都和哪些人接触,他们是干什么的?你们搞了什么活动,录相上都有…… ”最后一次我反问他:你把录相放一下,不就都清楚了吗?最后他们承认没有什么录相。

4、让我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把手脚铐上,冻我,不给吃,警察魏东还用脚踹我、辱骂我。在这些年中,“六一零”警察打着“关心、了解情况”等借口多次私闯民宅骚扰我。

二零零六年十月,我被迫流离失所六个月。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十六年多的时间里,我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强迫洗脑,关看守所、黑监狱、铁椅子等,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我的家人也每天在担惊和恐惧中生活。 这一切都是因为江泽民发动了这场迫害运动而造成的。敬请法院为老百姓做主,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追究江泽民应该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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