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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县汪显树等三人被非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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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赵祖荔(女)、王建英(女)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被镇雄县公安局非法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指控在集市上发放神韵光盘、《九评共产党》、《天赐洪福》等法轮功真相资料。

按照现行法律,发放宣传品是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修炼法轮功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范畴。但是,镇雄县公安局恶警无视宪法和法律规定,对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构陷。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汪显树(四川泸州人)、赵祖荔(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王建英在镇雄县大湾镇赶集结束准备返回县城的车上,被大湾派出所恶警绑架。八月五日,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向汪显树的家属发放拘留通知书。

汪显树、赵祖荔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据悉,王建英于次日(八月五日)从镇雄县公安局走脱,之后一直流离失所,镇雄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这是六十岁左右的王建英女士第三次受迫害。王建英女士是镇雄县南广学校退休职工;二零零七年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绑架、非法关押十天;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凌晨被警察张志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秘密枉判一年零六个月。

“办案”人员:
张志忠 13608705639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主持工作
罗 怀 13408870796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民警

镇雄县政法委主要责任人:
赵 姗 13578007788 镇雄县政法委书记
刘自昌 13887071096 镇雄县610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镇雄县公安局主要责任人:
何国荣 13908700827 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
吉永昆 13908709246 政委
邓 昆 13608709309 副局长分管国保大队
陈 彪 13908705223 副局长
王 驰 13887041126 副局长
高兴杰 13708604436 副政委
赵楚聪 13708602289 副政委
吴 雄 副局长

镇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相关人员:
郑绍海 13887002961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王伦甫 13638840838 国保大队警察
刘 阳 13887091042 国保大队警察
王润莲 13648705368 国保大队警察
王 艳 15925537828 国保大队警察

镇雄县公安局各股室电话:(区号:0870)
国保 3120681
看守所 3123477
办公室 3120351
政工 3120386
法制 3120385
纪委 3123760
后勤 3120263
刑警 3120350
治安 3120353
技侦 3129847
禁毒 3124916
行拘所 3123817
户政中队3123798
内值班室3120356
外值班室3120352

镇雄县公安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 邮编:6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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